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年6月27日,本网获悉:著名人权捍卫者、八九学生领袖刘贤斌先生十年牢狱期满,今刑满出狱已回到家。四十分钟的路程走了十几个小时终于在晚上8时到家。

2020年6月27日上午10点,四川遂宁国保电话通知刘贤斌先生妻子陈明先女士,5分钟后到家门口接人接物。由于刘贤斌回家有数百册书带回,家在六楼上,刘贤斌好友陈卫、田辉赶去帮助搬书,遂宁国保胥滨等指派小区保安赶过去挑衅,还把陈卫、田辉带进灵泉派出所,妄图把刚出狱、劝阻冲突及证人的 陈卫先生以寻衅滋事、侮辱国家工作人员之间名进行惩罚,但现场和监控视频多方面,难以得惩,18时,放了陈卫和田辉。刘贤斌先生仍在被释放的路上,尚未到家。

刘贤斌:1968年10月2日出生,别名刘陈、笔名万贤明,四川省遂宁市人,独立作家,零八宪章首批签署人,著名人权活动家,中国民主党西南筹委会组建人,中国政治犯。

1991年4月15日,曾因积极参与1989年天安门民主运动,六四屠杀后仍坚持民主理念而被北京警方逮捕,1992年12月28日被北京市中级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

1993年10月,刑满释放;

1998年10月始,曾因继续从事民主自由活动,并与其他民主异议人士共同组建中国民主党西南筹委会,而被四川省遂宁市警方于1999年7月7日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其家被抄;同年7月14日被正式逮捕,关押于四川省遂宁市看守所;

1999年8月6日,被遂四川省宁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2008年11月6日,获释;

出狱后,因其不改初衷,仍积极投入各种民间维权活动,成为《零八宪章》首批签署人之一,并多次撰文发声呼吁中共当局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批评四川2008年“5·12”地震中暴露的“豆腐渣工程”,声援为揭露真相而入狱的维权公民谭作人和黄琦,并发起要求释放维权公民陈云飞的黄丝带行动等,从而再度引发中共当局的恐慌和报复性打击;

2010年6月28日,被四川省遂宁市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其家被抄,其女儿被警方威胁恐吓;

2010年7月5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关押于遂宁市看守所;

2011年3月25日,被四川省遂宁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4个月;刑期至2020年6月27日。

此前在四川省第一监狱服刑(南充市高坪区监狱2085,邮编 637100)。

本网向为中国自由民主事业坐牢二十余年的刘贤斌先生致以崇高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