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基本原理

 第一节 公民维权概念

      公民维权是指公民依靠现有的宪法和法律,通过各种合法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民主法治进程的行为。

      公民维护的应当是合法权益。公民维权不是为自己争取特权,而是捍卫作为公民应当享有的权利。公民维权包括针对公权力违法的维权,比如房屋拆迁、土地征用中的维权,也包括针对各种强势者的维权,比如业主维权、消费者维权等。

      但考虑到针对公权力滥用的维权更加困难,也更具有健全民主法治的长远意义,本书重点谈针对公权力滥用的公民维权。

第二节 公民维权的根本力量——人性中的善

      公民维权的根本力量来源于人性的善。维权基本思路是以绝对的非暴力克服野蛮暴力,以善克服恶。

      特权、腐败、非正义、对权利和尊严的侵犯都是人性中自私贪婪一面的结果,无权无势者要想战胜人性中自私、贪婪、虚伪、损人利己等恶的力量,必须用人性中善的力量。

      恶的力量可能很强大,可能是强大的既得利益集团,可能控制了公权力以至于正义无法通过正常途径得到伸张,但是,人心向善,恶势力在整个人类社会中并不占优势,而且,恶的力量与善的力量同属于人性,再坏的人内心也有善的一面,我们要通过具体行为充分调动人性中善的一面,用善的力量抑制恶的力量。

      用恶的力量——比如阴谋诡计等有时也能战胜对方的恶的力量,但这样做的结果只能是另一种恶的力量占上风,不会推动我们社会的文明进步。因此,公民维权拒绝采用贿赂、欺诈、阴谋等违背道德良知的方式。

      事实上,公民维权基本上是无权者的维权,不大可能靠特权的方式获得正义。公民维权要有公民社会的责任担当,不仅是要维护自己的权益,还要考虑到用正确的方式维权,要考虑到在维权过程中推动整个社会法治进步。

      人性的善包括对弱者的同情、诚实、对真相的追求、对美好事物的向往等等。当我们面对强大的黑恶势力的时候,我们不要试图比他们更黑更恶,而是要以诚实、善良、正义等美德激发包括对手在内的所有人内心善良的力量,赢得公众的道义支持。

      无论我们遭遇了什么,我们必须坚守善良的信念,坚守对一个美好社会的向往,直到这种坚守成为我们的信仰,并最终成为这个社会的主流信念。

      在我们这个时代,以善的力量战胜恶的力量是可能的。

      如果说一个世纪以前先哲们这样主张过,失败的命运几乎是注定的。当时的国际环境仍然是丛林法则,没有形成自由和人权的主流意识形态,国内环境仍然是根深蒂固的专制土壤,人们只相信两千年传承下来的野蛮政治法则。

      但是今天,人类社会已经形成民主、自由、法治、人权的潮流,中国已经置身于这潮流之中,中国国内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对法治的信念已经成为主流意识形态,信息更加自由流通,对真善美的追求可以通过媒体的阳光放大为社会强音。

      今天,互联网技术推动舆论有了一定开放社会已经具备一些透明度,善的力量已经有条件可以被激发,可以战胜恶的力量,基于人性善的公共舆论已经可以影响政治决策,只要把我们的真善美的信念传播给足够多的公众,我们就有可能得到正义。

      基于此,公民维权的基本模式是,在公共舆论的平台上,面对恶势力充分展示人性善的一面,让恶显得更加恶,充分激发公众人性的善,强大的善的力量最终战胜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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