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江苏决定成立调查组,对“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进行全面调查。
在事件真相尚未完全明朗之际,已经有许多声音忙不迭地站了出来:
“一个贫困地区的精神病患者,被安排嫁了个‘好人家’,这怎么能算拐卖?”
“本来好歹还有个家,8个孩子总有亲的,进精神病院可怎么办?”
“被拐卖以后,大部分人都是好好生活的。”
“都是历史遗留问题,农村的现实那么困难,怎么能解决?”
“你们关注这些,都是不安好心,嗜血想要流量利益。”
……
去年12月,嫌疑人董某明还在网络上开视频直播,讲述自己养育八孩的“感动故事”,与这些观点主张不谋而合。
这些言论,不仅仅只是“一种声音”,它背后实际上透露着相当触目惊心的现实:被“捡”来的女人,就可以被“依法安置”吗?为什么被拐卖的女性,经常会出现“精神问题”?一起人身伤害事件,为什么会变成正面的“感动故事”?又到底是谁,在激化矛盾和煽动情绪?
讲述:梁文道
来源:看理想《八分》
(文字经删减、编辑、重新整理)
01.被“捡”到的女性
很多时候,她都被叫做“这位母亲”,但事实上,只有在一个意义上可以称她为母亲,那就是从生理的角度,她生育了8个孩子。
但从一般的社会意义上,她真的能被叫做母亲或者妻子吗?这恰恰是问题所在。我想先分享一首廖伟棠的诗,叫做《她的名字》(节选):
夜鷺又淒聲尖叫了,而且是邊飛邊叫。
我邊讀書,邊又想起你——
我從來不叫你為「母親」,雖然你生育了不止八次
我痛恨那篇雄文的題目,什麼「鐵鏈鎖妻」
你不是什麼母親和妻,我唯一能確認的是
你是一個女兒
但不可能是任何人的女兒。
这类情况并不少见,我们经常能在媒体和网络上看到,一些女人被“捡到了”。
比如在2021年10月4日,湖南《郴州日报》第四版就登过一则“公告”,应该是那种可以花钱在报纸上刊登的公告位。
这位湖南人说,自己在东莞捡到了一个神志不清的女人,遂将其带回湖南老家。请注意这已经发生在30多年前,然后他在这个刊登的公告里留下联系电话,90天内,“请该女子的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见报后持有效身份证与他联系”,“即日起90天内无人认领,该女子将被依法安置落户”。
*详见报道《湖南男子从广东“捡”一女子 共同生活33年后为其公告寻亲》
这是一件怎样的事?地方报纸上可以刊登这样的公告,公告里这个人可以说自己在30多年前,从东莞把一个女人“捡”到湖南老家去,而她在全国范围内的的亲属,需要恰好能在90天内看到这个在地方报纸上刊登的公告,才可以去认领,否则就会被他“依法安置落户”。
是不是今天我们在路上随便捡到一个人把她带回家,在地方报纸上登个公告,90天内没人理,也能把她“依法安置”了?
其次,这份公告里描述的女子,也是“神志不清”。许多有关人口拐卖的新闻和讨论里,常常出现的一个概念,是“精神病”。许多精神病妇女,会遇到被“捡回去”的情况,在讨论被拐卖女子时,也经常会提到她们有“精神问题”。
一位女性被拐卖、被关押、被打击、被强奸,她当然可能出现精神问题。也由于被关押、被打击、被强奸,她当然会极力反抗,歇斯底里地反抗。
在这种反抗之下,围观她的人(往往是整个村子或那片区域的人),好像就可以很正当地认为,你看,她是个“疯女人”,她居然不愿意“被强奸”,不愿意被我们买回来,不愿意做我老婆,不愿意为我生孩子,还要打人,还要咬人,还要拿刀自杀,这不就是精神病吗?
所以,到底是在怎样的情况下,这些被拐案件里的女子被说成是“精神病人”呢?事实上,从社会和历史层面来看,“精神病”往往会被加诸于反抗的、不服从的“异己者”身上。比如不认同男权主导的价值和社会体系的女性,常常会被加上这样的一个形容词,一个标签,一个污名化的“招牌”。
有个词叫“歇斯底里”,是直接音译过来的,英文为“hysteria”,这个词在欧洲语言里相当古老,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当时的人们发现了一种“病”,这种病是只在女人身上才会出现的,出现这种“病”的原因,是因为她子宫错乱了,在身体里跑来跑去,所以才疯掉了,歇斯底里(hysteria)了。
这是3000年前古希腊人的认知,历史上的很多内容,都像这样,把女性与精神病关联起来,即使很多的精神病症,是不分性别,在男性身上也会出现的。
话说回来,这样被“捡”到的女性的精神问题,到底是怎么造成的?这种情况下,她能够自主决定自己要结婚吗?她能够清醒地、自主地决定自己要生孩子吗?
那么更大的问题需要追问,当时结婚证到底是怎么办理的?还有很多“爱心人士”去关注、帮扶困难家庭,都没有注意到这些情况吗?
02.被正面讲述的苦难
在过去二三十年里,种种关于被拐卖妇女的报道,都有一种被正面化的倾向。
这位被铁链锁住的女性,其实早在去年12月,就有很多自媒体、网红博主去拍摄这“一家人”。甚至嫌疑人董某明自己,都敢在抖音上开设一个账号,公开地、很正面地讲自己家的情况。
为什么没有人去问“妈妈”在哪里?而就算知道她在哪里,看到她被人锁住,大家也居然不觉得这是个问题,直到1月底这个视频在微博引起热议之后才被关注。
其实一个人只要稍微有点理智,看到这种情况,就会觉得这里面大概有问题。如果对过去几十年的人口拐卖事件略有耳闻,你就会开始猜疑,这是否牵涉到人口拐卖,但那些人不去报警,不去从这个角度来质疑,而全部都在讲正面的生育八孩“感动故事”。
这似乎是一种比较主流的倾向,有一部分人,很希望从任何事情里都能看出一个正面的角度。经常能看到这样的评论,“想流泪,好感动啊,这家人真的做得太好了”,然后要捐钱捐物给他们,觉得自己又正义了一次。
就像在董某明最初的视频里,很多博主去探访他们家,给8个孩子送东西,甚至去“探望”被铁链锁住的女子。他们很希望自己成为“好人”,比如董某明在此前的视频里,还为一位前来探望的婚庆从业者博主“做广告”、互相介绍,如此这般,自然得到的关注和流量都会增多。
这已经是到了手机互联网时期,相对现代的一种情况,在过去,被拐卖妇女,还会被树立成正面形象报道。比如在上世纪九十年代,郜艳敏被拐卖之后,因为她是全村文化程度最高的,那个村子的小学缺老师,她就当起了代课老师,留在那里继续教导当地的孩子。
当时《燕赵都市报》写,她成为代课老师之后,渐渐得到了全村人的尊敬,报道中还有这么一句话,“就连丈夫都不敢打她了”。这句话有个前提,连这份报纸都知道,过去她的“丈夫”经常打她,因为她是个被买回来的人,很可能有很多不满、常常想逃跑,所以丈夫要揍她。
可后来她当代课老师,在村里有地位,就连丈夫都不敢打她了,这是一种很正面的报道角度:你看,这个女人多了不起,多么有爱心,多么能够忍辱负重,多么慈悲,现在总算连丈夫都不敢打她了。仿佛丈夫打她,本来是一种很常见、很应当的情况。
2007年,郜艳敏甚至被评为感动河北十大年度人物,后来有人提起,还说她是“最美乡村女教师”,她甚至作为原型人物,被拍成了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
当然,还有一部我们不能忘记的电影,李杨导演的《盲山》(2007)。这部电影从一个完全不同的角度,非常赤裸、血淋淋地让我们看到,一个女子被拐卖之后的苦况。
她为什么被拐卖到一个村子后,没有办法逃离?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村庄,集全村之力去囚禁和看管这么一个被买回来的人,她是如何的唤天不应唤地不灵。
如果说,当年妇女被拐卖到村子里面时,常常很难逃得出去,还是因为村里有一些特殊的“基础状况”。可对比刚刚讲的案例,二、三十年过去了,为什么这些被拐卖妇女的存在,还是经常被忽略?即使她已经在短视频里频繁出现了一个多月,那么多人看到这位被囚禁的女子,却没人意识到这是个问题?
03.因为传统,因为困难
所以,董某明为什么能够肆无忌惮“捡到”一位被拐卖妇女回家,涉嫌强奸、拘禁等罪行,却可以堂而皇之地开个抖音号来“讲我们家的事儿”,让自己红火一把,被关注一把?
这背后有个基础,可见很大范围上,许多人觉得这并不是一个问题。
在解救被拐卖妇女时,常常出现一种情况才能“摆平”当地人,只要(受害者家属)给了赎金,他们才放这个女人走,这样解救才不会被阻碍,受害者才得以逃脱种种限制,返回原居地。
在这种种情况之下,可能还有一个更严重的社会问题,那就是今天乡村与城市的差距。我们知道,现在很多乡村的确有“光棍”过多的问题,他们都在传宗接代上有着所谓的“困难”。
在许多地区,这不只是一种社会观念,觉得一个家总是要有人传宗接代这么简单,可能还牵涉到非常现实的、一个家庭能不能活下去的问题。因为他们可能会寄望于,将来的孩子能够养家和养老,万一自己家里没有下一代的话,自己老无所依怎么办?一些家里剩余的庄稼和土地,又该如何处理,这都是很现实的问题。
所以农村的确面临着这种相当大的压力,这也难怪在过去几十年里,甚至有许多文艺作品都会这么表达,仿佛有时候拐卖妇女在乡村是可以被谅解的情况。使用的主要理由是,农村也确实有农村的困难,而城里的人不知道他们的困难。
但是我要再次强调,这并不构成一个理由,好像由于村里有困难,所以拐卖妇女回去那就是合理的。难道所有的问题就只有这一种路径可以解决吗?
尤其在今天,当生育问题更为严重迫切的时候,这当然让人非常担心,这些事情,是不是就更容易被容许了?
事实上,为什么今天,尤其在乡村,会出现严重的男女失衡的状况,就是出于那种传统的男尊女卑的观念,使得很多家庭宁愿要儿子不要女儿。不难想到一个疑问,少掉的几千万女婴都去了哪?
总之,就是因为这样的观念,才会造成现在男性青年人口远远多于女性的情况,才会出现这么严重的农村光棍问题。
也就是说,正是因为过去男尊女卑的观念,才会造成今天这种情况。如果我们真的希望,中国能走向一个更健康的、更均衡的人口结构,那么一个很重要的路径,就是不可维系过去的破旧观念,这种造成今天社会问题的“基础概念”与“传统想法”。
04.到底是谁在激化矛盾和煽动情绪?
前两年,有一首被热议的歌,谭维维演唱的《小娟》。简单说来,就是用“小娟”这样一个化名,去表达一位当代女性可能会遇到的各种暴力问题,发出一声很沉痛的呼喊。
可发布之后,很多反应却认为,这首歌是有问题的,其中一个最常见的讲法,认为她“太偏激了”。比如有这么一个评论,说这首歌的女权思维太偏激,竟然以辱骂贬低男性为最终目标,听完这首歌,感觉无时无刻都是男人在杀女人。
因为这首歌要代表女性,尤其是那些受到暴力威胁阴影下存活的女性,替她们喊一声痛,替她们抱怨,替她们控诉,然后就变成你太偏激了,你为什么要喊痛,揍你竟然还喊痛,你这不就是想贬低男性吗?
但回想这两年,从方洋洋被杀、拉姆被泼汽油焚烧、许国利杀妻碎尸、男子当街打死女友,包括今天被广泛关注的被拐卖囚禁的女性……
这些被公开报道的,不管是女性被暴力致死或侵害、限制人身自由的新闻,这些行为偏不偏激?为什么要指责一首去道出这些故事,诉说这种伤痛的歌曲是偏激,但是却不说这些新闻里的行为是过激和偏激?
我提供一组数字,是北京为平妇女权益机构做的一个调查。从2016年至2019年,在中国,平均每5天有3位女性死于家暴。这还只是家暴,也就是说指家庭内部的暴力,还不包括那些当街殴打、性别暴力、拐卖等等广泛而恶性的伤害事件。
对于这些现实问题,我们不去批判它,不去认真、大规模地集体检讨它,当有一首歌在讲述这些事情的时候,却有人说,这首歌太夸张了,将悲惨扩大了。到底是因为这首歌把悲惨扩大,还是悲惨本来就很巨大?
难得有一首歌去讲述这些事情,却被说在煽动情绪、激化矛盾,仿佛没有这首歌,就没有矛盾,仿佛没有这首歌,大家的情绪就很平稳。这首歌使得这些问题暴露出来了,所以叫做激化矛盾。这种批评暗含的意味是,被侵害的女性,你就继续哑忍,那些遇害者的家属,躲在家门里,自己继续去哭吧。
其实问题并不止于这一首歌,因为批判她的这些言论路数,太让人熟悉了。这么多年来,常常能遇到类似的评论,当我们指出某个社会问题,指出一种很严重的现象的时候,总是会有人说,你在激化矛盾和煽动情绪,好像我们不说这些事,矛盾就不存在一样。就像国王没有穿衣服,有人把它说了出来这件事,才让大家觉得很不爽。
另外一种常见的评论路数,也针对像《小娟》这样,指出社会问题的节目、媒体报道、文化内容。比如,有人指出某种社会现象或问题而受到大家关注,就会被评论说,某某某你就是想出名、你想红,你想拿一个正义的招牌,其实是要博眼球,换取利益。
这个讲法反过来是什么意思?假如一个人创作一首歌,他不去谈社会问题,就讲社会很好、歌舞升平,这就不算是拿正义招牌吗?假如他歌颂这个社会安和乐利,人人都很好,没有任何女性遇到暴力,那这叫不叫作利用正义招牌?
当然,基本只有这一类所谓“揭露负面问题”的内容会被针对。还有一种评论认为,这首歌它实在是太过负面了,同样要强调女性应该受到尊重,为什么不能讲一些正面的事情?
可是想想,在我们谈论家暴事件、人身伤害、性暴力时,是与性别之间的权力结构高度相关的,这就是在正视社会上的性别不平等的问题。
而且在这类事情上,到底怎样才叫正面地讲?难道要去歌颂那些人,他很照顾家庭,在家里也是男女之间互相平等和尊重,这个男人很好,因为他从来都不打老婆,你会觉得这叫正面吗?
最后还有一种评论认为,写这些东西其实是没有用的,这么多关于社会问题的内容,谈这么多社会现象,其实没有用的,解决不了现实问题。
顺着这个讲法再推下去,通常还会看到两种意见,第一种是认为社会问题的存在,是不以这种文字多寡、或者这种作品的受欢迎和关注的程度来决定。你说归说,唱归唱,写归写,这些问题它始终是会存在。
当然我完全能够理解,很多东西不是因为你写了、说了就会有改变,当然不会。就像《小娟》这首歌出来后,那以后是否就不再有针对女性的暴力,也肯定不是。
但我们要相信一点,这样的媒体内容和文化产品,或许会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和更多人的共鸣,而我们应该相信,当更多人产生了共鸣,就很可能会带来某种潜在的,社会未来将出现的改变。
这种改变可能是透过有关部门更正视这件事情,想出更多的方法,也有可能是让社会上的女性更加意识到这类问题,她们能怎样好好地保护自己,也可以团结起来,基于共同的诉求去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让男性有更多的反省和自觉。
也有一种批判路数是说,这类文字、歌曲和内容,它解决不了现实问题。接着的下一步往往是,你要去做建设性的事情,也就是说批判是没有用的,你应该要建设。
什么叫建设呢?比如说谭维维你光写这么一首歌是没有用的,你要投身建设,想办法去让这样的暴力不再发生。好像是说谭维维她不应该唱歌,她应该去当公务员,或者去当社工。
那是不是意味着我们全部人都要去考公务员、去当官,还是都要参与某种只有他们认定的社会实际工作呢?
就算是这样,假如从来没有人指出一种问题有多严重,从来没有一首歌或者文化作品、报道内容,去唤起大家对某类社会问题的关注,那些有关当局的人士,又怎么会感觉到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需要去应对和去处理?
我们不要忘了,在世界上很多地方,都有许多现实的案例(比如韩国电影《熔炉》),一部流行文化产品,比如电影、音乐或书籍,因为它牵涉到了某个实际的现象跟问题,促使大众不断去关注、去监督这个事件和问题的进展,**最终让相关法律得以修订或建立,因此导致这个问题的根源最终得到某种程度的舒缓或解决,建设成为一个更好的社会,这难道不是一件我们大家都期盼的事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