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在周五(1月29日)以“打击罪案”为由宣布就手机卡实名制展开一个月的公众咨询,未来所有用户在香港购买电话卡、上网卡时,都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企业则需要提供商业登记资料。
港府指,很多不法分子利用匿名电话卡从事非法活动,例如走私、卖淫、诈骗、或“危害公众安全的严重及暴力罪行”,例如制作遥距爆炸装置,推行实名制有助执法机关调查罪案。
港府进行公众咨询后,会把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有分析预料,草案会赶在这届近乎无反对派的立法会会期9月结束前通过,政府期望法例实施后一年内可做到所有电话卡实名制。
中国大陆在2010年亦以打击犯罪的理由推行电话实名制,一直被人权组织批评,背后目的是为了加强监控民众。
这项建议触发外界担心香港将进一步加强管控公民活动的疑虑。
上千万用户要登记
目前全港700多万人口中,有多于2000万个流动电话卡,即是人均使用两至三张,当中56%用户是使用匿名储值卡,即涉及超过1000多万个用户。
新建议下,每个持牌电讯商最多可向每人发出3张电话卡,估计全港约30个供应商,即一人最多可有约90张电话卡。16岁以下人士需家长或监护人确认登记电话卡服务。
所有持牌电讯商将需要核对用户资料,提供的资料有问题可致智能电话卡的登记被取消,电讯商需要保管和储存用户资料,直至电话卡取消登记12个月后。
港府表示,执法部门在持有法庭搜令或在“迫切和紧急的情况”下,可向电讯商索取用户个人资料,但不包括通话纪录的内容。
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在记者会上表示,现时并没有法例要求用户提供个人资料,因此难以打击罪行。
保安局副局长区志光解释,很多不法分子使用匿名电话卡从事各项非法活动,包括走私、洗黑钱、诈骗、卖淫等等,其中电话骗案由2018年615宗升至去年首11个月1108宗,涉及超过5.63亿港元。他指出,电话骗案9成都是用匿名电话卡,增加了警方调查的难度。当局说,国际间例如波士顿马拉松爆炸案,都是用电话遥控爆炸装置的恐怖活动,并举例香港前年也发现了一个配备储值卡作遥控引爆的炸弹。
打击罪案还是监控市民?
在前年反修例运动中,不少示威者也有购买不记名的电话卡作沟通,防止当局监控。 外界认为,今次举措是反修例运动后当局又一打压示威活动的举措。
民主党对措施表示“强烈反对”,认为政府此举“令人怀疑是企图全面监控市民,特别是市民的网上活动”,加上执法机关可在紧急情况下绕过法庭向电讯商索取资料,此举“增加了政府滥权的风险,市民私隐完全不受保障”。
港府指全球150多个国家与地区都已经推行实名制,日韩、东南亚国家,就算是旅行买电话储值卡都要填写个人资料。但民主党反驳称,有关措施的前提是政权应为真正普选产生及获得市民信任,在香港政府不被信任的情况下与其他地方作类比并不恰当。
在香港,一般重要政策咨询期为三个月,但今次却只浓缩至一个月,中间还夹了一个农历新年假期,民主党批评,政府是无意真正咨询市民,相信无论如何,林郑月娥政府都会“硬上马”,希望在今年只剩下大部分建制派议员的立法会会期结束前通过法例。
香港资讯科技商会荣誉会长方保侨对BBC中文表示,一般电讯条例咨询期为三至六个月,但这次咨询时间只有一个月,业界似乎也知道政府在追赶立法会会期而阻挡不了这条法例。
他指出,许多市民会因为种种原因,例如个别地方上网速度缓慢,或是上网数据流量不够用,而倾向以低价购买匿名储值卡,比起透过电讯商的登记计划便宜方便,一些手机应用程式开发商等科技公司或是其他企业,亦可能使用大量电话卡做科研或供同事使用。
他亦质疑香港当局以打击罪案为由所推行相关措施的合理性称,许多电话诈骗案与这些电话储值卡无关,而是透过电脑程式假扮电话号码致电市民。他认为当局就算推行实名制,也不应该限制每个供应商只能向每个月户提供三张卡的限制。
对于一些建制派认为“没犯法就不该怕实名的说法”的说法,方保侨认为这是一种在合法情况下的私隐权,“问题就是可以选择匿名,市民会觉得自己没有犯法,就可以不下名字,有没有犯法和保障私隐两件事情本身是分开,但现在就被拉在一起。”
“保安和监控很多时候是一线之差,最后是取决于市民对政府的信任程度有多高,台湾都可以透过电话追踪用户作抗疫之用,但政府信任度低时推出这些计划,就只会有好多阴谋论,又会担心会否被执法机关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