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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个人志没有缴过作者稿费税和版税,大批量印刷,公开售卖,可不就是非法出版物吗?”

针对昨天开始一直转的这个新闻,见到上述言论,于是说说我国耽美(纯爱)的生存现状。

第一,如果可以出版、可以被国家收税,耽美作者一定像能结婚的同性情侣一样冲上前把税塞进国家的口袋里,但是国家不允许。我国目前不允许出版同性恋题材小说。

第二,严格来说,市面上没有同性恋题材出版物,因为只要走出版,相关书籍要么剥离感情线、要么爱情改友情,总而言之:“不准宣扬同性情感。”而作者们为了能出版,为了给国家缴税,往往愿意接受这样的阉割。

第三,问题是并非所有小说都能阉割的。强情节弱情感的小说可以剥掉感情,可专门描绘情感的小说呢?所以很多小说,只是因为认真地写同性甜蜜蜜、平淡淡谈恋爱,即使“没有脖子以下内容描写”,距离“淫秽色情”八百里路——都没法出版。

第四,同性题材小说在网站上架盈利的话,作者是会缴税的,每次提款网站会代扣,这种创作合法。但同样是创作者,无论写作水平如何,就因为写的是同性题材内容,一些创作者的作品就没法出版了。

出版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作品走向市场,可以进书店、打排行榜、得到官方渠道推广。

之前我一直跟业内人士讨论“为什么起点火的文就全社会大火,晋江火的文总感觉火不出圈?”现在好像找到答案。

虽然纸质出版物似乎越来越不能打,可纸质出版物始终是主流。能进书店的作品才是主流的、能够带动全社会的作品。起点的网文作品没有感情线阉割问题,晋江等网站的言情其实也挺火……

只有耽美热文。不只是不主流的问题了,是连出版的资格都没有。

我不知道别人,但我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当我谈论耽美生存艰难、耽美写手收入来源单一缺少很多机会,有人就会劝我:“你干嘛非要写耽美?写言情不可以吗?”“写了耽美就别想着出版啦。”“你看你故事挺有意思,干嘛写同性恋?”

在我看来,这些话就像对一个同性恋说:
你干嘛喜欢同性,喜欢异性不可以吗?
你喜欢同性就别想结婚啦。
你这人挺好的,怎么就是个同性恋?
……

为什么就不能写同性恋呢?他们自然存在、不是病态、并不违法,为什么就不能书写呢?

书写同性恋的作品为什么不能出版?

某种程度来说,每个耽美作者,都切实体会到主流对待同性恋的漠视乃至恶意。

而大部分耽美作者都没有“胆大妄为”地想走上主流,不敢想不敢想,大家都只是服务于“特定人情”,我这两天看写手画手发愿,也不过小心翼翼地“希望像日本那样有特定的杂质”“售卖的时候查看身份证只向成年人出售”这种。

……可就连这样,都没有机会。

个人印刷物因为印量相对较小成本高,所以定价较高。一旦作者想把文字变成实体书,读者想要实体书收藏……所谓的“非法出版物”就诞生了。

就像有人逼问一对同性恋人:“你们为什么不结婚!不结婚你们怎么能住在一起?!”

“我也很想领证结婚啊???我就是最想领证结婚的人啊!!!”

最后说点别的。

图中这个热点事件,基本可以确定是一位写手因为被“嫌疑人写手”挂抄袭怀恨在心,从二次元各种举报这位“嫌疑人”发展到三次元举报[微笑]

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耽美写手愿举报抄袭,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耽美写手敢出本,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印刷个人志的工作室[微笑]

请问什么时候耽美作品才能不阉割地出版?

什么时候才能有一本合法的国内耽美刊物?

如果涉及同性题材和成人内容不允许向全社会发售,那什么时候有分级制度?什么时候成年人的阅读需求能被满足?

希望大家不要再像本po开头那样说“可是你们没缴税啊~”

我们想缴,跟好多同性情侣想领结婚证一样疯狂地想,请问国家啥时候给我们机会?
——
感谢新出的编辑内容让我直接补充:
大家的记忆没错,耽美曾经在书店卖过,也曾经有过各种耽美杂质,我读书时,报刊亭还能买到翻译好的日本耽美杂志和日本耽美小说[微笑] 曾经。



附微博评论一则:

@眠狼:我当初画集里有一张是原本是亲吻额头的都不能过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