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黑窑奴工事件中,衡庭汉是一个很值得重视的人物。因为在这个人物的身上也许隐含着一个群体或阶层生存状态的复杂信息和密码。
衡庭汉,1952年出生,河南省淅川县盛湾镇衡营村村民。衡山沟里长大成人,念过三年小学,因家庭经济困难辍学,之后放过牛,割过草。
尽管现在关于衡庭汉的信息还非常有限,但从有限的信息中我们还是可以确定如下几点:第一,衡庭汉是砖窑的承包者,也是实际的管理者。第二,衡庭汉也是一 个出身低微的人,在此之前,不过是一个建筑工地上的打工者。第三,衡庭汉是黑砖窑中种种罪恶的实际制造者。是他先后从西安、郑州火车站诱骗或强迫32名农 民工到砖窑做工,是他雇佣了打手并用打手和狼狗看管农民工,使其失去人身自由。而对这些民工的奴役和折磨,都是他管理砖窑的一部分。窑主王斌斌的妻子曾说 王斌斌是受了衡庭汉的骗。人们不可能天真地相信这句话,但在另一个方面,也可以看出衡庭汉与黑砖窑中种种罪恶的直接关系。
衡庭汉这个 人物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盲井》中唐朝阳和宋金明。在《盲井》中,煤矿上的零工宋金明和唐朝阳表面上也是和别人一样挖煤赚钱,但实际上是诓骗同行下煤窑,并 在黑暗的矿井中下手将起杀害,然后伪造冒顶事故,再以死者亲属身份向矿主骗取抚恤金或赔偿。唐和宋也是来自底层的小人物,在生活的艰难面前,他们选择了用 谋财害命来谋生活的出路,而他们谋财害命的对象,也是与他们一样生活艰难的弱势者。最后只是由于他们在杀人上的分歧,使得他们自己也命丧煤窑,完成了文学 故事中的因果报应。
在衡庭汉与唐朝阳和宋金明的身上,有着许多一致或相似之处:他们都来自于社会的底层,都属于勉强养家糊口的群体, 或者说其实都是社会中的弱势者;鲁迅先生说,“强者愤怒,抽刀向更强者;弱者愤怒,抽刀向更弱者”,而衡庭汉、唐朝阳和宋金明也都是将残害的对象指向同样 的弱势者;他们对其他弱者的戕害,手段都很残忍,已经超越了人伦道德的底线正如我在上一篇文章中指出的,黑砖窑的奴工事件,实际上是一个穷人欺凌穷人,弱 者残害弱者的事件,而这种现象之所以发生,是以下层生存生态的恶化为背景的。
如此看来,我们实际上不得不痛苦地面对这样一个现实:在 生存生态恶化背景下的底层沦陷,或底层堕落。当然,这种堕落不会是底层中人人如此,但沦陷却绝非个人之事。近些年来,底层的沦陷甚至道德的沦陷,开始成为 一个人们关注的话题。而这种现象又在以不同的形式和不同的程度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
律师周立太曾因专门为农民工打官司而闻名全国,他 不仅为此受到威胁和不公正对待,自己有时还要为这些农民工提供食宿。据说从90年代末到21世纪初,他共接办各类劳工纠纷案4000余件,其中工伤案 1000余件。但是,在短短几年时间里,共有161个当事人案结后拒绝支付代理费,集体诉讼案中有238人赢了官司不付代理费就一走了之,到2004年 初,拖欠的律师费已累计达500多万元。当周律师在法庭上为他们“生死搏斗”的时候,100多人竟然在庭下和“对手”进行“交易”。从这个意义上说,周立 太被他帮助的对象出卖和背叛了。
去年,赵本山主演了电影《落叶归根》。影片演绎的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衡阳农民李绍为将客死外地的同乡 兼表亲左家兵尸体背往家乡。李绍为说,他只所以背尸回来就是因为家乡的风俗,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而且当初是他把老左领出来的,他要把他送回去。就为这个他 便开始了这类似传奇的扛尸之旅。可回来后,他却遭受到大家的不满,不解,猜疑。死者的儿子认为将尸体背离了事发地,令其无法追查其父死因,无法追究责任。 甚至有人怀疑,李绍为是收了甲方老板的钱,才把左家兵的尸体带走的。两家因此不再来往。对此,李自称“做了一辈子都没做过的傻事”,一个原本乐观的人也变 成了一个沉默寡言的人。这件事情发生后,有人写了一篇评论,题目是《弱者互不信任,终将伤害自己》。这种互不信任其实就是底层沦陷的表现之一。
类似的现象远不是个别的,更不是极端的。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故事:肇事的车辆将老人撞伤后逃逸,好心人将伤者送到医院,结果却被受伤者诬为肇事者。诸如 此类的现象,我们经常见到或听到。对于这样的现象进行道德上的谴责,是容易的。但现实中的逻辑比谴责要复杂的多。近年来经常听到这样一句老话:可怜之人必 有可恨之处。这样的话,在感情上很难让人接受,但只要正视现实,又不能不承认这话有几分道理。一个人生存的处境令人可怜,这已经是一种可悲的事情;处境可 怜而又由于自身的毛病让人觉得可恨,实则是一种更深的悲哀。
… …
请看原文:
生存生态恶化背景下的底层沦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