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落马的省部级及以上干部,都与谁一起敛财?那些人都叫什么名字?
近日,看法新闻记者梳理了十八大以来90只大老虎获刑的新闻发现, 28人的同谋获曝光,其中19人被指名道姓。
从双方的关系来看,妻子占到了绝大多数,达82%。此外,还有大老虎的弟弟、父亲、小舅子涉案。
妻子成大老虎敛财最主要帮凶
同谋者被检方或者法院公开姓名的大老虎共有19人,表格如下: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有妻子参与的,达到15个,占79%。有儿女参与的,共有9人,占47%。此外还有部分大老虎的案子涉及到弟弟、父亲和小舅子等。这说明,与大老虎一起敛财的人群之中,妻子、儿女分列第一、第二大群体,他们占其中绝大多数。
看法新闻记者还发现,除了以上获点名的情况,还有6只大老虎也被指出了同谋者,只不过未点名。他们分别是谷春立、孙鸿志、景春华、杜善学、陈川平、杨卫泽、朱明国、郭永祥、李春城。
其中,只有郭永祥是单独或者通过其子敛财,其他5人都是单独或者通过妻子敛财。这也就更加印证了以上结论:妻子是大老虎敛财最主要的帮凶。
值得注意的是,中纪委在通报7只大老虎的违纪违规情况时,点出了他们为配偶、子女“谋福利”的详情:
黄兴国,为其子谋取私利;
王阳,为女儿谋取利益;
龚清概,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盖如垠,其子收受财物,纵容、默许其子在其管辖的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其配偶、子女接受他人赠送现金;
杨栋梁,违规为其子工作安排、职务升迁打招呼;
徐建一,为其子在职务晋升方面谋取利益;
肖天,违规安排其妻工作并提任职务。
由此可见,在这种家族式腐败中,除了常见的“夫唱妇随”外,领导干部子女“不走正道”的情况也较为普遍,利用权力关系谋取私利的“父子兵”搭档屡见不鲜。
不约束妻儿,只会同堂受审
早在两年前,《人民日报》就指出,领导干部的亲朋好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虽然并不执掌权力重器,在身份上却有着特殊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管好自己的身边人,常打预防针、架设高压线,决不能纵容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要知道,对身边人的胡来不加约束纠正,甚至打气撑腰,到头来的结果只有一个:同堂受审、身败名裂。
《中国纪检监察报》认为,刘铁男就是典型的例子:他在儿子刘德成小时候便说,“做人要学会走捷径,要做人上人”。刘铁男后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自己很少直接收受好处,绝大多数都是通过儿子收受他人财物的。
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刘铁男一手给儿子设计的敛财“捷径”,最终却使自己和儿子双双步入歧途,悔之晚矣。
新华社则指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都对领导干部“修身齐家”提出了要求、划定了底线。领导干部要把“修身齐家”作为必修课。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孝顺父母、夫妻和睦、重视子女教育、远离低级趣味,为家庭成员作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