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认为,若要检讨香港警察的暴力,我们也应该要以同样标准来检讨抗争者的暴力。我反对这种说法。以下我试图说明:「各打五十板」的说法会偏袒港警,并且忽略最终要为这些暴力负责的,应该是中国和香港政府。

香港抗争,港警拿警棍、手枪和催泪弹驱赶民众,据传接下来会出动音波炮。网路上可以看到港警对人开枪的影片,报导已经证实有港人被枪击重伤,有青年坠楼死亡,生前疑似遭警察追逐;也有报导和自白指出港警性侵、虐待被逮捕的民众。

香港理工大学17日发生激烈冲突,情势紧张,警方派出水炮车。 (图片来源/Image Copyright CC By 4.0 :Pakkin Leung @Rice Post)

数月以来香港不时出现浮尸、裸尸、无名尸,政府官员承认近期自杀和尸体发现事件都增加。港府在记者会上承认有警察乔装成抗争者;也有离职港警向媒体表示,部分警察的行动已经失控。

另一方面,抗争者则用砖头和燃烧瓶回应警察。这两天在香港一些大学,抗争者拆除公共设施来做路障、放火阻止警方进入,有报导传出港警小腿中箭、面罩被钢珠击中。

示威者以燃烧弹回应,装甲车着火。 (图片来源/截自香港电台视像新闻RTHK VNEWS Facebook LIVE)

有些人认为警察伤人、滥用权力是暴力,但抗争者损毁设施、丢砖放火也是暴力,要是同意前者值得谴责,应该也要同意后者值得谴责。

我不这样想,我认为有一些因素让我们容易高估抗争者暴力的严重性,而另一些因素则使得,比起抗争者,香港政府和中国政府更需要为这些暴力负责。

真正的暴力根本不需要暴力

很多时候,有些人看起来很暴力,其实是因为他们根本不够暴力。

抗争者放火阻止警察前进,伤害力恐怕还不如警方手上那些会造成人体和环境持久伤害的催泪弹,但一般人会认为放火是暴力,而丢催泪弹是在阻止暴力。一方面,警方身份有正当化暴力的效果,另一方面,警方有催泪弹可以丢,当然不需要自制燃烧瓶放火。这件事情其实很讽刺:抗争者缺乏执行暴力专用的精良装备,只好选择那些石器时代的、看起来更暴力的抗争手段。

同样的道理,抗争者拆围墙来做路障,看起来很暴力,然而,若像警察那样有现成的路障和蛇笼可以拉出来用,谁会想要去拆围墙?

再来,拥有精良装备和暴力实力的人,反而可以选择用看起来不暴力的「文明的」行动来执行暴力。港警手上持枪,好声好气请你跟他「走一趟」,你走不走呢?身在有既定规则的文明社会,很容易把经常发生的「制式暴力」当成不是暴力,然而,这会让我们在有权力的人开始滥用规则的时候无能为力。

抗争持续至今已逮捕超过四千人。 (图片来源/翻摄自香港苹果新闻Facebook LIVE)

最后,受到政权和警政系统支持的人,真要执行暴力,根本不需要让你看见。回想一下那些新闻,被抓走的香港人是如何被警方虐待和性侵。如果拆围墙和丢燃烧瓶可以防止我认识的人被香港警察抓走,我也会去拆去丢。

人的判断并非出于真空,而是受到文化和概念的影响,有政治权力的人不但可以影响你看到哪些东西,也可以影响你怎么理解看到的东西。这是为什么我认为,检讨抗争者暴力,或者强调「同时检讨警察和抗争者的暴力」的说法,都是忽略房间里的大象。

如果可以不暴力,谁想要暴力?

要检讨暴力,一个问法是问说,行为者是否除了暴力,别无选择。在香港事件里,我们也可以问:谁有余裕选择「暴力以外的选项」来应对问题?

跟抗争者相比,这个答案会是香港政府。如果港府坚守一国两制和民主精神,香港人根本不需要上街。

跟港府和抗争者相比,这个答案会是中国政府。如果中国政府不强迫大家接受他们的威权统治,港府不会有压力违反民主精神,香港人也不需要上街。

港人并不是打从一开始就选择暴力,2014雨伞革命,就是非暴力抗争的典型案例。然而,从中国的统治历史来看,如果不强硬抗争,香港恐怕是下一个新疆。不管是跟港警港府还是跟中国政府相比,除了暴力抵抗,香港抗争者并没有其他有意义的选项,除非你认为束手让自己被虐待、监控和压迫,是有意义的选项。

检讨香港抗争者的暴力,我认为意义不大。如果谁要为这些暴力事件负责,应该是中国。中国政府连自己人民的安全生计都照顾不好,还老是想统治别人,这是香港抗争事件里,一切暴力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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