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的上半年,国内外似乎看到了江核心进行政治改革的象征性动作,第一次允许实况直播克林顿访华的演讲会和记者会,还向全世界承诺签署保障人权的国际公约,社会上也有政治“小阳春”之誉。但是,克林顿刚走,政治秀马上就收场了。随之而来的是一片肃杀之气——对一切异己的民间力量进行打压,从政党组织的民主党到准宗教组织的法轮功,从党内反对派到自由知识界。而这一切被执政党打压的民间力量,恰恰是推进大陆政治改革的最大资源。

无论中共镇压法轮功的表面借口多么堂皇,诸如“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等等,也无论李洪志其人的人品如何,打压的实质仍然是几十年不变的独裁本性:即不允许任何人与之分享权力,因而也决不会允许任何独立于执政党控制之外的民间组织存在,无论这种组织是什么性质。不准信仰的背后是不准组织,为信仰定罪的背后是打击有组织的民间力量。如果法轮功在1999年的“4.25”静坐请愿中,没有表现出高度理性的组织化,江核心也不见得如此恐惧。因为中共的各级官员都很清楚,官方提倡的马列主义信仰和正统意识形态早已破产,甚至连中共党员中也没有几个坚定的信奉者。改革以来的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学说,只是执政者的实用主义治国策略的产物,在各种利益集团和惟利是图的激励机制已经形成的格局下,越来越失去了整合社会信仰的伦理作用而变成人们牟利的工具。在这样一个“礼崩乐坏”的时代,现行体制下的执政者根本无法提供新的具有劝诱力的意识形态替代品,没有意识形态整合而只靠强力镇压来维持社会稳定,只能是权宜之计。而无论从目前的局势还是从长远利益的角度看,这种镇压都会让社会付出巨大的代价。

官方意识形态失去劝诱力之后,民间社会中必然出现填补这一信仰真空的替代品;但是,由于中共出于坚持一党独裁的政治需要,一方面,从邓小平提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起,就在防止西方和平演变的口号下,一直严厉打压传播自由主义观念的民间组织,特别是在六四之后,以“自由民主人权”为政治诉求的民间力量,几乎没有任何合法或准合法的生存空间;另一方面,中共全力提倡爱国主义和拒绝西方霸权,民族主义作为共产主义衰落后的意识形态替代品,遂使以中国传统文化为资源的各类非政治性民间组织获得一定的发展空间,弘扬民族传统成为这些民间组织的最大保护色,从八十年代的全民气功热到九十年代的民间组织中功、法轮功,都是在弘扬传统的旗帜下聚集和发展的。曾几何时,这些自发的民间力量获得了准合法的社会地位,吸引了大量迷茫无助的弱势人群。法轮功后来要求的,不过是其组织的合法化。可以说,法轮功能够形成如此庞大有效的组织网络,恰恰是中共政权为“反自由化”和“反西化”而提倡民族主义的间接结果,是中共政权必然要付出的代价。

然而,即便从中共全力维持社会稳定的角度讲,如果对“中功”和“法轮功”这种准宗教的民间组织加以理性的引导和法律规范,他们肯定是颇佳的稳定因素,而且曾经也确实起到过稳定的作用。他们的教主都曾坚守不问政治的态度,而且又有颇具规模的产业,中功的麒麟集团就有三千多家合法注册的经济实体,现在已经被全部取缔;法轮功的传法训练班和书籍也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它们不仅在增长乏力和大批失业的不景气中,创造了经济效益和就业机会,更在伦理崩溃的废墟上,为彷徨无助的弱势群体提供了安于命运的信仰,把弱势群体对政府的不满转移到对强身健体和生命圆满的追求上。“中功”的创始人张宏堡在九十年代前期,得到了许多高官的赞美,1989年和1990年都被请进中央电视台的春节联欢晚会表演特异功能和气功;李洪志也得到过国家体委和其他政府部门的褒奖和支持,1995年他去法国弘法,中国驻法国大使亲自接待和陪同,为中国传统文化在西方的传播提供权力上的支持。更重要的是他俩的身后有着千百万虔诚的信徒,且遍布世界各地。

而颇有反讽意味的是,这样没有政治诉求的有助于社会稳定的民间组织,却被视社会稳定高于一切的江核心,变成了由中共政权一手制造的越来越政治化、国际化的“法轮功”运动。对“法轮功”的大规模镇压,使一个民间的非政治组织的顽强抗争政治化了,把本来不问政治的下层民众的练功变成了对政府的政治抗议,把自我完善的做人修炼变成了对执政者的强烈不满,遂使社会稳定的因素变成了当下的激烈冲突和长远积怨。一边是拥有整个国家机器的执政党,另一边是除了信仰便一无所有的法轮功信众,形成了无信仰的权势集团和信仰坚定的无权势的民间组织之间的对立。中共政权对绝对权力的贪婪,对人性的阴暗而恶意的恐惧和猜疑,使它本能地处在草木皆兵的惊惧状态,没有敌人也要虚构敌人,这种本性并没有因为二十年的改革开放而有实质性的改变。

从道义上讲,逐步升级的镇压是继六四之后中共政权制造的又一次巨大的人权灾难,也是独裁政权对十几亿中国人的道德良心进行的又一次毁灭。几千万信徒大都是朴实的老百姓,最初只是为了求得身体健康和灵魂平静而练功,在镇压之后变成了对现政权的积怨和对暴政的反抗,从而使非政治性的事件演变为国际化的政治性大事件。对于那些坚韧的信徒来说,这是一次无辜受难的人格升华——不是因为信仰而滋事,而是因为不准信仰而反抗。对于整个社会来说,他们屡战屡败的坚韧的非暴力抗争,何尝不是一次争取和捍卫公民权利——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与结社自由——的启蒙,其广泛性和持久性,无意识地践行了自由主义的政治观念,有助于在下层民众中形成健全的社会常识,也为民众的自组能力提供了正面的例证,从而为政治改革提供了来自民间的巨大动力,其作用远远超过知识分子的言论启蒙。值得民运精英认真反思的是:不是持续二十年的由民间精英组成的政治反对派运动,而是由最普通的平民组成的“法轮功”运动,为了得到信仰自由和结社自由的公民权利而前仆后继,使世纪之交处于沉默之中的大陆中国,发出了要求进行政治改革的最明亮的民间呐喊。

退一步说,就算承认法轮功是“反科学”的现代愚昧,但是观念上的“愚昧”并没有触犯刑法,构不成法律上的罪过,事后追定的“反邪教法”在道义上和法理上都属于逆历史潮流而动。在信仰的权利上,愚昧者与其他人是平等的。愚昧者作为一个人甚至具有不可剥夺的在信仰上选择“愚昧”的权利。不同信仰之间的竞争只能由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的权利来保证,而不能靠政治强权来强迫。如果这世界上只有聪明人才有信仰的权利,那么聪明与否的标准就只能靠强权来确定,就只能强制性地剥夺不符合特权者的聪明标准的所有人追求信仰的权利。最后岂不是经过层层淘汰,只剩下执政者钦定的最聪明者的信仰了吗?如何祚庥、司马南之流。

何况,“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是中国统治者的古训,中共执政的几十年已经把愚民政策发挥到了极致,却从来没有检讨自己的过错。现在,由执政党操控的全国性揭批“愚昧”的法轮功,所采取的手段仍然是封锁一切不同意见的愚民政策。这样的执政党反而把愚民的责任推给法轮功,并借此为之定罪,这才是最大的愚昧。

事实证明,只是在争取到信仰自由的单纯动机的激励下,法轮功信众反抗着不准信仰的强力镇压,面对主要由下层百姓组成的法轮功群体,中共的镇压非但没有取得历次镇压的效果,反而使法轮功的抗争方式越来越激烈,直到最近在天安门广场所采取的极端行为——自焚。他们在越来越强硬的镇压下,楞被逼成了不畏生死的殉道者。

同时,执政者的这种充满惊惧的心理通过强权转嫁给全社会,恐惧和既得利益的双重要挟,使全国上下只有一个歇斯底里的变态声音——坚决拥护和坚决批判,类似文革时期的大批判和表忠心运动又如火如荼地展开,咬牙切齿的语言暴力又在全社会复活,小康时代和互联网时代的大陆中国,再一次倒退回“以笔作刀枪”的毛泽东时代。然而,与文革不同的是:文革时的全国一致表态还有几分盲目的诚实,而现在的人们则不得不向自己的良心说谎(如果大陆中国人还有良心的话)。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继六四大屠杀的人人过关的表态之后,又一次由执政党发动的全社会的公开的出卖良心运动。当中央电视台播放着各地声讨法轮功的百万人签名活动,当各级组织和各类协会召开批判法轮功的各种座谈会,当大中小学向全国的青少年发出“校园拒绝邪教”的公开信或倡议书……之时,我们这个古老的民族已经坠入了万劫不复的道德沦丧深渊。还会有什么样的制度,比逼着人们向自己的良心说谎的制度更野蛮呢!

从执政党内部来说,4.25中南海请愿事件已经由朱鎔基等人采取和平的方式平息了,完全没必要再大动干戈。政协主席李瑞环也说:“凡事商量比不商量好,早商量比晚商量好”。在中共高层的七名常委中,朱鎔基和李瑞环的反对是不言而喻的,胡锦涛和尉健行的沉默也是变相的反对,甚至李鹏都不会完全认同这种无事生非。李岚清主管处理法轮功,内心深处也未必赞同。只有江泽民个人的一意孤行,引起了不必要的高层分歧,特别是江朱体制的裂痕。而当事件演变到屡禁不止和充分国际化之时,即便是当初乐观其成的人也会在私下里抱怨,而当初反对的人则一定幸灾乐祸。执行镇压的各级政府、司法部门和公安部门,或出于同情或出于无奈或出于疲于奔命却无利可得,久而久之其内心的抵触就会演变成消极怠工、应付了事甚至变相抗命。特别是对于各级主管官员,当镇压法轮功是否得力荒唐地成为衡量其政绩的重要标准时,他们受到巨大的政治压力,内心充满无奈,如果再因镇压不利而被上级指责乃至撤职,就会生出对决策者的抱怨或轻蔑。实际上,中央党校的一项调查表明,法轮功问题的受重视程度仅仅排在第十位,党内的中高级干部层并不认为法轮功对政权和社会的稳定是多么严重的威胁,大可不必如此强力镇压和兴师动众。

对中共坚持的改革而言,执政党靠单纯经济改革已经不足以弥补其合法性的急遽流失,只有在政治改革上有所作为才是争取民意和重建合法性的正途,而政治改革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还历史欠账——比如重新评价八九运动,但是,旧冤未伸,新怨又起,对法轮功镇压的逐步升级,就是中共政权在为自己积累政治上的仇恨和不满,就等于为政治改革设置越来越难以逾越的人为障碍。主张积极镇压的人因此而缺乏政改的动力,即便从策略上也更加难以下决心进行政治改革。同时,执政党内的开明派也因此受到了极大束缚,中共法统所强制要求的表面上的党内团结,逼迫对此具有不同立场的高层人物必须表态,致使中共政权的合法性不但难以修补,而且又在加剧流失。

从国际关系的角度看,法轮功及中功问题的国际化,在六四问题逐渐淡化之后,使中共一直自我标榜的人权状况的改善,在世界上又一次变成赤裸裸的谎言,引起全球性的关注和义愤,构成了对“人权高于主权”世界新秩序的挑战和威胁,使大陆中国本来就颇受病诟的人权状况又增添了一个恶劣的例证。对于这样一个翻云覆雨的政权,国际上自然会出现越来越强烈的遏制中国的呼声。现在,在大规模的镇压和全国性的声讨之中,无论中共怎样继续诋毁李洪志的人格,制造法轮功的罪证,都无法损及李洪志本人的利益,更不能让法轮功名誉扫地,而只能导致大量普通信众的无辜受难,使之越来越赢得联合国,西方的政府、议会,国际上的非政府人权组织和宗教组织以及国际舆论的支持和同情。就是中国以惯用的手法指责法轮功被国外反华势力所利用和干涉中国内政,也无法改变国际上对大陆人权状况不断恶化的看法。同时,这一愈演愈烈的事件也将影响大陆与西方国家之间的关系,最近荷兰外长就因此而推迟了对北京的正式访问。另外,对北京正在全力以赴地申办2008年奥运会的主办权,只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最近,法轮功在国外获得许多来自政府的和民间的嘉奖,一些国家的议员和学者提名李洪志为2001年诺贝尔和平奖的候选人。法轮功的这一切国际声誉的获得,并不是由于李洪志的教义,而主要应该归功于普通信众们面对强权镇压时,那种以身殉信仰的大无畏精神和持续不断的护法行动。

从经济代价的角度讲,虽然我们无法知道这笔财政开支的具体数字,但是已经持续了十九个月的镇压和舆论宣传的费用肯定不会少。专制政府从来就是为了维护其绝对权力的安全而不惜付出任何代价。在农民收入呈相对递减趋势的情况下,在城镇失业人口遽增和社会保障极不完善的情况下,在农村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因经费短缺而已经名存实亡的情况下,如果把进行大规模镇压的开支用于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帮助,该有多么大的社会综合效益。中国的穷,就穷在肆无忌惮的腐败,穷在为维持保护甚至纵容腐败的独裁制度所付出的高昂成本上。决不是资源匮乏、人口太多和素质低下所能辩护的,而是一种制度性匮乏,即这个制度无法激励通过不断的制度创新来合理配置和公平分配资源,用后天的人为的优越制度来弥补先天的自然的资源不足。反而只是为了保护特权阶层垄断、占有、挥霍和破坏有限资源的特权,就动员一切资源来维持一党独裁的挥霍型浪费型制度,并为制度创新设置重重的人为障碍。所以,这种穷,是制度性的穷,穷的毫无道理,穷的无法从道义上进行最起码的辩护。

在民众方面,这两个庞大的民间组织曾经创造的经济效益全部丧失,众多法轮功学员的反复进京上访、请愿、抗议和被抓,使这些本来就生活艰难的普通百姓以及家庭,承受着完全额外的经济代价。在政府方面,任何镇压行动都必须投入大量的经费,随着镇压范围的扩大和力度的升级,其镇压的经济成本也就会越来越大。仅就北京市政府用于防止天安门广场的护法行动的大量警力的开支,就一定是个不小的数字。本来,朱鎔基所推动的政府机构改革就阻力重重,精简机构还未完成,又为镇压法轮功而专门建立了从上到下的“610办公室”,还创办了“反邪教协会”;各级政府和司法、公安部门要抽调大量的人力物力,往返于北京和各地之间,各地的监狱人满为患,仅辽宁马三家一个劳动教养院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就有二千多人……而在目前利益至上的大陆中国,这一切镇压行动和舆论造势的具体操作,没有政府的财政支持是难以想象的,所有参与其中的部门,都会向国家财政伸手要钱。如果政府敢于公布为镇压法轮功而支付的巨大费用,即便不从道义上提出置疑,纳税人仅凭这种经济成本就会对政府的镇压提出财政上的置疑。纳税人交钱养活政府,不是为了供其满足权力野心而随意挥霍的,更不是让政府用于镇压纳税人的,而是为了获得更好的公共服务,所以这笔支出完全是本末倒置的财政行为。即便从人大制定的法律角度讲,政府用于镇压法轮功的钱也是违法的预算外开支。奇怪的是,大陆人对中共用于政治性镇压的财政支出已经麻木,人大也从不会对这些预算外的非法开支提出置疑,全社会似乎默认了这种额外的为独裁政权稳定而付出的经济成本。

生命无价,无辜受害的生命更应该得到正义的关注,为了反抗强权而主动殉难的生命就是崇高了,值得社会的尊敬。这种无价之生命在强权下的自我毁灭,以其生命的代价不仅向执政者、而且向我们每个人的良心发出了最强烈的道义追问:面对任意践踏人权的强权,面对无辜的受难者和信仰的殉难者,我们为什么如此懦弱和冷漠?!难道我们为自己的懦弱和冷漠而付出的代价还不够吗?!还要得过且过、向自己的良心说谎,让这种代价无限地转嫁给我们的后代和民族的未来吗?!

2001年2月14日于北京家中(《开放》2001年3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