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一种精神让人泪流满面,总有一段历史令人刻骨铭心!

50年前的今天(即1968年4月29日),在上海龙华,一位年仅36岁的美丽女性倒在血泊中。

两天后,“有关方面”代表登门告知其母,并索要五分钱的子弹费。

她叫林昭(原名彭令昭),1954年,以江苏省第一名的成绩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新闻专业,“在毛泽东执政期间,林昭发表了一些在当时看来‘大逆不道’的言论,被长期关押,最终以‘现行反革命罪’被枪决”——百度如此记载。

1981年1月25日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沪高刑申字第2346号”刑事判决书宣告:林昭无罪!

弹指一挥间,半个世纪过去了。提起林昭,依然有许多人不知道。

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我们缅怀林昭,主要纪念些什么呢?

纪念她勤学敏察、独立思考的可贵品质。她出生在书香家庭,高中毕业后考入苏南新闻专科学校,后又考入北大,并任校报、诗刊编辑。在1957年的反右运动中,因言获罪,被打成右派分子(当时北大约有1500名师生被划入此列),1960年被捕入狱。被打成右派后,她不只反思个人的经历,还关注他人的不幸和时代的命运,如为同学主持正义,为彭德怀鸣冤,批判当时甚嚣尘上的“共产风”等。她不盲从政治权威,不为当时的主流媒体所惑,不随波逐流。虽频遭厄运,仍然敏于观察,坚持独立思考,形成自己的内心确信和独到见解。这种忠于事实、探索真知的品质是十分可贵的。她的一些大胆判断和质疑,不但为许多后来的著述所确认,也被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所验证。足见其认识的深刻和非同寻常。“无冥冥之志者,无昭昭之明”。如果没有大胆质疑、独立思考,就不可能探知真相,追求真理就更无从谈起。

纪念她坚持真理、不畏强权的高尚人格。所谓真理,即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头脑中的正确反映。认识真理非易,坚持真理更难。考入北大,特别是被打成右派,监督劳动改造后,在劳动中、法庭上、监狱里的言行以及今天后人看到的她留下的文字,皆可见她对良知的秉持、对真理的恪守。她蔑视法院等的错误判决,拒不认罪,坚信“历史将宣告我无罪”。这可从当年的刑事判决书中得到反证——“反革命犯林昭,原来就是一个罪恶重大的反革命分子,在服刑改造期间,顽固坚持反革命立场,在狱内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实属是一个死不悔改、怙恶不悛的反革命分子。为誓死保卫伟大领袖毛主席,誓死捍卫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誓死保卫以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加强无产阶级专政······判处反革命犯林昭死刑,立即执行”(见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1967年度沪中刑(一)字第16号)。时年她的罪状正是她当年敢于挑战权威,坚持真理的有力证据。中外古今的大量事例告诉我们,坚持真理的过程往往是遭受误解、歧视、诽谤、攻击、打压的煎熬过程,不少甚至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她曾坚定告知其母:“我为真理不惜任何代价!”她用女性柔弱之躯承受了罕见的、非人的苦难。这种人性的光辉和非凡的人格力量永远激励着后人。

纪念她追求民主、崇尚自由的不屈风范。众所周知,北大是中国新文化运动的摇篮,是中国民主、科学的发源地,置身于那样一种校园氛围的她,自然有比常人更具民主意识的条件。从她留存的文字及他人的追思文章中,尤其是在当年她们创建的《星火》刊物中,她们就提出了“要在中国实现一个和平、民主、自由的社会主义社会”,这是一种非比寻常的识见,也代表了那个时代一些国人的理想追求。她身体力行,无论是在平常生活、劳动改造中,还是在锒铛入狱、受尽摧残的境况下,她渴望民主自由的意念始终没有沉沦。在奋力追求个人自由的同时,还鼓励、帮助、支持他人获取自由。她不停呼吁尊重、保障人权,和他人一起,为权利而斗争。她(他)们当年不惜以牺牲生命为代价呐喊,在“民主、自由”以及“文明、法治、公平、正义”等已然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今天的我们,难道不应当更加积极去做推动民主法治,捍卫自由,保障人权的践行者和促进派,以告慰她(他)们的在天之灵吗?

“自由无价,生命有涯,宁为玉碎,以殉中华”。这是她写于1964年,而今镌刻在其墓碑上的一首诗,是她心迹的表白,也是她人生的真实写照。她言行一致,用自己的所作所为对此作了最好的注解。当然,此诗也无时无刻不在警示后世!

林昭先驱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林昭精神永垂不朽!

( 李如玉 2018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