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张3丰 来源: 中产生活观察
图为李秀娟老师原本幸福的一家
丰县教育局信访办主任丁攀,也就是李秀娟老师绝命书控诉的两个人之一,面对镜头嚎啕大哭。
他的演技很不错,不过有点用力过猛了。
丁攀所要表达的意思有两点:李秀娟到国家信访局去了15次,给我添了多少麻烦啊?现在事情影响这么大,给我造成很大影响。
他知道,等着自己的一定是一个处分。这个处分的原因,很有可能并不是因为他对李秀娟太恶劣,而是因为从本质上说他的维稳工作失败了。
官方通报李秀娟事件时,有一句话特别耐人寻味:
“李秀娟丈夫以周楼小学名义为其女委托伤残鉴定,违规使用公章,并存在稳控不力问题,已被停职。”
这等于指控李秀娟的丈夫也有对自己妻子进行维稳的义务。按照他们的想法,李秀娟的丈夫应该对妻子进行检举揭发才对。
这说明当地的维稳政治已经到了什么样的程度,也能证明为什么李秀娟到悲剧能够发生。在丁攀这些维稳官员眼中,没有任何人性的考量,没有亲情,也没有感知伤痛到能力。
当然,这只是他作为维稳体系的一员时的状态。当他感觉到自己可能成为替罪羊或者因维稳失败受到惩罚时,真真假假,他还是流泪了。
在这个时候,他多少从维稳体系中脱离出来,恢复了微量的人性。面对镜头,他甚至发出诘问:“我的名誉谁维护?”
当初天参与迫害李秀娟的时候,他不会想到自己的名誉问题。作为组织的一员,他认为自己对李秀娟的打压和迫害,都代表了组织,自己是没有责任的,“那都是组织要求的”。
“我的名誉谁维护?”这对体制内的人来说就是一个终极疑问。严格说来,只有个人承担起责任,能够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才有资格拥有“个人荣誉”。
谈荣誉,丁攀确实还不配。让他哭泣的,并不是李秀娟的伤痛,而是自己可能受到的惩罚。他是因为恐惧而哭泣,而不是伤心或者难过,这也是他的号啕大哭让人感到违和与失真的原因。
除非丁攀能够认识到李秀娟是一个人,不是维稳对象,除非他能够认识到,自己也是一个人,而不是体制的一员,他才能拥有足量的人性,才可以谈论荣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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