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原标题:文革一人受刑株连家属重现出狱者被禁从事21种职业



全国人大及其下辖的法律委员会,被指只为习近平开倒车提供法律依据。(全国人大官网/拍摄时间不详)


蒙古族民权领袖哈达(中)一家,正是受株连模式残酷迫害的例子。(资料图片)

云南省高院高调宣扬一人入罪株连亲人,而获刑人士更被禁止从事21种职业,法律界人士指是文革之后,司法体系再次高调重提株连制度,意味着延续三十年多年,防范从制度层面侵犯人权的司法努力付诸东流。(黄小山/黄乐涛报道)

云南高院的微信公号在周四(14日),发表题为“我国进入一人受刑全家受影响”的文章,指出从刑法第九修正案开始,将对判刑人士出狱后的职业采取限制,并且强调大人犯法,小孩受罪,获刑人士的子女在公务员考试,军警招考都面临审查无法通过。

其中,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其子女的不得从警。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对党和政府有不满言行的,或正被调查对象的子女,亦不能加入。

此外,官方禁止被刑事处罚的人从事21种职业;除禁止担任公务员和司法人员外,还禁止他们从事特定的金融,保险,证券,企业高管,国企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甚至是特定的食品从业人员。

法律界人士石先生表示,这些条款本身并非法律条文,而是以文件和规定的形式出现并执行。他认为,这可能是在贸易战压力下,官方一方面对外作出一些让步,但对内则加大社会管控的表现。

石先生说:实际它执行的这个东西,它并不是狭义上的法律什么因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被侦察控制的我连罪犯都不是,就得怎么怎么样这个明显是一种有罪推定,违法的嘛。这个都是在明面上的嘛,刚刚公安部的那个重点人口管理规定嘛,看到过没有?大张旗鼓的网上搞嘛。我的感觉是贸易战会让一些步,要放一些,然后呢,放的同时再加强,还是要进一步强化社会控制,这个是肯定的。

曾是第九,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律师迟夙生表示,株连亲人的做法,曾在文革时期及文革之前比较普遍,但文革后法律界就此作出反思和警惕,并一直试图在制度层面杜​​绝有关现象,但现在株连模式正卷土重来。

迟夙生说:株连非新出现的事情,文革期间是有,后来文革之后呢,大家在清算文革的时候,在立法的时候,都是很注意这些事情的以前我们这么多年都是千方百计解决掉株连的问题,但是现在这个立法乱套了,近期呢,又把株连拿上来了。

另一律师朱孝顶从法理解读批评,如果当事人在承担刑事责任之后,继续限制或剥夺他融入社会的机会,是对其人权的侵犯。而大量实际存在的冤假错案的受害人,亦都会因此遭到更严重的伤害。

朱孝顶表示,加上前几天在网上被热传的公安部关于对重点人员的管理规定,都令人担忧。

朱孝顶说:。你比如说执行过刑罚之后,有很多权利就被剥夺了,很多职业就对他禁止进入了现在连董事啊什么这一块都不让做了它本身受影响,新的规定包括孩子上学都会受影响。那么多的冤假错案,不是被定罪了的都有罪。另外,有些罪,已经刑罚之后,还要不要进一步剥夺他其它的权利?现在这个去情况,哎,某种意义上恐怕还是威胁,震慑。现在连(重点)人员管控规定不都出来了嘛,公安部的。

朱孝顶的说法得到伊利案受害人刘成昆的证实,他指按这样的规定,他和自己的小孩今后在求学和就业上,就会面临很多限制。而这种源自封建社会的株连制度,本身就是极不合理。

本台记者多次尝试联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但都无人回应,而其官网公布的人大信访电话,也未能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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