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一个不发短信的国庆节?

 

河南省高级法院近日向全省法院工作人员发出通知:要求自今年国庆节开始,法院的工作人员之间不再互发短信,元旦
和春节期间也不再互发贺卡。据悉,该通知已印发至全省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要求各法院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全省法
院的每位工作人员。(9月29日新华社)

节日期间人们该不该互发短信祝贺节日?这个问题不仅是一个“伪问题”,而且是一个很无聊的“伪问题”。发不发随
便,无所谓,小事情,纯属个人私事,谁都无权干涉。对于公权力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不知道河南省高院是依
据哪条法律法规出台此项禁令,是否考虑到这项禁令是公权侵犯私权,而一些基层法院工作人员表示非常赞同省高院的
这一要求,更是让人叹息——他们敢不“非常赞同”吗?

这则短信禁令新闻的最大看点是“法院”,准确地说是“省高院”。如果是某个普通单位禁止员工互发节日短信,我们
可能只是摇头一笑了之,顶多感慨一下这个单位的领导不懂法、不明事理,但如此荒唐的禁令竟然出自堂堂省高院,且
以正式公文的形式层层下发(不知浪费了多少纸张和油墨,耗费了多少人力物力财力),就不得不令人咂舌,同时也令
人感到担忧,毕竟法院应该是最懂法、最守法、最尊重公民权利、最恪守权力边界的地方,怎能这样理直气壮地侵犯他
人正当权利呢?

请河南省高院千万不要轻视这样做的负面影响。“上有所好,下必兴焉”,想想看,连省高院都能这样不恪守权力边界
,任意侵犯公民私权,难保基层法院不会仿效。在工作中,怎么保证他们能慎用手中权力、尊重公民权利、执法守法呢 。

发不发节日短信真是一件小事情,但当这件小事经由河南省高院之手而变成一项禁令,个中隐含的问题就是一个令人担
忧的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