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晚间,央行、银保监会公告称,鉴于包商银行出现严重信用风险,将接管包商银行,自2019年5月24日起至2020年5月23日止。

公告表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有关方面组建接管组,对包商银行实施接管。自接管开始之日起,接管组全面行使包商银行的经营管理权,并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包商银行业务。建设银行组建托管工作组,在接管组指导下,按照托管协议开展工作。

接管后,包商银行正常经营,客户业务照常办理,依法保障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

公开信息显示包商银行成立于1998年12月,是内蒙古自治区最早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前身为包头市商业银行,2007年9月经原银监会批准更名为包商银行。截至2018年末,包商银行在全国设立了18家分行、313个营业网点;发起设立了包银消费金融公司及31家村镇银行。

包商银行发布的2019年同业存单计划显示,包商银行是原银监会评定的首批风险最小的七家城商行之一。

截至2018年9月末,包商银行资产总额5358亿元,各项贷款及垫款2042亿元,负债总额5034亿元,其中吸收各项存款2293亿元,同业负债2211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自2017年三季度后,包商银行再未披露利润等经营数据。截至2017年三季度末,该行净利润为31.02亿元,资本充足率为9.52%,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