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三醫院:
我是潑墨女子董瑤瓊的父親董建彪,一個常年在個體煤礦靠挖煤討生活的人,一個生活社會底層的人。
我的女兒董瑤瓊,2008 年到上海打工,今年 7 月 4 日在上海用墨汁潑灑了有習近平主席頭像的宣傳廣告牌。隨後失去了人身自由,7 月 8 日上海警方到湖南攸縣我工作的煤礦找我,說我女兒董瑤瓊攻擊國家領導人。 7 月 18 號我從我大哥口中得知我女兒已於 7 月 16 號被上海警方帶回了株洲攸縣,下午被送到株洲市三醫院(株洲市精神病院),我的妻子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簽署了同意董瑤瓊就醫的協議。 我不相信我的女兒患有精神病,要求見我女兒。7 月 22 日上午,在村幹部的陪同下,我到株洲市三醫院去探視我的女兒董瑤瓊,醫院拒絕我探視,也未給出任何理由。這侵犯了我女兒和我的合法權利。用墨水潑灑有習近平主席畫像的宣傳廣告牌,違不違法、該不該罰、怎麼處罰,那是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的事,絕不是醫院尤其是精神病醫院的事!在此,我嚴正聲明:
1. 我不相信我女兒董瑤瓊患有精神病;
2. 我要探視我女兒董瑤瓊;
3. 我要查閱並複製我女兒董瑤瓊的全部病歷資料;
4. 即便有病需要治療,我不同意我女兒董瑤瓊在株洲市三醫院治療,我要帶我女兒董瑤瓊回家;
5. 請貴院在三日內答覆我,如不答覆或不依法辦理,我將採取下一步行動。
聲明人:董建彪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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