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秀珠
房委会在七月十五日声称公屋租户收入上涨,必须「依法」加租4.68%。在公屋居民强烈反对下,事件终以免租一个月的形式加以缓解,可是不少传媒对此似乎大不高兴,急急找来学者指责政府把资源向公屋倾斜,揪出三两个號称「夹心阶层」的私人楼租户大叫不公平,最后来个「不加租等如破坏规矩」的標题一锤定音——言下之意,住公屋的胆敢不同意加租,彷彿就是输打贏要,贪得无厌,浪费公帑的社会寄生虫。
相比之下居屋(准)居民就是广受同情的一群。自从以天匯为首的一堆天值豪宅推高楼市,舆论纷纷要求政府復建居屋,曾荫权今年施政报告势將重弹此调。居屋市价一升,传媒又马上担心小市民无力置业上车。究其原因,在於居屋是居民真金白银买下的,谁也不欠谁;公屋却是「福利」,吃政府的住政府的就別摆架子要求多多。
亲生仔变债仔 政府抽乾房委会
「公屋是福利」乃常识,这个常识却不符事实。兴建公屋不一定蚀本,在2004至2006年,房委会甚至因公屋业务赚取合共十亿进帐,赚钱以亿计还称之曰「福利」,未免可笑。
当然,做生意总有赚有蚀,公屋这盘生意也一样,2007至2009年的赤字確实不小,可是政府有没有因此花费公帑?
没有。
早在1988年落实《长远房屋策略检討》后,营运公屋的房委会便成了自负盈亏的机构,財政独立——不过这样说也不太对,儘管政府毋须对房委会的亏损负责,但房委会赚钱时则必须上缴库房,非住宅楼宇红利的50%都属於政府。更夸张的是,房委会直至2008年为止无论赚蚀俱要为政府在八十年代的100亿注资每年支付5%利息。扣除上缴的红利和利息之后,房委会的公屋业务在过去十年不过赚蚀参半。(见附表)
房委会由政府的亲生仔变成政府的债仔。赚钱政府要分,蚀钱政府不赔,这种输打贏要的安排说明公屋居民没有花过纳税人一毛钱,公屋在政府眼中也不过是投资而不是「福利」。假如政府不视房委会为牟利机器,公屋业务竟可赚钱,这证明了在全港提供廉价租住单位的可行性。公屋与私人楼之间的租金差价有多庞大,反映的只是地產商食水有多深。应该成为箭靶的,不是反对加租的公屋居民,而是害市民捱贵租的地產商,还有推动高地价政策的政府。
领匯上市蚀本 復建居屋补鑊
那么好赚,那公屋为何还要加租?自从房委会出售公屋商场和停车场予领匯,相关收入在四年內暴跌77%,居民的社区消费从滋养公屋变成养肥大鱷。 2005年底领匯上市是公屋歷史的分水岭,它抢走了房委会公屋商场和停车场昔日的红利,一上市就导致2006年以来公屋帐目年年劲蚀,即使扣除上缴库房的金额,公屋平均每年亏损近9亿元。相比之下,在领匯上市前,1999至2005扣除上缴后公屋业务平均每年赚到3亿9千万元。
由赚变蚀,房委会既要应付近年公屋赤字又要自负盈亏,惟有向公屋居民开刀。领匯上市其实是加租的远因。
除了加租,领匯带来另一个必然结果自是復建居屋。卖居屋一向是房委会生財绝招,即使只是稍微卖一点点货尾,它在2008-09年度已因此获得超过 49亿盈利,利润率达104%。购买居屋,其实是光顾名为房委会的地產商。若说復建居屋是「利民紓困」,只不过因为市场上每一个地產商卖楼的利润率都比房委会的104%暴利更加暴利。
很遗憾,这是现实。
於是因为苛刻的入息审查被拒诸公屋门外的市民,就只能在购买居屋和购买私人楼宇之间抉择——亦即在做老衬和做超级大老衬之间抉择。
不过,居屋救得了房委会帐目的命,却不一定救到我们的命。供楼不是易事,二十年內供满一层楼,意味著我们二十年內都要有稳定的收入。当地球上的长工买少见少,到处都是两年续一次约的合约工甚至散工,无论供的是私人楼宇还是居屋,都缺乏保障。八、九十年代对置业的追捧,基础竟是回归后一次又一次破灭的「楼市只升不跌」神话。当公屋原本可以不亏本持久营运,我们为甚么还要追求居屋?住公屋有甚么好羞耻,全民住公屋又有甚么不可能?
“要翻墙,用赛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