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马丁

新闻里说中国将展开7个月的严打,历史上,我国也曾有多次的严打行动。严打的开展,一方面反映了目前社会治安形势的严峻,一方面也应该引起广泛质疑,“严打”的法律依据在哪里?符合法制社会的要求吗?张马丁就有如下的疑问:

其一,法制社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果这四个环节执行的好,那社会治理应该就没什么问题,为何还要“严打”?严打的出现,是不是说明这四个环节执行的不好?是不是说明以往执法不严?

其二,依法治理社会难道不是日常性的、常抓不懈的工程吗?隔一段时间一次的严打,是不是给大众这样一个预期:严打期间不要犯罪社会安全,严打过后再来犯罪社会不安全。这有悖于法制社会的要求吧。

其三,目前曝光的多起案件,像枪杀法官,在网络上引起网民的一致欢呼,这说明了执法环节存在重大问题,民间意见很大。执法都有重大问题,又谈何严打?

其四,严打打谁?假设一群工人组织维权罢工、一群拆迁户组织维权反拆迁、一群司机罢运要求提高待遇,在严打期间会不会以黑社会聚众闹事名义严打?严打,会不会成为一部分人以治安为名打击民间维权的工具?

其五,执法能做到上下阶层的公平公正吗?正如张马丁以前博文指出的,房地产市场的偷税漏税(这可是一大笔的钱),未见从严执法(比如今日新闻:《审计署:700亿土地出让金应征未征》),而现在民间行窃却要从严打击,这不正是“窃钩者诛,窃国者候”吗?这公平吗?

这些问题的存在,是张马丁质疑严打的理由。与严打相比,张马丁更主张另一层级的严打——对官员腐败的严打,并且相信大众对这种严打要支持的多。

其实,不管对于民间犯罪还是官场反腐,都不应该用“严打”这个词,真正的法制社会只要真正公平公正的做到依法办事即可,让“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成为常态,就根本没必要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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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社会不需要严打,对严打的几点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