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在微博中称:“迄今为止,对“三善”解读最全面、最超前的是我的这篇文章:《“善待善用善管媒体”的云南样本》。”“但是一些地方跟我说,我说的有道理,但领导的观念还没转,暂时还不敢按我说的去做。郁闷。”不妨看一下。
2010-08-05 16:20 来源:云南网
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善管媒体,第一次正式进入党中央意识形态话语体系,意义非同寻常。这是中央在总结云南和广东、福建等省先行探索的基础上,提炼出的提高与媒体打交道的基本原则。
云南是率先实践”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善管媒体”理念的省份之一。2007年,云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田欣就在云南新闻界庆祝第八个中国记者节座谈会上提出,善待媒体,就要把对编辑记者的善待体现在具体事情上,对新闻工作者在生活上爱护、待遇上关心、工作上支持;善用媒体,就要鼓励媒体人写出更多富有时代气息和地方特色的好新闻;善管媒体,就要通过科学的管理为新闻媒体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近年来,云南省委宣传部积极构建党和政府与新闻媒体的新型互动关系,努力探索”新闻善治”的实现形式,积累了一系列新鲜经验。
善待媒体–让舆论环境更友好
提高党和政府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善待媒体是首要前提。在新的传播格局下,媒体早已不是”驯服的羔羊”。”防火防盗防记者,来了推给宣传部”的做法行不通了。靠”打招呼”来左右媒体报道的传统做法,在新的条件下显然失灵了。那么,是否意味着新形势下党媒关系、政媒关系就会走向对抗或者博弈?答案当然也是否定的。借用经济学的一个术语,我们需要构筑一个”环境友好型”的新型媒体关系。
善待媒体,就要服务媒体。与”服务型政府”的转型方向相适应,作为新闻宣传的主管部门,宣传部首先要增强服务意识,变”媒体管制”为”媒体服务”,在服务中加强和改进管理。云南省委宣传部明确提出”服务型宣传”的理念。一是做好信息服务。建立新闻宣传要情通报、重要报道线索提示、媒体负责人例会、重大专题报道全媒体策划等一系列工作机制,为各级各类媒体主动提供更多、更丰富、更专业的线索信息和报道策划服务。今年,省委宣传部还拟开办一个”新闻素材大超市”–云南省多媒体新闻线索数据库,协调各部门、各州市即时上载新闻线索信息,供各级各类媒体方便快捷地各取所需。二是做好协调服务。在媒体和被采访单位之间发挥好桥梁沟通和居间协调的作用。开通了”媒体热线”,实行”首问负责制”,帮助媒体的记者联系采访。作为分管新闻的副部长,我的手机24小时开机,即便是普通记者的采访求助也从不推诿,被媒体朋友亲切地称为”可以随叫随应的新闻官”。三是做好后勤服务。建立了”一对一”媒体对口联系服务制度,新闻处工作人员每人负责对口联系若干媒体,经常了解媒体的需求和困难,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媒体的各种具体问题。四是做好人才服务。建立了”媒体学习日”制度, 组织媒体编辑记者开展集体学习,邀请省内外专家学者和资深新闻工作者为编辑记者授课,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每年都举办多期新闻采编业务培训班;组织新闻工作者到英国、法国、新加坡等国进修,开阔视野。
善待媒体,就要信任媒体。纠正”媒体来多了,容易被找茬儿”的旧观念,树立开明开放、阳光透明的新意识。一是推行”无障碍采访”的新理念。无论是平时,还是有突发事件发生;无论是中央和省级媒体,还是外地来的”小报小刊”,甚或是港澳媒体、外国记者;也无论是来进行正面报道的,还是来开展批评报道的,都敞开大门欢迎,不设卡、不堵截、不劝阻。二是打破对媒体的戒备心理,充分信任媒体的职业操守和专业水准。党委、政府及其宣传部门只要尽到及时、准确、真实、全面说明事实的义务,是否客观公正报道就考验一个媒体的操守和专业了。去年以来,云南接连发生”躲猫猫”、”3?16小学生卖淫案”、陆良群体性事件、螺蛳湾商户群体性事件、纸币开铐鞋带上吊案、昆明新机场在建引桥垮塌事故、60年不遇特大旱灾、昆明市民与城管较大规模冲突等一系列热点敏感事件。每次事件发生后全国各地大大小小的媒体都闻风云集,宣传部门没有对任何媒体进行过堵截盯防,从来没回避、推诿、阻拦过媒体的采访,除非涉及国家安全, 也从来没请求上级主管部门或兄弟省区宣传部门”召回”过记者,从来没跟任何媒体领导”做工作”撤过稿。总的来说,这些热点敏感事件并没有因为来的媒体多、报道量大就损伤、抹黑了云南,绝大多数媒体的报道是客观公正的,有助于公众实事求是地看待这些事件。三是相信政府权威发布永远是媒体最信任、最倚重的消息源。在上述一系列热点敏感事件中,宣传部门也并非无所作为,宣传部门所做的是变”堵”为”疏”,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真相,主动向媒体说明事实,尽最大可能提供给媒体希望得到的信息和素材,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接受媒体采访。实践证明,以最大的坦诚信任媒体,放心放胆地让媒体对热点事件充分报道,不仅不会使一个地区的公信力和美誉度下降,相反,在公众面前展现的是一个阳光的政府、法治的政府、责任的政府,这个地方的公众形象反会因此而加分。
善待媒体,就要宽容媒体。媒体是一个信息传递的载体,对信息本身的解构和理解,存乎于每一个读者自己的判断,媒体并不是”教科书”(何况教科书也难免有纰漏和疏忽)。新闻报道往往是”急就章”,记者通常是你眼里的”门外汉”,对每一件事的了解程度肯定没有那么透彻和专业。因此,党委、政府及其宣传部门要对媒体的运作规律有更多的理解和认识,不能要求媒体对一件事实的了解都能像自己一样清楚和全面,或者百分之百准确,更不能对媒体的报道只挑细节差错而不看整体真实,斤斤计较只言片语。为把媒体容错理念落到实处,云南建立了一系列可操作的制度规范。一是建立专门的媒体关系调处机制,实行舆论监督争议面对面约谈制度,扮演”调解人”而不是”问责人”角色。有关部门对媒体的报道有意见,在宣传部门的主持下,媒体与被监督单位面对面摆到桌面上来谈,而不是打文字官司、肚皮官司,尽可能减少新闻诉讼,能够调解的就不要闹到法院。二是规范对媒体差错的认定和处罚。必须严格对失实新闻、虚假新闻和新闻差错的认定程序, 不能随意指责媒体报道失实。云南对新闻失实、新闻差错实行专家仲裁制度,明确规定只有报道所涉相关利益方单方面进行的”反调查”,不作为对媒体问责和处罚的依据。党政部门针对媒体报道开展的调查核实,需吸收原报道媒体、记协和媒体专家参与共同调查。认定媒体报道失实与否,由省委宣传部组织来自各媒体的专家一人一票进行仲裁,并提出处理意见。三是推行”纠错免责”的新理念。建立了媒体公开纠错机制,提高媒体的自我约束、自我纠错能力。实行纠错免责原则,凡媒体自我纠错过的问题,有关部门不再追究媒体的差错和失实责任。
善待媒体,就要支持媒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媒体的新闻报道权益,就是对媒体最好的善待。一是支持媒体依法开展舆论监督。并非只让媒体歌功颂德、抬轿子吹喇叭才是”环境友好”,重视、支持媒体的舆论监督,用舆论监督的纽带构建党政部门与新闻媒体的良性互动关系,更是”环境友好”。二是支持媒体的舆论监督有响动、收实效。不仅积极支持媒体开展舆论监督,还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回应媒体的舆论监督,让媒体感到监督”有用”。三是支持为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权提供法制和制度保障。最近,昆明市尝试通过地方立法保障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权,《昆明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规定:”干扰、阻碍新闻媒体依法开展舆论监督的,由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条款在全国开了立法保障媒体舆论监督权的先河。
善待媒体,就要爱护媒体。作为新闻出版的主管机关,宣传部要当好新闻媒体的”保护伞”、新闻工作者的”娘家人”,千方百计、竭尽全力维护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一是构建直接听取媒体意见的平台。开通了”新闻工作网络意见箱”,开设了多个专门供全省新闻工作者反映意见、表达诉求的QQ群,部领导通过这个方便、快捷、直通的网上对话和交流、沟通的渠道,随时直接听取最基层编辑记者的愿望、呼声和要求,为他们排忧解难、撑腰打气。二是建立涉媒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凡是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合法采访权益、人身权益受到侵犯,省委宣传部都会在第一时间表达关切,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敦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尽最大努力为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讨说法、还公道、争权益”。三是为新闻媒体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建立了媒体发展和奖励专项资金,支持和激励创建新的新闻媒体或新的传播形式、传播平台,启动实施了”主流媒体建设工程”和”新兴媒体建设工程”,推动传统媒体的高新技术改造,培育和形成新的新闻传播业态。先后开展了几次传媒市场专项整治,遏制竞相降价等报业无序竞争、恶性竞争现象,为传媒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善待媒体,推动了”环境友好型”媒体关系在云南初步形成。通过善待媒体理念的实践和”环境友好型”媒体关系建设,使得新闻传播中党政职能部门、新闻媒体、宣传部门以及公众,这四者之间的关系正从相互博弈逐渐走向相互协同。
善用媒体–让新闻舆论成为治国理政新资源
今天,”新闻媒体是治国理政的重要资源”的思想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善用媒体,就是要善于运用新闻媒体来治国理政、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执政资源论”是对新闻媒体地位和作用认识上的一个新飞跃。新的形势下,新闻媒体已经不仅是”喉舌”,而且是我们党执好政可以借重的重要资源。
善用媒体,就要把媒体通达社情民意的功能用足。顺应人民群众对新闻媒体民意表达的新需求,注重把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建设成为”社情民意的集散地”。一是建立起媒体舆情汇集制度。各新闻网站普遍开通《我有话对省(市)长说》等互动栏目,直接搜集网民的意见、建议。报纸、电台、电视台也纷纷设立社情民意热线,开辟《说句心里话》等公开征集民意的专栏。二是建立起舆情集中研判机制。宣传部每隔一段时间召集新闻单位对近期人民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意见进行研判, 并建立起”以民意诉求为中心”的报道组织指挥机使新闻报道更加贴近社会关切。三是建立意沟通的互动机制。《云南人民广播电台的色热线》节目,云南网、云南信息港等网体的民情对话直播访谈,省委外宣办、省政府新闻办的全国首个政府微博–“微博云南”,都是即时信息发布平台和政府与公众互动沟通的重要平台。四是建立起民生服务的长效机制。《春城晚报》、《云南信息报》等都市类媒体开设《这事帮您问了》、《记者替您跑跑腿儿》等栏目,为群众排忧解难,帮助群众同党委政府良性互动。五是发挥新闻媒体的民意调查功能。通过媒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经常就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开展民意调查,广泛开展”大讨论”等活动。机关作风评议甚至班子政绩考核都通过媒体进行满意率、公信度调查。六是建立起民意回应反馈机制。对新闻媒体征集的群众反映和诉求,要求有关部门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办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答复。
省委宣传部和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共同制订下发了相关的办理流程和规范。去年下半年以来,各新闻媒体先后三次集中公布省委书记白恩培、省长秦光荣对网民留言的回复,引起强烈反响。
善用媒体,就要把媒体引导社会热点的功能用好。云南在对热点事件的舆论应对和处置实践中,逐渐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一是直面热点。我们提出了三句话原则:”以人格的力量赢得公众、以坦荡的力量赢得媒体、以求真的力量赢得信任”,要求新闻媒体勇于面对热点,不缺位,不失语,不捂盖子。二是放开热点。追逐热点乃媒体天性,互联网时代可以说是防不胜防,与其把心思和精力花在”防、堵、封”上,不如主动向媒体提供权威、准确的事实。去年以来,在一系列热点事件中,云南从未限制过媒体的采访报道,而绝大多数媒体客观、公正的报道,实际上发挥了很好的”散热效应”。三是速冻热点。实践证明,在互联网传播环境下,一个热点事件从发生到发酵、到最终形成热点,一般是4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如果能在4小时内就及时公布事实、表明态度,一般不会产生大的舆论风潮,有关专家将之概括为突发事件舆论应对的”黄金4小时”法则。例如,去年11月21日昆明发生螺丝湾商户群体事件。事件一发生,宣传部门就在处置现场及时召开发布会说明事实,本来是很大规模的一起群体性事件,并未形成舆论焦点,媒体报道趋于理性。这就启示我们:只要事件尚在低温状态第一时间介入,热点也是可以得到”速冻”的。四是释放热点。”躲猫猫”事件发生后,迅速成为网上最热的热点,我们审时度势,感到任由其”高烧”下去将会烧坏党委政府的信用,于是果断采取了组织网民调查团的办法,同时支持媒体开展追踪报道。-开始,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把”热点”升温成了”沸点”,但随着事实真相的公布,舆论被”引爆” 后迅即烟消云散。”躲猫猫”事件的舆论引导也因此成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一个经典案例而被国家应急管理培训中心作为教材。五是转化热点。细心的研究者会发现,在对一系列热点事件的舆论应对中,云南都有一个成功的做法:主动设置一个新的议题,这个新的议题对媒体更具吸引力,从而迅速形成媒体的新热点。比如,”躲猫猫”事件中推出全国首个网民调查团,媒体对网民调查团的报道量远远大于对”躲猫猫”事件本身的报道;”小学生卖淫案”中,顺势推出的网络发言人制度,引起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热烈关注,百度搜索量高达730多万条;”螺丝湾群体性事件”中,开通全国第一个政府微博客,媒体对此的争相报道使”坏事变成了好事”。
善用媒体引导社会热点,使云南的形象不仅没有因为热点事件的频繁发生受到大的损害,反而在公众中树立起云南省委省政府开放、开明、法治、责任、阳光的良好形象。如,有媒体报道评述认为,并不是云南怪事多,怪事哪里都有,只是云南更敢于阳光。
善用媒体,就要把媒体疏导公众情绪的功能用够。去年以来发生在云南的一系列热点敏感事件,最终都实现了舆论的平稳着陆,没有演化成现实生活中打砸抢烧的群体性事件,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功不可没。这得益于云南十分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宣泄功能。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群众有气就要出,我们的办法就是使群众有出气的地方,有说话的地方,申诉的地方。”而新闻媒体正是这样的一个最适宜的地方。云南的做法,一是推动新闻媒体为群众提供更多的宣泄渠道。要求新闻媒体办好《街头巷尾》、《我挨你说》等以群众说话为主的栏目,要求新闻媒体做好报网互动、报台互动,为群众尽可能提供话语阵地。二是通过新闻媒体为群众搭建与党委政府直接对话的平台。我们策划组织了有40多家新闻媒体大联动的大型系列互动报道《经济茶座》。《春城晚报》等媒体也开设了”民生圆桌”等官民互动报道。三是尝试举办”百姓新闻发布会”。针对就业难、住房难等民生话题,让普通老百姓成为新闻发布会的主角。四是实施”主题词新闻宣传计划”。定期推出一个群众共同关注的主题词,公开征集老百姓的家长里短,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为他们释疑解惑。五是创造更多公众参与的机会和途径。网民调查团形式逐渐演变成”第三方调查机制”,在非司法领域的滇池治理、城市创卫等工作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运用。六是在热点事件中为群众提供”出气”的地方。”小学生卖淫案” 中,所谓民间维权斗士”超级低俗屠夫”以凯迪社区为阵地,对云南发起集中攻击,关于这一事件的网民辩论持续了半年多,发帖超过两万,我们并未要求关闭相关讨论,而在持续的网络辩论中,网民群体自然分化为所谓的”屠粉派”、”屠黑派”两个阵营,经过半年多的”两军对垒”,”屠夫”及其”屠粉”的影响逐渐式微,公众情绪得到充分的宣泄和疏导,逐渐求得社会共识。七是把网络新闻发布会作为疏导公众情绪的重要”出口”。在突发公共事件中,云南省委宣传部越来越多地举办网络新闻发布会,让更多的公众可以参与到政府的信息发布中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宣泄自己的情绪。八是善于利用最先进的传播技术疏导公众情绪。目前,”微博云南”,已成为云南网民新的”说话地方”之一。
善用媒体,就要把媒体搞好舆论监督的功能用活。云南省委宣传部建立了主动向媒体提供舆论监督线索的工作机制,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利用互联网等先进工具,主动调研、搜集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和实际困难,定期不定期地提供给新闻媒体组织舆论监督报道,利用舆论监督推动工作;建立起舆论监督立项督办制度,对新闻媒体的重要批评报道,由宣传部门立项,直接发函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督办,要求限期核实、限期整改,并公开回应,使媒体的舆论监督能够切实发挥效用,保证了媒体的舆论监督能够真正得到重视、反馈和回应,从而把舆论监督的”破坏力”转化为对相关工作、对社会的”推动力”;建立了媒体舆论监督与职能部门的互动联动机制,引导媒体树立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建设性监督的意识,引导职能部门树立”媒体监督是帮助发现问题”的意识,媒体在开展舆论监督的同时,宣传部门就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职能部门,推动职能部门与新闻媒体实现联动,把问题解决于媒体监督的过程之中,媒体也及时追踪报道职能部门解决问题的全过程。此外,云南省还率先将媒体的舆论监督列为党政干部问责依据,这一经验受到李长春、刘云山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在全国推广。
善管媒体–让媒体管理更科学
对媒体的管理十分敏感,有其特殊性。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管理媒体,管的其实是公众的知情权益。只有上升到这个高度来理解,才能真正领会”善管媒体”的精神实质。
善管媒体,要明确媒体管理者的权力边界。作为媒体的管理者,首先要明确自己的权力究竟有多大,权力的边界在哪里。去年以来,云南进行了”分权”尝试, 更加注重发挥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行政管理部门在新闻宣传管理上的积极性,把媒体违规处罚等职责更多地交由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特别重视发挥记协作为行业协会组织的作用,把人才培训培养、对媒体的日常监督管理、虚假失实新闻的调查认定、涉媒投诉举报、媒体纠错、违规违纪通报等职责交给省记协,并拨付一定的管理经费,赋予记协刚性的管理权限,把省记协建成有职有权的实体组织,以期实现新闻媒体更多的自我管理。宣传部集中精力做好媒体宏观管理、导向管理、舆论引导和主题宣传,尽可能减少对媒体日常运作的微观干预。
善管媒体,就要探索对新闻宣传实行集体领导的适宜路径。为了杜绝管理部门向媒体”发号施令”时的个人随意决定和个人接受利益相关人请托等私下行为,云南建立了媒体管理痕迹记录制度,以供有关领导和新闻媒体随时查询。认真践行”寓管理于服务”的理念,更多地通过提供信息、加强策划等方式对媒体进行导向管理,重大主题宣传也不是由宣传部拍脑袋定方案,而是通过媒体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等形式集体讨论确定,或者组织有关媒体集体策划和制订报道方案。
善管媒体,就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提高管理的专业化水平。时评是舆论导向管理的重中之重,但宣传部门不宜代替媒体直接指定评论选题。云南尝试建立了省级新闻媒体评沦联席会议制度,会议由宣传部召集并负责通报省委、省政府近期主要工作,而由云南日报、云南人民广播电台、云南电视台三家主流媒体轮流担任主席,都市类媒体、专业类媒体、网络媒体参加研讨,各家媒体分别谈近期的选题考虑,大家一起交流探讨,在会议主席的主持下研究确定近期评论选题,让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对都市媒体和网络媒体发挥影响和引领作用。这种业务氛围浓厚的交流探讨式的管理方式很受媒体欢迎。在媒体管理的其他一些方面,我们也本着”让专业人士做专业的事”的原则,想方设法充分调动和发挥媒体的主观能动性,使对媒体的管理更加符合新闻传播规律。
善管媒体,就要用好媒体考核奖惩这根”指挥棒”。很多时候,对媒体的管理实行的是主观评价而非客观评价。云南努力探索”用制度管理代替人为管理,用定量管理代替定性管理”的媒体管理新思路,研究制定了《云南省新闻媒体奖惩办法》和《云南省新闻媒体负责人考核管理办法》。对媒体的具体奖励和处罚,由宣传部牵头,组织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记协等管理部门以及来自各新闻媒体的专家共同组成委员会,每季度评定一次。正分或负分累积达到规定的限额,分别给予相应的奖励和处罚。这一制度的实行,使对媒体的管理走向了科学化和规范化。
善管媒体,就要紧紧抓住媒体社会责任这一核心。媒体舆论导向的正确与否,也主要由媒体社会责任感的强弱而决定。因此,抓住履行社会责任这一关键,就抓住了善管媒体的”牛鼻子”。云南在新闻媒体中大力实施”负责任媒体”建设:对全省报刊的责任编辑和一线记者进行了集中轮训;建立了新闻单位做”负责任媒体”的公开承诺和宣誓制度;在新闻媒体内部实行”社会效果评估岗”制度,设立专门岗位对新闻报道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进行刊播前评估,预防报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建立了虚假新闻社会公示制度,根据失实报道产生的社会影响的轻重程度,分别由记协和宣传部等部门发布公示公告,澄清事实,消除社会影响。各新闻单位都开辟公开纠错栏目。”负责任媒体”建设,使新闻媒体增强了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纠错的意识,使对媒体的管理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善管媒体,就要发挥好公众监督的力量。省委宣传部聘请了100名”媒体义务监督员”,由记协负责日常管理。各新闻媒体也设立专门的社会监督热线。”媒体义务监督员”制度把新闻媒体的履职行为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进一步促使新闻媒体客观、公正、准确、全面报道新闻,把新闻媒体及其编辑记者的职业道德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与此同时,宣传部门也因此大大减少了对新闻媒体日常运作过于细节、过于具体的管理和干预,把能够交给社会办的事就交给社会去办,如,过去宣传部门新闻管理相当一部分的精力要放在新闻阅评和广播电视的监听监看方面,有了”媒体义务监督员”这支社会力量,新闻阅评和监听监看相当一部分的工作由义务监督员们取代。微观管理的减少,更便于宣传部门集中精力抓大事、管要害,整个舆论环境趋好,新闻媒体更加富于生机和活力。
善管媒体,并未使得宣传部门对媒体的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松,相反,管理更加有效能、更加有效用、更加有效益,更加受到媒体和社会公众的欢迎和拥护。全国各地众多报刊、电台、电视台和网站都对云南的探索实践给予了高度关注和高频率的报道,给予云南省委宣传部”知名度最高的宣传部”、”最改革创新的宣传部”、”最擅长新兴媒体运用的宣传部”、”最善于同媒体打交道的宣传部”等诸多溢美评价。我想,这也是媒体和公众对我们的一种热切期待吧。
(人民日报主管的《新闻战线》2010年第七期特稿 作者系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