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到某省看守所会见一被告人,了解到一个事实。这位当事人说他已经在这里关押近三年了,现在案子还在一审(已经两次发回重审了)。先不说这案件,就说他在看守所的看到的故事:

他说这个看守所被狱友们称之为全国三大黑所之一。(会见出来时在什么地方看到一块好像什么模范看守所字样的牌子)自他被羁押在这里之后里面已经死了三个人。前不久又一位嫌疑人觉得自己冤枉不知怎么也学习孙中界的断指法弄断了自己的手指。我的这位当事人说:我一审被判五年,现在已经关了快三年了,又回到一审。何时会有结局。我告诉他说一审要开庭然后又可能二审,时间估计要等几个月。他说里面还有一个人已经被关押了九年,现在案件居然中止审理了。他说他认罪了也许现在服刑三年就可以出来了。但是他是冤枉的,他不能认罪,他要讨回自己的清白。即使判重刑也要坚守自己的清白。

鉴于本案尚未开庭,详细案情就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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