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宪法宣誓仪式”将作如下修改:
1. 宣誓仪式应当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2. 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23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拟对2015年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作出适当修改,明确规定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产生后应当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应当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此外,宣誓誓词中有关奋斗目标的表述也将修改为“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