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让一个原本有着更多的人生道路要走的年轻人愤而杀人,不惜以身试法,正是我们这个体制所能收获的最可悲痛的抗议。把一个孤立无助的良民百姓逼上杀人的地步,正是我们这个体制的最大的过错。杀警察者非杨佳也,而是我们这个社会的体制;死掉的也非警察 … 然而,面对不受监督制约的公权力,《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又能如何对等呢?杨佳又能如何通过合法渠道表达诉求呢?假如公权力不受有效的监督制约,就会滋生腐败。一些法制观念淡薄的执法者就会滥用职权,越权越位执法、打骂当事人、滥用行政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