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季冰 | 评论(2) | 标签:时事观点

上月中发生在欧洲的两则新闻引起了我很大的兴趣,使我很想把它们端出来与读者一起思索和讨论一下。

来自雷克雅未克的消息说,冰岛国家统计局3月16日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该国2009年出现了历史上最大规模的移居国外的浪潮,致使它的人口百年来出现首次下降。

据统计,截至2010年1月1日,冰岛全国人口为31.76万人,比一年前减少了1700多人。虽然这在中国也许还及不上一个小型乡镇的人口数,但在冰岛这个欧洲最北面的小国,它造成了超过全国人口的0.5%下降幅度,就好比中国在一年之内突然减少了70万人口! 2009年,冰岛全国移居国外的人数达到1.06万人,比从国外移居冰岛的人数多出4800人。而在1887年出现的上一次移民大潮中,移居外国的人数只比移入冰岛的人数多出2200人。冰岛人去年移居国外的主要目的地是其他北欧国家,而1887年的移居目的地是北美洲。至于原因,则是由于全球金融危机冲击下的冰岛经济受到重创,通货膨胀率和失业率一路攀升,民众的生活水平大幅下降,从而迫使越来越多的冰岛人移居国外。。

几乎与此同时,来自柏林的消息说,德国总理默克尔3月17日表示,欧元区今后应设置“驱逐”机制,将其作为对付那些屡次违反欧元区财政规定的国家的最后办法。默克尔当天在国会下院表示,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不足以应对目前出现的危机,而这场危机让欧元面临诞生以来的最大挑战。她还强调,欧盟对希腊的“紧急救助”并不是解决希腊债务危机的正确方式,不但从长远来看无助于危机的解决,而且还会弱化欧元。在未来几年,希腊除了切实执行紧缩财政措施外别无选择。

希腊总理帕潘德里欧当天随后表示,希腊不可能退出欧元区。他还说,尽管希腊倾向于在欧盟框架内解决债务危机,但如果欧盟的支持不足以解决,希腊不排除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寻求帮助的可能,以免希腊政府以“不合理的高利率”借款。

3月底,四位德国著名大学的经济学和法学教授在英国《金融时报》上发表联合署名文章,称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Emu)的其他成员国救助陷入国家破产危机的希腊,是违反Emu的创建条约的。他们认为,要想摆脱危机,希腊别无选择,只得退出Emu,恢复本国汇率较低的货币,促进出口,并让旅游业收入重新流动起来。这也是避免整个欧洲陷入危险、并确保Emu存在下去的唯一方法。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他们将“毫不犹豫地向宪法法院提起新的诉讼,要求德国退出Emu”。文章的标题叫做:“希腊不走,德国走”(Germany should exit the euro if Greece does not)。

大批冰岛人纷纷移居国外,在我看来其实是一种变相的“躲债”行为。稍有一点国际知识或金融知识的人都知道,冰岛是本轮金融危机之下第一个“破产”的国家。所谓“国家破产”,无非是政府财政欠下了巨额债务而无力偿还,这里面当然一定包含了大量欠外国政府和金融机构的外债。对冰岛这个国家来说,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处理这场危机,也不论全球经济复苏后本国经济情况将会怎样,有一点是肯定的,就算国际机构赦免它的大部分大债务,若想一分不则是不可能的。而且,债务的赦免往往都附带着苛刻的条件。因此,接下来摆在冰岛政府面前的路无非是两条,一是大幅度提高税收;二是大幅度缩减开支。总之,作为国民,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冰岛的老百姓对政府将会付出多而得到少。至于我所谓的“躲债”,举个例子来说,假如冰岛政府目前欠了各类外债31.76亿美元,那么实际上也就意味着每个冰岛人都欠了1000美元的债。而如果一个冰岛人此时迁居到没有太多外债的邻国瑞典去,那不就相当于一笔勾销了这笔相当不菲的债务吗?

相比起来,希腊的问题稍微复杂一点,但本质上也是个谁承担债务的问题。默克尔认为,希腊的财政危机是希腊这个国家的单独责任,也就是希腊政府欠了债还不上。可是希腊却不幸身在欧元区的大家庭内,因此虽然表面上它的债务不会变成其他欧洲国家的共同债务,但实质上却一定会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转嫁到整个欧元区。例如,欧元的国际评级会因此降低,进而大幅度贬值(这已经不是假设,而是过去几个月来国际汇率市场上的事实),造成它的国际购买力下降。这就不等于其他使用欧元的国家在帮着希腊一起还债吗?只不过表现形式比较曲折而已。事实上,为了拯救欧元,其他国家不可能不对希腊的财政危机施以直接的援手。默克尔第一个跳出来这么说,除了因为德国政府和金融机构是希腊最大的债主以外,还因为德国是整个欧元区内最大的经济体和人口最多的国家,它在希腊危机上“分摊”到的损失自然也最大。

从最简单的角度看,不论从冰岛和希腊的危机中可以找到多少内部、外部的客观因素,这两个国家的政府之前实行的错误和不审慎的经济政策难辞其咎,这恐怕是谁都不能否定的。于是,这就引出了我感兴趣的两个问题,实际上它们还是高度相关的——

第一个问题是:当“国家”犯下了难以弥补的巨大错误之后,国民是否有权利以脱离“国家”的方式拒绝承担这种错误造成的后果?

第二个问题是:当一个国家中的某一部分犯下了难以弥补的巨大错误之后,国家是否有权利以将这一部分开除出去的方式拒绝分担这种错误造成的后果?需要简单说明一下,欧盟和欧元区是一种世界历史上从未出现过的新型的“超国家组织”,为了便于分析问题,我在这里将它简约化为一个国家。或者我们也可以把这个问题假设为:发生难以承担的财政危机的不是希腊这个国家,而是德国的某一个州——好比说巴伐利亚,默克尔总理和教授先生们有没有权利要求后者从德意志联邦中独立出去?进一步说,假如陷入财政危机的巴伐利亚州不愿意或无法脱离联邦,则财政状况良好且不愿意帮着联邦一起去填巴伐利亚州财政窟窿的其他州——好比说经济发达、财力雄厚、失业率低,素有“模范州”之称的巴登-符腾堡州——有没有权利要求从联邦独立出去?

在目前的主导国际秩序中,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是简单的:作为一个民主国家,冰岛几乎没有什么可能阻止它的国民移居瑞典;而同为民主国家的瑞典几乎也没有任何理由及意愿阻止一个冰岛人成为自己的国民,只是他需要支付一定的成本——包括经济、时间和心理等各方面的成本。然而进一步深究的话,我们会发现,正因为冰岛是一个自由民主的国家,每一个冰岛国民对政府过去采取的错误经济政策实际上都是负有一定责任的。就算是在上一轮选举中把票投给反对党的人,只要他没有挑战过国家现行政治制度本身的合法性,那么他就一样没有理由推卸这种责任。要不然,他早为什么没有“用脚投票”?此外,他的离开还留下了另一项可能的道德指责,那就是:仍然留在冰岛的国民将会因为少了一个共同挑担的同伴而背负上更为沉重的人均债务。

后一个问题的答案就不那么一目了然了,别说是德国“开除”巴伐利亚州这种假设听来匪夷所思,即便是欧元区“开除”希腊,恐怕也不像默克尔说得那么容易。这里的根本问题在于,巴伐利亚这个州也好,希腊这个国家也好,它们都不像某一个有名有姓的冰岛人那样,是一个能够根据自己的意愿作出自由选择并独自承担选择后果的行为主体,它们本身就是由许多个单独的个人组成的共同体——当“州”或“国家”在实施某一政策时,它们似乎非常强大且无所不在;而当这些政策的结果需要被承担时,它们又在哪里呢?不信你试试去追究帕潘德里欧及其内阁成员的失职之责,他们一定有无比充足的理由证明自己比窦娥还冤;反过来,假如希腊政府采取了明智的政策,使得国家经济繁荣增长,老百姓荷包满满,同样也没有希腊国民会提议,应该给予帕潘德里欧及其内阁成员一笔额外的奖金。在这种情况下,即便要举行民主投票,究竟什么人有资格参加那场决定巴伐利亚要不要被开除出德意志联邦、巴登-符腾堡州可不可以脱离这个联邦、希腊能不能继续留在欧元区的公决呢?他们又各自代表了哪些权利/责任主体呢?这些问号长期以来一直悬而未决,也没有随着欧盟和欧元区的成立而自动消失,它们给未来的宪政专家们留下了许多值得皓首穷经钻研的学术课题。

我们中国人很少会为这类问题操心。“国家”、“组成国家的各地区”——如一个州或一个省,以及“国民”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对我们来说,仿佛是一点都不成问题的。用一句我们时常听到的口号来说,它们是“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更直截了当地,就是上下级的关系。这种观念的形成既与2000年的大一统皇权政治文化传统一脉相承,又深深地打上了近现代政治经验的烙印。

但在现代西方的主流政治话语中,情况却正好相反,三者之间是一种条约或契约关系,丝毫不存在上下和从属的概念。或者说得更极端一点,只有“公民”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主体,才是唯一的目的,“国家”、“州”或“省”都只是一个契约,是实现公民这一目的的手段。

我本人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同意,世界上现存的每一种文化——尤其是像西方文化和华夏文化这样的“高级文化”——都具有其独特的价值,它们之间可以进行比较、展开对话,乃至相互借鉴,但并无先进(文明)、落后(野蛮)之分,更不存在以哪种文明取代另一种文明的问题。中国永远都不可能变成冰岛、希腊和德国,一个中国人也或许永远都不会认同一个冰岛国民或德国总理的国家观念。但即便是站在中国本位的立场上,客观、全面、深入地分析和思索国家、地区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对于我们获得一个更加广阔的视野,以正确地认识这个世界、这个时代,甚至认识我们当下所面对的内部问题,都是大有裨益的。

初写于2010年3月23-24日,修改于2010年3月31日,发表于2010年4月15日“网易评论”我的个人专栏。

附记:

这篇文章在博客上挂出来以后,许多网友留言认为,我混淆了“国家”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在他们看来,“政府”是会犯错误的,而“国家”是永远不会错的。

鉴于这是一个重大问题,甚至正是我写这篇文章想要表达的主旨之一,因此我觉得必须要在这里作一点声明:

感谢大家的关注和评论,尤其是一位叫做“路边客”的网友的耐心指教。不过我想说的是,我并没有像你们想象得那样,将“国家”与“政府”混为一谈。我这篇文章里的意思很清楚,我所说的“国家”就是指“国家”,不是指政府。而且我还可以很明确地说,我一点也不认为“国家”是不会犯错误的。事实上,“国家”与个人一样,是经常犯错误的,就像“人民”也会经常犯错误一样。当年日本发动惨绝人寰的侵华战争,难道仅仅是日本当时那几届“政府”的错误?据我所知,当时日本人民中绝大多数人——包括受压迫和剥削的最底层的工人和农民——都是全力支持军队侵略中国的。男人以在疆场上为天皇尽忠牺牲而自豪,有些实在无力支援“国家”打仗的女人,甚至不惜自愿做慰安妇,认为那也算是为“国”出一份力了……

请问,这是仅仅“政府”在犯错误,还是“国家”在犯错误?甚至“人民”一同在犯错误?

陈季冰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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