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部】市委宣传部:”有关重大森林火灾报道的规定如下“ 08/09/2002 市委宣传部通报按照国家林业局防火办意见,中宣部就有关重大森林火灾报道的规定重申如下:1,未经批准,不要擅自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2,重大森林火灾报道统一发新华社通稿。3,不要转载转播未经国家林业局防火办核实的火情消息。4,请新闻单位注意加强与国家林业局防火办联系,重要稿件及时送审。 【“真理部”是网民对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和其下属的各省宣传部,以及中共中央网信办,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央文明办,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出版总署,文化部等一系列言论出版审查机构的总称。】 所在分类:审查方志,✿真理部指令标签:北京市委宣传部,防火办,国家林业局,森林火灾,真理部指令 相关文章 【真理部】2月7日微信朋友圈转发任务 【真理部】清朗行动:严控借发布返乡见闻渲染灰暗情绪 【真理部】不得公开发表“抗疫精神”文章的通知 【真理部】疫情防控报道提示和有关要求(2022年12月24日) 【真理部】转发“颜色革命”相关文章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