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不提律师“江湖”二字,然,看到律师同行在新年伊始就连遭不幸,还是忍不住要说两句。

1.前律师余某某涉妨害公务罪被刑拘

据澎湃新闻从北京警方获得的官方消息:北京律师余某某,男,51岁,北京市石景山人。曾先后在多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2017年7月与某律师事务所解除聘任合同后未再被其他律师事务所聘用,因为时间超过六个月,北京市司法局根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于2018年1月15日依法注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执业地的原审核颁证机关收回、注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四)因与所在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合同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被注销,在六个月内未被其他律师事务所聘用的。

2018年1月19日,北京警方对刚被注销律师执业证书的前律师余某某涉嫌寻衅滋事一案依法进行传唤。前律师余某某拒不配合,先后打伤、咬伤两名民警。后经司法机关鉴定,两名被袭击民警伤势均已构成轻微伤。余某某的行为已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经依法审查,余某某对自己暴力袭警行为供认不讳。据介绍,余某某还涉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正在开展进一步审查调查。

​澎湃的报道很谨慎,四段文字共使用了六个“依法”,其中五个“依法”描述公安机关,一个“依法”描述司法行政机关,可见有关部门依法治国意识之强烈。

澎湃的报道也很憋屈,全文只见余某某,不见真名实姓,相信若使用了真实姓名,就算是澎湃也发不出声音来。

最后用一句话来总结这篇新闻:律师没找好下家就跳槽,后果很严重,死啦死啦地。

2.广东律师隋牧青将被司法厅吊销律师证

广东省司法厅于2018年1月22日对隋牧青律师下达《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告知书称:准备吊销隋牧青律师的律师证。原因是:

1.隋牧青律师四年前做辩护人时曾在法庭内多次站立、走动、发言、拒不服从法庭指挥。

2.隋牧青律师一年前在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时,对当事人拍了两张照片连同当事人给的八张材料,准备带出看守所。



​隋牧青律师我不太熟悉,第一次听说他的大名是在杨金柱律师和翟建律师对赌三万红包之后,隋牧青律师评价我聪明有机心,伶俐够拼,敢跟两位前辈大师同演一台闹剧,赚尽眼球还谁也不得罪。自此对隋牧青律师有了印象。后来零星在群里看到他代理公益案件的信息,再后来看到他新换了微信号,想来也是个不招上面待见的异类。

同行中也有对隋牧青律师比较熟悉的,李金星律师在微博上说:根据我对隋牧青律师这几年的观察,隋牧青律师是一位热衷公益,勤勉敬业,帮助弱者,执着追求法治与社会进步的优秀律师。这样一位优秀律师,却面临即将吊证的所谓行政处罚,令人极为震惊,无比寒心。我再次呼吁,不要动辄处罚律师,不要吊证帽子满天飞,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多了解律师,多理解律师,多支持律师,人为敌对化、扩大化,并非国家之福。我再次呼吁有关部门立即停止以“吊照”为主导思路的所谓管理新措施。不管是司法机关,还是具体人员,都要对历史负责。

​不知道隋牧青律师能否逃过这一劫,如果用一句话来形容对隋牧青律师吊照事件的感想,那就是:律师辩护一定要坐稳、扶好、听指挥,不能随意站起来走动发言,后果非常严重。

3.浙江吴有水律师因发表不当言论被处停止执业九个月

杭州市司法局于2017年12月28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言论的吴有水律师停止执业九个月的行政处罚。




​虽然我一直没有闹明白通过言论危害国家安全的科学原理,但诽谤罪系告诉才处理不是法律常识么,不管怎样,杀猴给鸡看,停业比起吊照,已是无限的仁慈。

总结:祸从口出,沉默是金。没诛九族,已是进步。

4.湖南律师杨金柱一日之内收到六份投诉立案文件

今天上午,湖南杨金柱律师在微信群里晒出了长沙市律师协会于2018年1月19日发给他的六份投诉立案文书。






​加上之前的公布聂树斌案卷投诉、当事人投诉、包头法院投诉三起立案,共有六把利剑悬在杨金柱律师的头顶。



​好在素有金刀怪侠美誉的杨金柱律师丝毫不惧,声称要依葫芦画瓢,自下周一(1月29日)开始,杨金柱律师要陆续实名举报和投诉以下律师:

1、向北京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投诉田文昌律师。

2、向北京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投诉吴法天律师。

3、向浙江省司法厅和律师协会投诉陈有西律师。

4、向湖南省司法厅和律师协会投诉秦希燕律师。

5、向广东省司法厅和律师协会投诉党琳山律师。

6、向广东省司法厅和律师协会投诉“歪哥”杨XX律师。

7、向福建省司法厅和律师协会投诉曾献猛律师。

2018年,真是一场盛大的律师嘉年华。

去年,新上任的部长大人亲切表示:律师是公检法的朋友。想必上面这四位,都算不上公检法的朋友吧。天下焉有把朋友刑拘、吊照、停业、车轮投诉的道理。当然,四大酷刑施毕,剩下的,应该都是公检法的好朋友了。

总结:2018,一团和气的法律共同体,已初见端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