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市法院近日裁定,当地一名被妻子和精神病医院当成病人,企图强行送院治疗的男子,可获得五千元人民币的精神损害赔偿。这是中国第一个“被精神病”的人获得法律赔偿的案例。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

中国官方新华社报道,今年3月初济南市一化名李元的男子在家中被济南某精神病医院的四名员工强制捆绑,企图将他送往精神病院。李元全力反抗挣扎,后被放开。原来,李元的妻子到医院表示丈夫有精神病,需要治疗,并向精神病院缴纳了三千元住院费,因此才发生了精神病院前去强制捆绑李元的事件。李元因此把精神病院和妻子告上法庭。

济南市中区法院一审裁定,精神病院仅凭妻子办理的住院手续,就擅自采取暴力方式捆绑李元去医院的做法,侵害了李元的身体权和自由权,精神病院需向原告赔偿五千元人民币的精神损害赔偿。

曾在中国行医多年,现在美国的庞玉斌医生表示,中国目前没有对精神病人认定的法律,主要是凭借精神科医生的判断。

请看原文:

中国首例“被精神病”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