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隐私,似不合法!
话说广东汕尾某中学数学老师在办公室和其学生接吻,由于办公室窗户没关,被路过一男生拍摄下来,并把视频放在网上,引起社会哗然,观者如堵。据悉,视频中数学老师已经被停职,而视频中女学生希望社会各界能高抬贵手,放过她,让她顺利完成中考。师生恋是很敏感的话题,众说纷纭,也没有一定的定论,不管如何敏感,再严防死守,也每天在世界各地发生,对家长来说,那种不怕贼偷,只怕贼惦记的事情,恐怕永远没有一个万全的对策。不过,在围观如云,唾沫如雨的媒体和人群中,是否缺少了一点隐私权的概念。
多年前,上海有过一个学校和中学生的隐私权案件,某高中一对恋人在教室后排接吻,被学校安装的摄像头拍摄,学校将其面部打部分马赛克后组织全校观看,以儆效尤。后果是女主角差点跳楼。男女主角后入禀法院,二审下来,法院认为虽不构成侵犯隐私权,但认为学校的行为也有欠妥之处。现在的师生接吻门,围观者再也不限于一个中学,而是整个世界,女主角也属于未成年人,怪不得女主角要社会各界放过她。
案情似乎也有些不一样,如果说上海的案件是在教室里,算公共场所的话,那么这个事件中,发生在教师的办公室,只是由于窗户未关,而被人偷拍。即将在今年7月1日生效的《侵权责任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了侵害隐私权,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隐私权一般是指自然人享有对其个人、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人格权。在该法施行之前,我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都规定了隐私权受法律保护。办公室里的卿卿我我,尽管不那么道德,毕竟还是私人领域的事情。不关窗户,不能成为别人拍摄的理由。这对师生也属于什么公共人物,单个的师生恋也不足以成为群体利益的牺牲品。
这种未经权利人同意而放上去的视频和兽兽门自愿曝光是不一样的,后者是自己放弃权利,愿意曝光来求得围观。围观果然也产生力量,兽兽也成为知名人物。而这汕尾女生及其教师是很明显不愿意被围观,然围观者很带劲。试看剃头者,人亦剃其头。如果你个人遇到隐私权被侵权,别人围观,你情何以堪?不是你,是你的子女家人呢?恐怕你会更抓狂。远到广西来宾的韩局长,也是被侵犯隐私权开始,以被捕结局。大众在围观隐私,批评官员腐败的狂欢中沉醉,迄今也没看到侵犯隐私权的人被追究责任。
如果说兽兽门是自愿献身,韩峰门是官员腐败。那么这个汕尾女生是谁?只是一个初中女生而已,他的老师也只是一个不守师道的普通教师而已。他们没有能力,也不应该承担宏观上师道尊严,甚至社会风俗的重担。在法律明确的今天,围观者,尤其是媒体,应当更谨慎些,很多媒体把师生接吻视频放在其网上供人观看,把私人情书公布网上,这是极其不妥的。拍摄者拍摄视频并将其放在网上也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做一个最简单的一个测试,在万人如海一身藏的大街,你和女友亲昵,是否愿意被陌生人拍摄并放在网上供人围观?这只是在街上,要是场景换为家里,宿舍,深夜办公室,你的感觉会如何?
人在很多时候有想逃离现实,独自江湖,大隐隐于市;隐私权起源于美国,简单的话就是let me
along(让我独处)的权利,只要不涉及公共利益和群体利益,道德不道德,是另外一码事!围观者,放过那个女生一马吧!(今日发表,有稍微更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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