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言词而已》
当我以一种学术的态度去阅读时,作者那激昂于“言词”中的愤怒总是让我惴惴不安于自己惯以的那条逻辑路线,而当我的血管在作者描述的真实中刚刚开始扩张的时候,甚至在我几欲沿着作者的追问,在内心里确立起那个可以“表达”的立场的时候,理性仍然会从某个方向狠狠地拉我一把,让我在呯然心动的“言词”面前,不致丧失独立思考的能力。这或许就是我在阅读《言词而已》中所获得的又一次经验吧。
《言词而已》是当代著名的女权主义者,美国最权威的法学思想家之一凯瑟琳·A·麦金农的一本册子,其内容形成于她1992年在普林斯顿大学所作的三篇演讲,即“诽谤与歧视”、“种族骚扰与性骚扰”、“平等与言论”。
在书中,作者“言词”的锋芒穿过“色情文艺”这个靶,直指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关于言论自由)在司法解读中形成的“观念”。在作者看来,“将色情文艺解释为‘言论’这一努力的关键就在于为色情文艺的行为——通过性压迫女性——赢得宪法保护”,而这种保护正是“忽略了在色情文艺中及经由色情文艺遭受虐待的女性”,从而建立在色情文艺的“言词”假象之上。当色情文艺被赋予了言论表达的自由时,那些受虐的女性也就变成了色情文艺表达所谓“思想”的道具,她们的挣扎成了一种“同意”,她们的呻吟成了一种“快感”,她们的眼泪成了一种“满足”。于是,色情文艺的制造者们便可以在他们的产业链上放心去用女人的性器官来赚取大把大把的美元了。
作者真正的尖锐在于,她透过色情文艺背后所具有的根本性歧视,不断证明了言论所实施的伤害,进而力图使法律认清“言词”有时其实就是“行为”。在书中,种族歧视、性骚扰既是这一观点的旁证,也作为各自范畴的不平等形态被充分讨论,这方面精彩的分析比如法律对“个体”伤害与“群体”伤害不同的态度,即伤害针对个体可以被认定是非法的,而针对群体则往往却成了受保护的言论。细想一下,我们的生活中不也存在着许多这样的情形吗?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你会时常为这种独特的思考所警醒,会时常在一种刺痛感中对自己惯常的生活和漫不经心进行反省,而阅读的意义此时或许已经远远超越了对色情文艺的讨论。
在这本书的英国版序言中所例举的一个事件就使我不假思索地联想到了发生在我们中国的一个事件。序言中说的是1992年发生在美国奥克兰一名妇女被刺身亡的事,当时在现场有12名旁观者在一旁喊着“杀死她!杀死她!”。使我联想到的是2003年发生在我国湖南湘潭闹市街头的一件事,当时一名男子爬上一幢20多米高的楼房准备跳楼自杀,而当闻讯赶来的警察说服、施救的同时,楼下数百名围观看客却不断发出欢呼声,甚至高喊“快跳啊”、“我都等不及了”,这名男子终于飞身而下,肝脑涂地,看客们竟然爆发出热烈的鼓掌声与欢呼声(类似怪状近年不断呈现)。
处在不同国家的这两个事件有着惊人的共同之处,围观者都只有“言词”,只是在美国,至少奥克兰警方没有单纯这样看,他们认为围观者参与了犯罪,并且采取行动寻找那些为杀手欢呼加油的人。而在我们这里,这样的事似乎仍一概被看成是道德问题。
回到书中讨论的色情文艺,理论的高度似乎更表现在如何处理宪法第一修正案关于言论自由和第十四修正案关于平等的紧张关系方面。美国人对言论自由的绝对态度和敏感,来自其历史上曾有过的抑制表达自由的惨痛经历(如麦卡锡时代对共产主义政治言论的打压),当这种态度和敏感反映到对待色情文艺方面时,由于缺乏与第十四修正案所体现的实质平等诉求进行有效对话,使得第一修正案内在的平等要求多少看上去像是给贫富不等的人都穿上了一件同样华丽的衣裳。
“言词”有时就像一把刀,刀锋也是它的一面边界,有意无意都可能伤着人。就说麦金农自己吧,在他眼里色情文艺的消费者似乎只是男人,这让世上的清白男子多少会感到有些无辜。据一项统计调查,在美国就有45%的女性也是色情文艺的消费群体。另外,色情文艺中女性总是“被迫”的情形似乎也在变化,像木子美这样自愿暴露自己性经历乃至用“身体写作”的女性也开始“涌现”,并且她们的“言词”甚至也通过发表、出版、炒作,形成了与利益相关的产业链。这些,恐怕都有待麦金农们以新的眼光和思维去分析和判断。
对于《言词而已》的读者来说,“言词而已吗”或许只是开始,但就问题而言,我们已经获得了提示,那种眼前一亮的感觉,不正是一个喜欢在阅读中思考的人所期待的吗?
请看原文:
言词而已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