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曝光闯红灯行人照片、姓名、身份证,你怎么看?
近日,广东深圳警方上线了行人过马路闯红灯曝光台网站,公示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人部分信息。违法时间、地点、行人信息等一目了然,你怎么看这种做法?这涉及侵犯隐私么?
(《悟空问答》用户提问)
作者:唐映红
行人违章闯红灯,是许多中国城市交通难以解决的痼疾。行人肆无忌惮闯红灯,不仅给自己带来危险,而且会阻碍或减缓机动车行进速度,增加和加剧拥堵现象。长期以来行人交通违章管理起来十分麻烦,执法难处罚更难,以至于见惯不怪,成为中国特色之一种。
深圳交管部门想出通过曝光闯红灯行人身份信息和照片,其目的和初衷应该是希望通过此举遏制城市行人闯红灯现象。
问题是,目的正确就可以罔顾手段的正当性么?政治学里,把那种只要目的正确可以不择手段的行为称为马基雅维利主义(machiavellianism),反映的是那种冷酷、功利、高效的决策风格。
治理行人交通违章目的当然正确,作为城市交管部门出台此策想必也是经过充分考量其间的利弊得失。那么,决策考量时有没有将市民基本权利纳入其间?
曝光违章行人的身份信息以及照片,其性质与文革其间的游街示众没有本质差别,通过曝光违章行人隐私来警示效尤,同时又能羞辱他们。那么,违章闯红灯这种性质的行为与公开个人隐私并给予当众羞辱的处罚后果之间是否罪罚相当?
而且,违章行人个人隐私信息被公开披露,在诈骗横行,任何人都可以利用公布的身份信息来谋私利的社会情境下,进而可能高概率损害被曝光者合法权益。
更重要的是,中国有关部门是全世界采集个人信息权力最大的地方,权力越大,责任也越大。对掌握权力的相关部门和公务人员应该有严格的限制,不能任性。交通管理部门仅仅因为交通违章就能任性地公开曝光所采集的个人信息,那么任何权力部门都能为了管理方便滥用此项权力。不仅如此,接触公共部门采集个人信息的公务人员越多,违法使用这些信息的概率也就越高。特别是当被查处的高级腐败官员四个意识个个皆无,六项纪律项项违反,有什么的理由和措施能确保那些接触个人隐私信息的基层公务人员就不会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