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科技《数字与人》供稿 ———— 全文的分割线 ———— 几年前,网上流传着这样一个说法,说google要到月球上去树立一块广告牌。由于月球总是一面向着地球,故而这个广告牌如果足够大,那么地球上的人晚上一抬头就可以看到google的招牌。 这个事不晓得是流言还是的确事出有因,但反正google从来没干过。如果google真这么干了,那它的万丈雄心便暴露无疑。不过,google的确干了以及正在干另外一件万丈雄心的事,那就是“图书馆计划”。 人类的文明,特别是数字时代到来之前的文明,是靠典籍传承的。有了数字后,则可以视为“文档”。如果一个公司能将人类文明所有的文字都纳入它的数据库中,说它拥有了整个人类文明一点都不夸张。 创立google最原始的动机,是佩奇的一个想法。他当时期望能将互联网上所有的信息都下载到斯坦福大学的计算机中进行研究。这个动机后来慢慢演变,形成了google搜索引擎。2002年,佩奇曾经构想过把密西根大学的书籍进行数字化处理,但只是一个很粗糙的没有执行方案的idea。到了2004年,google已经非常强壮了,它的创始人的想法就不再是仅仅把网络上的信息或者是某几个图书馆的资料下载到某几台服务器(集群)里了,他们的想法变得更为狂野:将人类的全部文学作品数字化。这就是04年在法兰克福秋季书籍博览会上google发布的计划:全世界文学遗产著作数字化。这个计划被一个叫温顿科夫的人称为“自印刷术发明以来最大的文明革命”。这位有“互联网之父”之称的专家在05年得到google的聘用,头衔是:互联网的福音传教士。 这项计划的争议性非常大,在中国也遭到了一些人和组织的极力反对。但比较欧洲,特别是法国人的反对来说,中国的反对声音显得小得多。不过,中国人(以及美国人)的反对和欧洲人的反对的本质是不同的。在中美反对的声音中,主要是对自身版权利益受损的忧虑,但对欧洲人来说,则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这不得不牵扯到漫长的西方文明史上去。众所周知,美国人的文明历史是相当短暂的,满打满算不到300年。但欧洲则是要用千年来做计量单位的。欧洲人对美国人那种文化上的骄傲感,就好象贵族对暴发户的骄傲感。按照欧洲人的看法,其一、世界文明遗产数字化怎么可以由美国人来主导;其二、这项工作怎么可以由一家公司来主导? 我对欧洲人的这种看法不是没有依据的,05年法国国家图书馆馆长开始批判google,并在他的不懈奔走下,欧洲包括法国、德国、意大利、波兰、西班牙以及匈牙利等诸国表示了官方的抵制态度。随即,欧洲委员会打算全力支持一个欧洲数字化图书馆,用以对抗google的计划。 就我个人的看法,我并不是很在意这种版权组织对google的挑战,事实上,我是 cc协议 的信奉者。我认为现行的版权保护制度在最大化地伤害思想智慧的传播。但我的确也不赞成世界文明遗产数字化工作由一个公司来完成。我历来对google的“do not be evil”持有和乔布斯一样的观点:It’s bullshit。道理很简单,即使我对佩奇和布林的人品持有百分之一万的信任,我有什么样的证据来信任数十年后他们的继任者同样持有这样的人品呢?毕竟,佩奇和布林总是要死的,但人类文明没有那么快就会灭亡。 我钦佩google对文明遗产展开数字化工作的想法,毕竟,即使今天的互联网已经成为信息海洋,但它其实只拥有了2%人类的精神财产,有太多的图书馆馆藏信息是网络上找不到的。但google计划让我所不满的地方,并非是著作权的问题,而是它独立为之。你可以说google很有社会责任感,充满着对人类文明传承的担当精神,但是,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它为什么不找更多的同盟者呢?或者,索性拿钱出来做一个公益性的基金,支持各国政府(或者组织)一起来做这件事呢? 故老相传,人类曾经有一次建设通天的巴别塔的努力,人类的合作精神让上帝大为惊恐,于是他让人类有了不同的方言而导致合作失败。Google只是在不断地说服大家接受它的想法,成为它整个计划的帮衬者(并非合作者),而似乎从来没有想过,巴别塔的建立,本来就是全人类的事。 Copyleft © 2010 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注意:转载勿改标题! ItTalks — 魏武挥的Blog (digitalfingerprint:fc4f8fc31f70097eea4b780b13146415) 欢迎 follow我的微博 分享 我的分享 与本日志可能相关的文章有: 话说google(四) (12) 话说google(三) (15) 话说google(二) (20) 话说Google(一) (34) 并购的纠结 (9) 团购这个东西 (15) 云计算的电脑和被计算的我们 (14) 互联网本就是个名利场 (37) 数字时代三国演义:得渠道者得天下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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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Google(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