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晓芒:再议“亲亲相隐”的腐败倾向(二)

如果说,在两千多年前的先秦时代,人们还认为杀个把人无关紧要,舜主动放弃最高公职而将杀人的父亲“窃负而逃”还可以被某些人认为是“美德”的话,那么在把人的生命看作具有至高无上价值的现代社会,这种行为就是典型的徇情枉法的腐败行为了。其实中国历代封建社会虽然没有什么人权概念,但为了起码的社会稳定,也已经形成人了“人命关天”、“杀人抵命”的基本共识,只不过那个时代不但“爱有差等”,刑也是有差等的,杀人偿命只是对老百姓而言,“刑不上大夫”,当大官的实际上是可以逍遥法外的,顶多是用官职来抵命。所以舜虽然以权谋私,但最终放弃了天子之职,在封建时代的人看来的确已经很了不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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