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和新加坡對於未來簽署協議的名稱,是民進黨最重視的。民進黨認為,Free Trade Agreement之名才能體現主權,而目前台新談的只是「經濟合作協議」,不是FTA。但據台灣外交人士表示,在WTO架構下的區域貿易協定(Regional Trade Agreement),並未規定使用「Free Trade Agreement」,所以未來也不會拘泥於此名稱。在實務上,新加坡和其他國家簽署相關協定,亦使用其他名稱,如新加坡和新西蘭「緊密經濟夥伴」(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新加坡和印度「全面經濟合作協定」(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新加坡和日本「經濟夥伴協定」(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等。■
请看原文:
民進黨緊盯FTA名稱
“要翻墙,用赛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