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引发群体性事件将被追究责任 05/22/2010 广东省日前发布的有关干部问责制实施办法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因违法措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其它重大事件,将被追究责任。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 所在分类:网事纷呈标签:法制 相关文章 【CDT关注】晓波助澜会|关于47人案宣判的公告 木木竖竖竖|梅西事件展现出香港法制社会的崩坏 【404帖子】知乎问答|如何看待海南对民营企业家推出“四不原则”? 曹教授|评论翻车了!法治日报急需提升法治意识 刑事参考 | 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不符合批捕条件不得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