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的收费治堵模式何以大行其道

 

童大焕

 

    几乎没有人会否认,在中国的城市,汽车已经迅速进入饱和半饱和状态,而其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各地如出一辙的交通拥堵。

    为了治堵,各城市政府可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虽然方法不一,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他们不约而同地倾向于采取收费治理的模式:上海,多年如一日采取车牌号拍卖办法;北京,是提高市区停车费、采取尾号限行违章罚款模式;成都则采取“汽车总量控制”办法,导致当地继3月冷清的行情之后,车市突现“火爆”,表面上看是需求回暖,实际上是“牌照刚需”,甚至不排除不少“炒牌”投机者掺杂其中。

    除了以上收费管理模式,还有一种办法一直在热议,那就是要不要收取交通拥堵费。对此问题,日前由新京报组织的民意调查显示:高达44%的人认为,收取交通拥堵费治标不治本。对于你认为解决北京“堵城”需要怎么做这个问题,高达49.6%的人认为应该完善公共交通体系,而37.3%的人则认为“从公车开始,减少不必要出行”,只有6.7%和6.4%的人认为尽快明确长期限行政策和错时上下班。

    各地方政府几乎高度一致地采取收费型治理模式,实际上是缘于他们的利益追求,不论是“汽车总量控制”,还是尾号限行,抑或是牌照拍卖,甚至是收取拥堵费,都大大有利于有关部门“创收”或者“增收”。除此之外,类似政策还有一个巨大的好处,就是政策根本管不到决策者自己头上,甚至管不到所有政府部门头上!这就是收费治理模式大行其道,而更管用、更公平合理的公共政策却难以出台的根源!

    比如汽车牌照的限额拍卖,美其名曰“总量控制”,但难道政府是个无所不能的神,连市场上需要多少辆汽车都胸有成竹吗?而且这个政策的实行还有一个悖论:既然是限额拍卖,为什么今年限额用完了,明年后年“限额”还会不断产生?

    同时,不管是限额拍卖也好,尾号限行也罢,收取交通拥堵费、增加城区停车费用等等,都丝毫不伤及公车使用毫毛!拍卖车牌,再贵他们也舍得拍;交通拥堵费、城区停车费再高,也丝毫不影响公车停靠;尾号限行是吗?那就多买几辆公车,轮着使唤;“汽车总量控制”,也控制不到公车头上,甚至他们的名额优先分配和保证供应……反正这一切,花的都是“公家”的钱,而且基本不受制约和监督。

    这样一来,收费管理的种种治理拥堵模式最终将通通归于无效,因为这种治理模式,并不能从根本上减少小汽车使用,反而会增加公车购买和使用。其效用只有两个:一是形成公车排挤私车的现象;二是导致公车支出大幅度上升,使我国原本已经高居世界前列的行政管理成本继续大幅度攀升,徒增纳税人和私家车用户的不合理负担而已!

    其实,治理日益走进死胡同的城市交通拥堵,根本的办法只有两个:一是完善公共交通体系,比如地铁的建设;二是在路权分配上下足硬功夫,特别是在公共汽车的路权上面,把足够的城市路面用于公交专用道,公共汽车“优先跑起来”,小汽车的使用自然就会减少。而且不用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进行所谓的汽车总量控制、尾号限行、收取拥堵费等行政监管。

    但是让公共汽车优先跑起来的公交路权优先方案,虽然只需在马路上多画一条黄线足矣,但它会同时损害到公车使用者的利益,而这正是各地决策者所不愿意采用的原因。但如果不从这个根本点上着眼,如前所述,一切收费治理模式都会因公车的不断膨胀乃至泛滥成灾而归于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