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刚刚闭幕,新华社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许多微信好友和公众号的读者朋友,要求我对这件大事做一个分析解读。这确实是一件大事,但这事由我来解读,我就左右为难,万分恐惧——讲真话、讲透彻,可能被封号、被请喝茶;照本宣科、拐弯抹角去写,很多人根本看不懂,甚至会像以往那样受到许多人破口大骂。因此,我迟迟不敢下笔。但这样的大事,读者朋友们有要求,我也不能完全充耳不闻,只好免为其难地为大家做一个粗浅的分析。

第一,这次党中央、国务院做出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定,我理解是又一次全国性的“严打”行动,而且是改革开放以来,决策层次最高的一次“严打”行动。

不包括这一次,改革开放以来进行过四次“严打”行动。声势最为浩大,杀人最多的是1983年的“严打”。

第一次“严打”:1983年8月25日,中央政治局做出了《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严打”拉开序幕。9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和《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前者规定对一系列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可以在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直至判处死刑”;后者则规定在程序上,对严重犯罪要迅速及时审判,上诉期限也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10天缩短为3天。在当时“偷一元钱判死刑”。“耍流氓”有的被判死刑的,有的被判几十年监禁的,还有的被“发配”到边远地区关起来劳改的。我家乡有个人因为偷看女性上厕所被人抓住,很快被法院判了死刑并立即执行。这次“严打”持续到1985年才结束。

第二次“严打”:2004年4月初,中共中央根据中国当前社会治安面临的严峻形势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坚决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尽快改变社会治安面貌。随后,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门和中国各级政府立即开始部署,新一轮“严打”在中国范围内掀起。这次“严打”重点打击黑帮团伙、暴力和盗窃三类严重的治安犯罪。权威的司法官员和法律界专家认为,这次“严打”与整治并重,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将着重解决导致犯罪的深层次问题,标本兼治,目标就是使中国当前“严峻的”治安状况得到根本性好转。

第三次“严打”:2010年6月13日上午,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机关“2010严打整治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即日起至年底,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将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七个月的“2010严打整治行动”。这次“严打”目的在于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暴力犯罪活动,从严加强社会面治安管控,坚决遏制各类突出犯罪,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努力为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第四次“严打”:2014年5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进一步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工作。会议要求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会面防控,强化网络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集中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保持对“三股势力”严打高压态势,有效遏制恐怖活动在新疆多发频发和向内地蔓延。要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筑新疆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坚定占领宣传、文化、教育阵地。同时采取特殊措施支持南疆发展,加大以贫困群体为重点的民生改善力度;加强兵团维稳戍边能力建设,切实发挥好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新疆稳定的特殊重要作用。

从上面可以看到,以往四次“严打”做出决策的分别是中央政治局、中共中央、公安部、中央政治局,而这次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所做的决定,可见决策层次极高。

第二,这次“严打”的政治意义更加显著,明确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因此开展这次“严打”斗争其中必定有着极为深刻的政治背景。

据新华社北京1月24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同一天,新华社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全国检察长会上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恐怖、反邪教、反间谍斗争,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等活动,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

很显然,与前四次“严打”最大的区别,是这次“严打”强调重点打击“反分裂、反渗透、反恐怖、反邪教、反间谍斗争”,“捍卫国家政治安全”,“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与前三次“严打”时社会治安显著恶化,以及第四次专门针对新疆的特殊情况不同,这次“严打”并不是因为社会治安恶化或暴力恐怖活动抬头,而是有着十分鲜明的政治任务,那就是捍卫国家政治安全,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这不得不令人联想到最近发生的三件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

一是在官方看来“台独”活动极为猖獗,近来“武统”之说已频频见于官方主流媒体,以及现职省部级党政军官员之口,因此这次“严打”或为将来两岸关系恶化奠定政治基础,有利于消除一切不和谐的杂音。

二是美国明确把中国列为超越恐怖主义的最大威胁,特朗普已经启用201条款对进口电池板和洗衣机进行配额管理和高关税惩罚,同时又宣布很快将结束对中国所谓窃取美国知识产权的超级301调查,将给予中国“令人意想不到”的严厉惩罚,万一中美关系破裂,将引起一系列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这次“严打”将起到防微杜渐的效果。

三是最近一、两个月来,主要以退休工人要求增加退休金为诉求,多个地方发生了规模巨大的群体事件,在国外西方敌对势力亡我之心不死,国内实体经济较为困难的情况下,如果不采取果断措施加以制止,可能导致社会不稳定的严重后果,“严打”为实施雷霆手段把这类不安定因素消灭在萌芽之中提供了有利、有力的政治氛围。

第三,读者朋友不应当对这次扫黑除恶斗争心生恐惧,像我这样经常对党和政府提出建设性批评的人都活得好好的,偶尔网上发几句牢骚的人根本不用担惊受怕。

但是,既然这次“扫黑除恶”斗争政治意味极浓,重点又是“反分裂、反渗透、反恐怖、反邪教、反间谍斗争”,在接下来发生任何与中国相关的重大事件时,各位管好自己的嘴巴自然是非常重要的自保之道,即使是对党和政府建设性的批评也必须慎之又慎,尤其不能妄议中央的大政方针。

具体而言,一是坚决支持拥护党和政府在两岸问题上的英明决策,绝不为“台独”分子和任何“分裂活动”助言;二是坚决支持拥护党和政府在处理中美关系上的英明决策,绝不向西方敌对势力低头,更不要试图充当所谓“带路党”;三是坚决支持党和政府以雷霆手段消灭一切境内外敌对势力,绝不参与、支持任何未经党和政府批准组织的非法群体活动。

我特别留意到,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通知明确要求,“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也就是说,这次“严打”应当不会像1983年那次“严打”那样不该抓的抓、不该杀的杀。但是,既然是“严打”,特别是涉及到政治“斗争”,视今后形势的紧迫性与对敌斗争的需要,任何事情都可能发生。

因此,最后特别提醒各位朋友,除非您已经做好奋斗牺牲的准备,务必谨言慎行;一旦因为自己的错误、反动言论被请喝茶、被抓捕,应当向办案人员如实交待自己的错误言论,真诚悔罪认错,但切记必须守住实事求是的底线,切不可自我设陷,或落入办案人员精心挖好的陷阱。

至于我自己,我常说“为了民族未来和子孙幸福,尽力而为,死而后已”;但每当看到国人同胞因为我说了几句真话就对我恨之入骨地辱骂,偶尔我也想,既然绝大多数国人同胞都喜欢吃人血馒头,我是否有必要打扰他们的幸福生活,并为他们献上自己淋漓的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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