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数字时代编辑发现,自2017年2月起天山网(当地宣传门户网站)每隔一个月左右就会在网站发布一篇“新疆网络传播违法信息典型案例”,现已发布15期,每一期均会罗列数起新疆网信办、公安厅对当地网民“信息违法”的处置情况的讯息披露,包含简短的当事人身份、事件过程、处理结果概述。通过对1-15期《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查处多起传播违法信息典型案例》将近100条的案例分析,发现了以下典型,这些典型显示出新疆处于一个极其严密的网络管控环境下。
编辑注:很多网民被查处原因是“网民举报”(推测:该“网民举报”部分或为真实的告密,部分也可能是被作为“网监定点”的代名词。)
以下为部分“典型案例”选摘,完整内容参考文末“相关链接”:
1.手机储存或传播“暴恐音视频”。被拘者多为维族身份,也有少数异地汉族被拘案例。
温宿县如某存储、传播暴恐音视频案
2016年12月1日,网民举报如某(男,维吾尔族,24岁,阿克苏地区温宿县人)通过手机载体向亚某(男,维吾尔族,28岁,喀什地区英吉沙县人)发送多部暴恐音频。经公安机关对如某所持有的手机与储存卡勘验取证,又发现暴恐音视频114部。2016年12月11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如某、亚某予以刑事拘留。
昌吉州网民高某存储暴恐音视频案
2018年4月10日,网民举报高某(男,汉族,41岁,户籍地:安徽省)在手机中存有暴恐视频。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高某予以刑事拘留。
2.多媒体卡存储“暴恐音视频”。疑似tf卡、sd卡一类存储介质。
喀什地区网民阿某非法持有宣扬极端主义物品案
2018年5月5日,网民举报阿某(男,维吾尔族,46岁,喀什地区岳普湖县人)在其多媒体卡内存有多部宣扬宗教极端思想的音视频。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阿某予以刑事拘留。
3.在QQ空间存储“宗教极端”内容。上传即“违法”,更不论“分享”。
喀什地区网民姑某传播宣扬极端主义物品案
2018年1月1日,网民举报姑某(女,维吾尔族,26岁,喀什地区巴楚县人)在其QQ空间上传多张宣扬宗教极端思想内容的图片。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姑某予以刑事拘留。
新源县玛某传播宗教极端图片案
2017年3月23日,网民举报玛某(女,哈萨克族,22岁,伊犁新源县人)在QQ空间传播宣扬宗教极端思想的图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玛某予以行政拘留。
4.在QQ群散步“政治谣言”。
石河子网民陈某散布政治谣言案
2017年7月20日,网民举报陈某(男,汉族,24岁,石河子市人)在QQ群中散布大量政治谣言。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予以行政拘留。
5.在百度、微云网盘上传并存储“涉恐电子书”、“暴恐音频”。
莎车县阿某存储、传播暴恐电子书案
2017年2月24日,网民举报阿某(男,维吾尔族,25岁,喀什地区莎车县人)在百度网盘上传多部涉及暴恐内容的电子书。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阿某予以刑事拘留。
和田地区阿某存储涉恐电子书籍案
2016年12月9日,网民举报阿某(男,维吾尔族,35岁,墨玉县人)利用百度网盘存储多部暴恐电子书籍。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阿某予以行政拘留。
乌鲁木齐市网民赛某存储暴恐音视频案
2018年1月16日,网民举报赛某(女,维吾尔族,31岁,乌鲁木齐市人)通过微云网盘下载、存储多部暴恐音频文件。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赛某予以刑事拘留。
6.通过微信、微信群、朋友圈传播“暴恐视频”或“反动内容”。
沙雅县网民帕某宣扬宗教极端思想案
2017年6月14日,网民举报帕某(女,维吾尔族,24岁,沙雅县人)在其微信朋友圈中宣扬宗教极端思想、散布民族分裂言论。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帕某予以刑事拘留。
石河子市库某传播反宣音频案
2017年6月16日,网民举报库某(女,哈萨克族,53岁,石河子市人)在微信群传播反宣音频。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库某予以行政拘留。
7.通过“文件互传软件” 快牙 传播“暴恐音视频”。该应用声称可在“无网络环境下”文件传输,不排除向有关部门提供了监控后门。
乌鲁木齐市瓦某、阿某持有、传播暴恐音视频案
2017年5月9日,网民举报瓦某(男,维吾尔族,19岁,乌鲁木齐市人)持有并利用快牙软件向阿某(男,维吾尔族,24岁,乌鲁木齐市人)传播暴恐音视频。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瓦某、阿某予以刑事拘留。
和田地区阿某传播暴恐音视频案
2017年7月9日,网民举报阿某(男,维吾尔族,25岁,墨玉县人)利用快牙软件传播大量暴恐音视频。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阿某予以刑事拘留。
8.使用酷狗播放“非法宗教音频”,仅播放。
博州乌某等人传播宗教有害音频案
2017年7月15日,网民举报乌某(男,哈萨克族,30岁,博州人)、帕某(男,哈萨克族,30岁,伊宁市人)利用手机“酷狗”音乐软件播放非法宗教音频。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乌某、帕某予以刑事拘留。
9.在微信公众平台注册公众号发文。
和田地区努某传播宗教极端言论案
2017年1月9日,努某(女,维吾尔族,34岁,和田地区策勒县人)在其创建的微信公众平台“مىھرى”中发布民族分裂及宗教极端言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努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处罚,对该微信公众平台予以销号处理。
微信公众账号“掌上新疆V”散布谣言案
2018年1月1日,网民举报微信公众账号“掌上新疆V”通过摘要、集纳新闻形式散布虚假信息。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网信部门依法对该账号予以注销,并由公安机关依法对账号负责人徐某予以教育训诫。
10.在新浪微博散布“涉警谣言”。
塔城地区网民杨某散布涉警谣言案
2017年9月8日,网民举报杨某(男,汉族,32岁,塔城地区乌苏市人)通过新浪微博散布涉警谣言信息。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予以行政拘留。
11.通过U盘存储、观看、传播“暴恐音视频”。
阿克苏地区网民阿某存储、传播暴恐音视频案
2017年12月10日,网民举报阿某(女,维吾尔族,27岁,阿克苏地区拜城县人)通过U盘存储、观看并向他人传播暴恐音视频。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阿某予以刑事拘留。
12.持有实体“宗教极端”书籍及录音带。
伊犁州艾某持有极端主义物品案
2017年7月3日,网民举报艾某(男,维吾尔族,43岁,霍城县人)非法持有宗教极端书籍和录音带。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艾某予以刑事拘留。
13.“煽动、策划群众非法集会”。
石河子市网民路某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案
2018年2月9日,网民举报路某(男,汉族,37岁,石河子市人)在微信群中煽动、策划群众非法集会。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路某予以行政拘留。
14.“恶意攻击自治区维稳措施”。
乌鲁木齐市张某恶意攻击自治区维稳措施案
2017年1月5日,张某(男,汉族,24岁,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在“百度贴吧-乌鲁木齐吧”发布信息,恶意攻击自治区维稳措施,辱骂、诽谤他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张某行政拘留10日处罚。
15.“微信群传播涉密信息”。
喀什地区吐某等5人传播涉密信息案
2018年4月8日,网民举报吐某(男,维吾尔族,48岁,喀什地区英吉沙县人)、许某(男,汉族,25岁,喀什地区英吉沙县人)、古某(女,维吾尔族,26岁,克州阿克陶县人)等5人在微信群中传播涉密工作文件。经核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有关单位已对吐某等人分别予以党内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
16.“互联网对外传播涉密信息”。
乌鲁木齐市网民李某传播涉密信息案
2018年5月23日,网民举报李某(男,回族,25岁,乌鲁木齐市人)通过互联网为他人非法提供涉密信息。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予以刑事拘留。
17.传播官方认定为“谣言”的“谣言”。
哈密市俞某传播谣言案
2017年4月30日,网民举报俞某(女,汉族,24岁,哈密市人)在微信群发布“哈密暴乱了,死了一个,一天到晚拉的警笛响的呢”的谣言信息。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俞某予以行政拘留。
阿克苏地区网民吴某散布谣言案
2018年6月11日,网民举报吴某(男,汉族,32岁,阿克苏地区库车县人)在其微信朋友圈散布涉疆维稳政策谣言信息。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吴某予以行政拘留。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