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闾丘露薇 | 评论(1) | 标签:小贩, 小贩管理队, 城管, 法律, 香港, 官话
一个七十四岁的老婆婆,因为在街边非法摆卖指甲钳等小商品,被食物环境卫生署的小贩管理队拘捕。老婆婆跪地求情,执法者不为所动,引发围观的街坊不满,一名七旬老伯伯挺身而出理论,双方引发争执,有小贩管理队队员报称受伤,警察介入,结果老婆婆和伤者送院,老伯伯惹上官非。
跪地求情,看得人鼻子发酸。以为在当今社会,这样的情景应该只有电影里面才有,但却是现实。就是前些天发生的事情。而如果真的是电影,通常还会有皆大欢喜的结局,显示执法者人情味的一面,除非要把执法者彻底描绘成反面角色。
这是去年的事情。
一名香港的流动小贩,在街边卖雪糕,为了多做点生意,附带卖起了棒棒糖。小贩原本开一家小店做小生意,只不过租金年年长,生意再也坐不下去。和太太都是伤残人士,找工作难,但是又不愿意拿政府失业援助,想自食其力,于是申请了小贩牌,每个月能赚上六千多元,维持生计。
生意做了不够半年,他被政府的食物卫生环境局告上了法庭,指他阻塞交通以及贩卖未在牌照内指名的商品,就是棒棒糖。不过在法庭上,裁判官责备控方只因为小贩卖30支棒棒糖告他,实在是处事缺乏弹性。建议执法者应该酌情处理,先劝谕警告,屡劝无效才上法庭。不过控方认为,如果纵容犯法行为,对其他的小贩不公平,而且让前线执法人员无所适从。
最终裁判官认为,小贩刚刚入行缺乏经验,而且没有案底,案情又不严重,轻判罚款一百元。这位72年出生的法官说,能够坚持在炎炎烈日下在街头摆档,其实是好事情,他亲自向小贩解释牌照的要求,并且强调政府执法,是为了保持街道整洁,并非为难他,他鼓励小贩,不要因为这次检控而影响工作,还承诺,如果正好经过他的小摊档,一定会去帮衬。
结果,几个星期前,法官遵守承诺,来到他的摊位前买了一瓶矿泉水,并且让他不要泄气,努力工作。
又好像在看电影:一个背负生活压力的底层百姓,遇到铁板一块的执法人员,在一个仁心仁意的法官面前,原本沉重冰凉的现实变得有点希望。这样的故事,看得人心里面暖暖的,而且,这不是电影。
还好,香港还有独立的司法,有不仅讲法理,也讲情理的法官,明白司法制度最大挑戰是要確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小贩管理队毕竟不是城管。这个月底就要退休的首席大法官李国能就指出,最大的挑战是确保实现普及的司法公义,在大多数的市民,包括中小型企业,都难以承担诉讼所涉及的庞大法律费用的时候,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作出纾缓,包括增加法律援助,向没有代表律师的涉讼人提供帮助,法律界提供法律公益服务以及使用调解服务等。
管理街头的非法小贩,当然是小贩管理队的职责所在,但是每当涉及到弱势群体的时候,执法的手法如果不尽人情,往往会引发公愤,甚至影响到政府的形象。这些人之所以宁愿做非法小贩,也不呆在家里面拿政府综援,有的是不耻不劳而获,也有的,希望综援可以帮助那些更需要帮助的人们。当政府不断告诉大家,要发扬狮子山下精神,却不让这样的生存方式存在空间的时候,很让人怀疑,所谓的狮子山下精神,是不是就是要心甘情愿的被剥削?
小摊小贩,是一个自力更生的方式,而这样的方式,在六七十年代的香港,孕育出一代中产,在八十年代的内地,孕育出第一批的富人,而在美国,小摊贩也曾经是美国梦的第一步。小摊小贩也是很多人的回忆,曾经是城市文化一部分,但是,最近这些年,却开始和公共卫生,市容势不两立。是人们的价值追求改变?还是被标签?
内地最近出了一本书,讲述的是香港官员的为官之道。香港食物环境署署长卓永兴说:”内地的小贩管理困难重重,香港的小贩管理则从容很多。我觉得这是两个社会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而导致的必然结果。在香港,我们很多时候把小贩看做一种人文风景,对有技术的街头工匠进行保育。但反观内地,这么多的无牌小贩,随机贩卖食物,不要说保育,就是管理也是困难重重。“
书名叫做”并非官话“,唉,作为香港人,看看现实,只能说,这是把官话说的不像官话的一种新的境界而已。
“要翻墙,用赛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