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T编者按:这是女权活动家吕频在2013年发表的一篇文章,放在今天的语境里看,其抗争精神仍历久弥新。

 

“在某市中心闹市过街天桥,发现一些另类涂鸦……”这是我在9月19日发布的一则微博,附有9张“涂鸦”的现场照片。(全部照片见文章最后。)(CDT编者按:图片已丢失)

“性工作是工作”、“婊子光荣”、“我喜欢同性恋”、“养猫就给它养老”、“阴蒂很重要(要高潮)”、“请加入断子绝孙联盟”、“别结婚,该离就离”、 “前戏很重要”………若不在语境中,其中有些词句可能显得有点无厘头,不过总之,这是一些妇女和同性恋权利经典主张的简写和个性化,还顺手拉一把伴侣动物权利。

微博发出后,有朋友说这都是“金句”,感叹这座桥上怎么会“写满真相”。抱歉让大家误会了。这座桥其实几乎被涂鸦覆盖,但绝大多数都只是一些宣泄,我所发布的,占据“篇幅”连百分之一都不到。这些宣泄也很有意思,其中有表白(“某某某我永远爱你”),辱骂(“某某某是大傻*”),揭露(某某某号车是黑车大 家不要坐),祝福(“某某和某某白头偕老——嫂子”),招嫖(“包小姐电话***),征婚(“我是女人找对象QQ***”)……亲情友情爱情奸情杂烩,爱恨情仇贪嗔痴怨大观。大部分显然是自中学生之手。每条涂鸦背后想必都有一个故事吧,可惜我们没办法去了解。

我想将赞美先转送这些匿名的涂鸦者。感谢她们强烈的情感,赤裸的表白,她们公然的天真、善良、甜蜜和恶毒,甚至庸俗——庸俗是被正当化的欲望,让人惊讶又开心,并带给在我公布的照片背后,那些偶然路过的涂鸦者灵感。

而当面对这种做法是“破坏公物”的指责,我惊呆了……其实还好。进而,有人说采用这种做法来倡导权利是不讲公德的、令人反感的、会增加环卫工人负担甚至导致这些弱势者被罚款受伤害的、会导致主流社会更贬低同性恋者所以是给同性恋者抹黑的。等等,恕不引述原文。

严肃地说,“破坏公物”这种说法让我想起《小学生守则》。无意讽刺他人幼稚,想说的是,有必要追溯我们是如何被这种说法所教化的:原来如此。原来并非必然如此。

什么是“公物”?或者说什么是“公”?浅薄地理解,公物,应该是所有人共同拥有、共同享有、共同管理的财物,民有、民享、民治,是为公。如果按这个标准,那么我要说,伪社会主义国家对“公物”的标榜是彻底虚伪的,在这个国家,实体的公物,或象征性的公物——秩序,基于对个人权力和权利的收缴,这里的“人民”和“集体”都是空虚之词,这里的“公物”是勒索,这里的秩序是控制。我们从来都不能拥有、享有和治理“公物”,却被要求爱护“公物”,为“爱护公物” 而相互监督、相互揭发,甚至可以为之去死,这是极权意识形态可耻与卑鄙的压迫性、洗脑性教育。

“爱护公物”是我们被灌输的毒,要解毒,解各种教化之毒。

在没有民权的国家,还想象自己是主人翁,这是可笑和可悲的。维护压迫机制所捏造和凌驾的价值感,这是被压迫者待解放的奴性或虚假意识。

其实我们一直都在“破坏公物”。或许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不断被教育“爱护公物”的原因吧。我在一个社会主义年代的工厂中长大。在这个工厂里,据说觉悟最高 的无产阶级们,人人都偷东西。因为生活极其贫困,物资极其匮乏,为了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比如想拥有一个水桶,都得去偷工厂的铁皮。但没有人认为那是偷, 是拿。既然工厂是大家的,那么人人都可以去拿,但只有工人可以在各自的势力范围之内“拿”,农民去拿才是“偷”,要捆起来打。这就是所谓“公物”的真相: 没有权利,连最卑微的需求都只能以不合法的方式去挣,没有权利就注定你的不合法。

“爱护公物”式的逻辑判决了我们的真实生活方式,甚至我们的存在都是不合法的。在那座涂鸦之桥上,占据最大篇幅的是桥的正面,一大横幅红色标语,没错,像所有过街天桥一样,这桥理所当然属宣传机器所有。当然,那标语挂起来时没有征求任何人的意见,它写的,不用看也人人都知道是垃圾,但没有人敢说它是“破坏公物”,虽然这种东西污染视觉和羞辱所有人。而如果你敢在卑贱得多的角落里,涂上个“我爱你”或“到此一游”,就有无数人振振有词地来说,你不文明啦,你没有公民素质啦,你看你写的擦不掉所以“破坏公物”啦。所以你只能到一个随时能被擦掉的地方/随时会被删帖的地方说话才是“好公民”/贱民,在允许你说话的地方你才能说,而且得按等级和规则来说,所以你不能刻“到此一游”,到处刻字的资格只属于帝王将相和毛新宇。

这就是我要赞美那无数匿名涂鸦者的原因。她们在匿名的保护下,勇敢地占领了那标语的背面,招嫖、诅咒、少年情与恨的内容,和涂鸦的形式,都是不光彩的,但她们就这样写出来了!而且用油性笔,保护自己不被删。在这个极权国家,必须赞美各种越轨,反对一切禁止,甚至反对一切主流道德,因为,主流社会的道德永远是双重标准,是强者灌给弱者的毒药。

如果没有权利就注定了你的不合法,那么,求解放只能不合法,这是你惟一的力量之源。

(日前在东北同性恋文化节闭幕式上,有幸观摩了一些跨性别演员的精彩表演,她们的有些对白,低俗、鄙俗、庸俗。然而,大家都欢笑鼓掌。这就是另类和地下的文化,不合法的创造力和反抗。)

语言的政治:比如你想说“婊子光荣”,抱歉,没有标语的位置给你。如果你不去争标语背后的位置,那你就只有沉默。对,还有另一条路,就是“被收编”——把不合法的,包装成合法的,但这可能吗?

这就是有些人所要求的,以“遵守公德”的方式去争取权利。显示自己配得上当一个合法好公民,以此恳请得到合法好公民的认证。

你当然可以这么做。但我要说这没用,仅以我在妇女权利领域工作这么多年的经验为证。这个世界上有太多好女人,女人的世界里从来洋溢太多隐忍、奉献、牺牲。 基本上女人就是一种靠自我检查和相互检查活着的生物。但换来什么?女人还是被责备“素质低”,还是因种种的理由,不配与男人平等。边缘者、贫困者可以把 “咱是好人”当作最后的立足之地,但权利不会因为你是好人而降临,为什么?因为决定权利享有的,根本上来说是权力而不是什么别的。

先让你做好公民,然后再考虑赦免你的不合法身份,这其实是一个拿玉米捉弄驴子的圈套。我认为权利组织有义务帮助利益相关群体识别这种圈套,而不是做志愿安检员,这是站错了位置。这是假装工作。更严重一点说,这让人怀疑你厌憎你应服务的群体,就像妇联,是多么厌憎“素质不高”的妇女。

好公民等于贱民,因为好公民把权利置后,因此他们可以被砌到结构中,直到最底层。至于既得利益者是不会当什么好公民的,他们才不在乎我们怎么看。

而且,不会有人听你的声音。表现形式却是大家都同意。比如你说“反歧视”,谁会不同意?但这只是表演。“婊子光荣”才能震出一个开始讨论甚至争论也不怕的机会,让此前闻所未闻的人们可能觉醒。所以即使仅从策略上来说,合法或主流的包装也没有好处。

很多人并不喜欢越界、反叛、抗争这一类的概念,希望保持轨道。但轨道限定了什么,越轨又能如何,这不妨去想。NGO努力把一些词使用得道貌岸然,比如“倡导”和“教育”,却严重缺乏社会运动理念。直接了当地说吧,社会运动是什么——就是动和乱,就是对各种越界的容纳,反叛的想象力的实践。否则,它无法形成 规模和造成变化。隔膜社运、去政治,这是NGO被收编和自我检查的悲哀结果。

这种现象发生在同性恋群体中,我认为尤其悲哀,因为这个群体是比“素质低”更边缘的“变态者”。像真正的变态一样盛大庆祝地裸奔才能对得起自己的尊严好吗。在世界各地,性少数创造了多少绚丽前沿的政治生活,而在中国,却有人端起架子批评同性恋游行“违法”,批评同性恋权利涂鸦“不讲公德”,这是怎样的同室操戈和与虎谋皮。

唱什么,越轨或不越轨是自由选择,但是,边缘群体不需要这种内部“公检法”(引自@布拉耳)。我认为合法行事,只是当下艰难中的生存策略,不是什么价值。终究我们需要所有人一起重新定义什么是“合法”,那时才有真正的“公物”。

涂鸦让我们失去了公德就像失去了贞操,所以我们放声大笑,停不下来。这些那些所有彼此并不相识的涂鸦者,合力将那座过街天桥变成了闪闪发光的艺术品(引自 @肖美腻)。这怎么能被认为是破坏,谁这么没有艺术眼光。如果你知道哪个机关试图毁灭这些涂鸦,请以保护无价之宝的理由,和环卫工人们一起捍卫它。

某天深夜,一个年轻人独自走过那座天桥,她是那么迷茫,为自己害臊。她看到一些陌生的字迹,那些词,在这个城市中从未被有声说出。她会是多么惊惶,好像自己是那涂鸦的罪犯,不过她意识到,原来,世界上真有人不怕当罪犯……在这喑哑的世界上,这一类的偶然,是我们得救的渺茫希望,我再次赞美将这希望留在天桥上的人。

我们必须破坏公物。同时不得不隐姓埋名,原因大家都清楚,这是要求停止对社会运动的自我检查的最后一个理由。请停止这种检查,除非你能证明那是一种经过反思的原则,能证明权利在被损害——而不是什么“公物”和既有秩序。另外,请来点儿幽默感和想象力,否则这个极度萎顿的社会还能怎么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