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引发群体性事件将被追究责任 2010年5月22日 广东省日前发布的有关干部问责制实施办法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因违法措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其它重大事件,将被追究责任。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 所在分类:网事纷呈标签:法制 相关文章 码头青年|世界上最温柔的法官走了 念兹集|卡普里奥的核心价值,是“看得见的人性” 法律先生|弗兰克法官走了,但他留下了法律最温柔的一面 【CDT关注】晓波助澜会|关于47人案宣判的公告 木木竖竖竖|梅西事件展现出香港法制社会的崩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