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打字复印实行实名制 个人托印须登记身份证 2010年5月19日 为了防止违法犯罪分子利用打字复印设施从事非法活动,拉萨严格审批申请经营复印业的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资格。要求打字复印业主严格实行复印实名登记制度,对单位托印的,依据托印单位出示的凭证,登记单位名称、地址等;个人托印的,应登记托印人身份证编号等。 所在分类:网事纷呈标签:西藏,实名制 相关文章 七点一秒|主要责任在县政府 【真理部指令】2025年第三季度涉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提示 【CDT报告汇】人权组织:80万藏族儿童进入寄宿学校强制“同化”,四岁儿童离家住校讲普通话(外二篇) 抛开书本AsideFromBooks|当代藏地电影银幕上的民族认同,消除刻板印象 赵景宜|父亲,万玛才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