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能是从未有过的拆迁事件,一个村民驾车将拆迁工作人员撞至4死11伤。事情发生在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南刘庄,肇事者为60多岁的村民刘大孬,时间是6月1 日。 国务院关于征地拆迁的“紧急通知”响犹在耳,拆迁恶性事件就应之而来,且看此事是否有“工作不力”问题,是否会有“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的下文。 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强制拆迁;要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标准,标准偏低的须尽快提高,补偿费用要用时足额支付到位,这都是“紧急通知”强调过的。 “紧急通知”当了数没有?村民质疑南刘庄拆迁未见拆迁许可证,拆迁费没有发放,经常半夜撵人,不在宅基地上的房子哪怕跟村上里有协议也按违章建筑处理不予补偿等等,这些疑问准备作出解答吗? 刘大孬撞死4人,撞伤11人,自当接受法律审判。村民表示当天拆迁动用了四五百人,刘大孬坐在车内,不肯下车,镇长一声令下,刘的车窗被打破,有人上去朝他拍了一砖,刘才开车撞人。管城区官方称工作人员正劝说刘大孬,刘突然发动车辆撞人。两种说法,出入甚大。 工作人员正在劝说,刘大孬突然发作,这个说法,显得刘大孬不可理喻,很像是脑筋有问题,但又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类似我们以前经常听到的“性情孤僻”之类。但村民反应,刘大孬老实本分,人缘很好,无不良嗜好。 几天前的5月27日,郑州须水镇拆迁,有人为阻止拆迁而死,家属称人被挖掘机从二楼扯下,政府说死者趁人不备从二楼掉下。早前一些时候,武汉一次拆迁中,有村民被推入沟中遭埋压而死;江苏邳州一次拆迁中有村民被人追杀而亡。这类事情,并不少见,死掉的总是被拆迁户。 近年的拆迁中,成都有唐福珍举火自焚而死,江苏东海县有父子自焚一死一伤,92岁老人和78岁的儿子,遭逢和谐时代及其拆迁,只能如此。这样的抵抗,死掉的仍然总是被拆迁户。世人莫不震骇,惊为惨烈;拆迁者心无愧疚,称只是“法盲”而已。 早几年,南京残疾人翁彪为阻止拆迁,身浇汽油,冲进拆迁办点火,烧伤8人,算是“与子偕亡”的表示吧。前年5月,辽宁本溪市民张剑面对闯入私宅施加暴力的拆迁行为刺死一人,算是一次以暴抗暴。 放在这样的背景下,刘大孬开车连撞15人,就算是反抗的扩大。这是暴力往还走上轨道的一个序幕吗,这是暴力“来而不往”的结束吗?没有人会为暴力称庆,刘大孬也不是具有暴力倾向的人,然而,当人们维护权益的行为总是走投无路,总是被暴力压制或者被暴力威胁,社会就很难避免出现以暴易暴的景象。 强大的暴力可以使人屈服,但弱小的暴力也不免在愤激下产生。除开精神病理性质的“无目的性”行为,重重压制下逃逸而出的瞬间爆发,或者长期无望下产生的预谋举事,都与社会治理中的暴力哲学有一定联系。刺激反应机制,或者压迫反抗机制,总是有规可循的。 20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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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施加与暴力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