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的对立面就是特权。所谓特权,只能是少数人所享有的权利,反映了人与人的不平等现实。今天,人们所面对的特权,不仅仅是法律上规定的一些只为某一类人享有的权利,更多的是公权力的非法运用,即隐性特权。
中国古代的“刑不上大夫”,是大夫阶级的特权;罗马法规定,只有公民能享受法律的保护,奴隶则不能享有,也是一种阶级特权。这些都是社会制度公然保护的明显特权。这种阶级特权在现代社会也表现得淋漓尽致。
1935年著名作家罗漫•罗兰,访问苏联归来后,在其撰写的《莫斯科日记》中,就描述了苏共吹捧的“人民作家”高尔基在这种共产特权制度中如何养尊处优,富华堕落,“过着封建领主式的生活”,有四、五十个国家供养的工作人员,天天为他一人服务。
同时,该书客观地披露了:“身为国家和民族卫士的伟大的共产党人及其领导人,正在不顾一切地把自身变成一种特权阶级,并且,比什么都严重地变成特权阶级”。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一份《调查报告》数据称:中国政府投入的医疗费用中,80%是为了850万,以党政干部为主的群体服务的;另据监察部、人事部披露,全国党政部门有200万名各级干部长期请病假,其中有40万名干部长期占据了干部病房、干部招待所、度假村、疗养院,每年开支约为500亿元。
这笔挤占百姓医疗资源,每年供“红色贵族”们养生、享受消耗掉的“公共财政的阳光”,是广大劳苦大众所无法享有的,不少弱势群体中的重病患者,因无钱就医而死去。
这些特权享受者,多是曾以“公家”的名义,住豪华宾馆、豪华别墅,坐高档轿车,如同高尔基似的,以级别、权力大小的不同,身边分别享有秘书、警卫、司机、医生、保姆、厨师、勤务人员等等,公款买单,而且,不仅为他们个人,还为他们的家庭,无偿地“革命服务”。
用“人民公仆”的金字招牌做“免费证券”,享有在一切社会资源领域“通吃”免费大餐的特权。
在前些年,够级别的党员干部,可以看《参考消息》,但老百姓却不能看,这就是信息垄断的特权,就是对公民知情权的侵犯;甚至群众听一下外台广播,都要被以 “偷听敌台”的罪名治罪。
不仅如此,今日中国,百姓面对着更多的隐性特权,即公权力的非法运用。如,官员职业滥权,欺压百姓;警察刑讯,侵犯人权。此类现实,社会司空见惯,特权者有恃无恐。这类特权虽无法律规定,但都因公民无法监督而超越于法律之上,且畅通无阻。
因而,有特权存在的社会,大多数人的人权就无法得到保障。
人权的普遍意义在于,它是人人都可以享有的一种资格,而且,这种资格的落实,不会引起权利冲突。如果允许一部分人享有特权,大多数人必然就会缺乏人权。这时,社会就会产生敌视特权的冲突。今日中国的不断上访潮,充分印证了这一现实。
当社会处于特权和人权的冲突之中时,几乎每一个人都会不同程度地都被卷入到反特权的抗争行列中。
没有人权的多数人,希望改善自己的地位,或者为了保护自己不受特权的侵犯,就只有联合起来抵抗特权。凡是社会矛盾剧烈冲突,本质上就是特权与人权冲突的社会。
如今,中国大陆随处可见“无直接利益冲突”,不少参与群体事件的民众,本身并没有直接利益诉求,而是因曾经遭受过特权侵犯的不公平对待,长期积累下愤世不满,借机宣泄,扩大事态,甚至酿成骚乱。
没有极为普遍、极为严重的特权侵犯,和欺压民众的现实,就不会有现今所谓的“无直接利益冲突”。“无直接利益冲突”恰恰正是特权泛滥,不断侵犯公民权利的广度和强度的解读。
“无直接利益冲突”参与者,虽没有共同的具体利益诉求,但他们都有个共同的对头,即便在不明事由的情况下,也会毫不犹豫地划分阵营、明确立场——在特权与人权的分野中,毫不犹豫地站在人权一边。
“无直接利益冲突”,说到底就是特权与人权的直接冲突。
在不民主的社会中,掌握资源的官员在切分利益蛋糕时,既享有分配特权,又享有优先选择特权,社会怎么可能公平?人权怎么可能保证?
当今的中国老百姓,普遍愿意参与社会冲突,绝不仅仅是一种单纯的情绪表达、发泄,而是由一种“弱者联合”法则支配的社会事实。
正因为中国拒绝普世民主化的道路,权力不受制约,官权力量太强大,且非法使用转化为特权,因而,必然会挤压人权空间,维系社会不平等格局,所以,才迫使民众在社会冲突中,自觉不自觉地联合一致,发泄不满,借助这种方式来开拓自己的权利空间。
只要官权不受制约,特权泛滥,就必然要在发生社会冲突时,面对群众的联合抵抗和发生不理智的过激行为。这是由社会发展的辩证逻辑决定的;也是“无直接利益冲突”今天会遍及中国的根本原因。
因此,人权的普世意义就在于,人类权利的天然平等性。平等,就是人人都享受一样的权利,那就是人权。社会个体之间权利平等含义本身,就排除了特权存在的根据。
人类呼吁权利平等,就是反对特权;反对特权,就必然要求权利平等;权利平等就是人人都享有同样的人权。人人享有同样的人权,是社会存在的最基本道德。
天赋人权,生而平等,让一切特权见鬼去吧!
(网文编辑 原作者:苦阳子 来源: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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