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晚间6点发布电视公告,正式宣布撤回修例,并对示威者的五大诉求再次一一回应,也提出四项行动,盼打破香港的困局。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九月四日)向全港市民发表讲话的全文:

各位香港市民:

逃犯条例修订所引起的示威和衝突,已持续两个多月。对很多香港人来说,我们这个城市变得很陌生——一次又一次的暴力事件,造成许多市民、警察和记者受伤;一向安全、有效率的机场和港铁,被人恶意破坏,造成混乱;道路和隧道突然会被堵塞;旅客担心香港还是否安全,不愿来港旅游和经商;家人、朋友之间因不同见解而反目,持不同意见的人在街上、在学校、在网上遭受欺凌,甚至互相攻击。

这两个多月发生的事,令每一个香港人都感到震惊和伤心,亦令大家对香港感到焦虑和痛心。大家都很焦急,希望可以尽快走出目前的困局。

对于示威人士提出的「五大诉求」,我们在不同场合都回应过—

一、 有关撤回条例草案,我在六月十五日已经宣布暂缓条例草案,之后亦表明,修例工作已经完全停止,条例草案明年七月便会自动失效;

二、 有关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政府认为有关警方执法行动,应该按既定机制,交由专责的独立监警会处理,而不应该另设独立调查委员会。监警会除了处理有关警方的投诉,亦正按照其法定职权,详细审视六月九日开始,发生的一连串大型公眾活动,市民很关注的七月二十一日元朗袭击事件是其中一个重点。审视工作的目标是重组事实,评估警方的处理,并提出改善建议。监警会已经成立国际专家小组,协助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内容和建议都会公开;

三、 有关示威活动的定性,我们多次重申,法律程序上不存在「暴动定性」。律政司已清楚指出,每宗案件的刑事检控决定,都是按证据、按法律、按《检控守则》作出;

四、 有关要求释放所有被捕人士,不检控、不追究违法的人,这些要求是法治社会所不能接受的。根据《基本法》,律政司的刑事检控决定,必须不受任何干涉,否则有违香港的法治精神;

五、 有关双普选,这是《基本法》订下的最终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社会需要在法理的基础上,在平和及互信的氛围下,以务实的态度进行讨论,否则只会令社会更加撕裂。

这五点回应是平衡了不同因素而提出,我知道,我们的回应未足以平息社会上许多人的怨气,但不断升级的暴力,持续衝击社会秩序,又能否解决目前的困局呢?请大家想一想,我们是否应该透过对话,为香港寻找出路?

很多人说,展开对话要有基础。作为行政长官,我有责任尽一切努力,在种种局限下寻找社会向前行的机会。我现在提出四项行动,希望作为社会向前行的起点。

第一,特区政府会正式撤回条例草案,完全释除市民的疑虑。保安局局长会在立法会復会后,按《议事规则》动议撤回条例草案。

第二,我们会全力支持监警会的工作。除了邀请海外专家,我已委任两位新成员加入监警会,他们是余黎青萍女士和林定国资深大律师。我向大家承诺,政府会认真跟进监警会日后提交的报告建议。

第三,由今个月开始,我和所有司局长,会走入社区与市民对话,让社会各个阶层、不同政治立场、不同背景的人士,透过对话平台,将种种不满直接说出来,一起去探讨解决方法;

第四,我会邀请社会领袖、专家和学者,就社会深层次问题进行独立研究及检讨,向政府提出建议。经过两个多月因修例工作引起的衝突,大家都意识到,我们眼前的矛盾是反映了长期积压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例如房屋和土地供应、贫富悬殊、社会公义、青年人的机遇,以至公眾参与决策等。我们的对话平台,亦可以让大家一起探讨这些问题。

各位市民,持续出现的暴力正动摇香港法治的根基,极少数人挑战「一国两制」,衝击中央政府驻港机构,污损国旗、国徽,将香港推向危险的境地。无论市民对政府或对社会现况有多大的不满,暴力绝对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目前,最迫切的就是要遏止暴力、捍衞法治、重建社会秩序。政府会对所有违法及暴力行为,严正执法。

我和团队很希望,今天提出的四项行动,可以为打破困局行出一步,以对话代替对立,为社会带来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