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载于2015年5月11日作者博客,2017年12月1日被封杀】
最近从网上获悉,重修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15年10月21日正式发布。新条例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列入违反政治纪律“负面清单”,规定该类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
看到这个新闻,我啼笑皆非。都什么年代了?还有“妄议中央大政方针”这种说法?以前是“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可以关心”,现在是“中央大政方针不得议论”。以前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天下事天下人议之,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非一家人之天下,凭什么中央的大政方针,国人就不能议论!凭什么国人只能俯首帖耳、谨遵御旨而不能提出批评!凭什么中央的大政方针,都是神圣不可侵犯?都是永远伟大光荣正确?
钳制言论的程度,已经无以复加了!外国人批评你,你说“干涉中国内政”;党员评论,你说“妄议中央大政”;群众批评你,你说“寻衅滋事”。千方百计不让人说话,想把所有人的嘴都堵上吗?不让所有人批评,目的就是可以为所欲为、肆无忌惮!
不管你是多大的官,都是纳税人养活的,纳税人才是主人,你是公仆,如果你做得不对,纳税人当然有权提出批评,无论党员还是群众,无论中央大政方针还是地方政策法规。怎么可以出台如此荒唐的法规、将批评意见视之为洪水猛兽、一律拒之门外呢?
由“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使我联想起美国小学的誓词:“我保证使用我的批评才能,我保证发展我的独立思想,我保证接受教育,从而使自己能够自作判断。”这段誓词是美国第三任总统杰斐逊为美国学生亲自撰写的。[2]
由“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使我联想起美国人的公民意识:“「我热爱我的国家,但警惕我的政府」(I love my country, but I fear my government),人权比主权更重要;自由比爱国更实际;法律比总统更可靠;民生比政治更符合需求;教育能让人看到希望。公民挑剔政府和批评其政策,便是爱国。” [3]
我念小学时,要求我们听话,听党的话,听毛主席的话。念大学时进一步要求我们成为党的驯服工具。有的年轻朋友可能不相信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党怎么可能提出这样的口号,把人培养成工具!但当年确实是党提的口号,并且我们自己也如此要求自已。
请网管理解,我在此介绍美国小学的誓词和美国人的公民意识,决不是宣扬“全盘西化”,但人家好的地方我们应该学习,不能排斥。我常常想一个问题,美国才200多年历史,为什么能从殖民地变成世界头号强国,肯定有其经验,值得我们学习。我看,监督、怀疑、挑剔和批评政府,便是爱国,这一观点应该是美国成功的经验之一,值得我们学习。不像我们,所有媒体都成天在为政府唱赞歌,因为我们的媒体全是政府办的。在大跃进和文革中,我们天天听到的是“莺歌燕舞”,“就是好来,就是好!”一片赞歌,在赞歌声中却饿死了三千六百多万!然而在美国,政府不许办媒体,所有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都是民办的,千万双眼睛盯着政府,使政府少出错。美国只有“美国之音”是政府办的,但在美国本土你听不到“美国之音”!
在共产党宣言里说,“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我是学自然科学的,不是学社会科学的,更不是研究马克思主义的,不知是不是可以说,消灭私有制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1949年毛泽东掌权后,按照马克思的教导,用“人民公社”“公私合营”一步步消灭了私有制,全面实行计划经济,老百姓连饭都吃不饱,粮票、布票、糕点票、豆腐票、油票、烟票、肥皂票……数不胜数,苦不堪言。改革开放后,农村实行包产到户,取消了人民公社,城里也恢复了私有制,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至今人民生活大大改善。从现在来看,当年走出改革开放这一步确实不容易,想必当年肯定也有个议论过程,并且肯定有很多人多次议论,不知该如何判断和区分“议论”和“妄议”?当年这些议论是不是违背“四项基本原则”?
我是学物理的,物理学中引入一个新的概念,首先必须给它下个明确的定义。至今我尚未见到我们坚持的“四项基本原则”的严格定义,比如马克思主义的定义,社会主义的定义。今天又提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我也没见到它的明确定义,我希望我今天的话不属“妄议”之列,请别给我处分。
言论自由是宪法第三十五条赋予公民的权利,当然应该包括议论大政方针。依法治国现在比任何时候喊得都响,但是依法治国务必须做到宪法至上。十八大之后我深感言论控制更紧,深为忧虑,特写此拙文,望我们的党能理解我这个奔八的老党员的一片苦心。
回顾文革、大跃进……,我们应该吸取血的历史教训!我建议,把“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这条规定改成:欢迎广大党员群众,对中央的大政方针畅所欲言,提出广泛意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言者无罪!
参考文献:
[1] 中央“最严党纪”发布 妄议大政方针可开除党籍 [2] 美国小学生第一课 [3] 美国人的公民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