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部】公民社会 01/01/2011 中宣部: 禁止在报道中提及“公民社会”,不能炒作这一话题。 【真理部并非特指中国共产党宣传部,而是包括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央文明办,广电总局,出版总署,政法委等一系列的妨碍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所有部门】 所在分类:✿真理部指令标签:真理部,公民,公民社会 Related Posts 小河满了|我们要在民间相互守望 李翘楚:维权律师许志永狱中绝食20天,体重急降状况危急 歪脑|作为思想犯的王建兵与黄雪琴:在互助与连结中获得滋养的灵魂 【CDT报告汇】 十年整肃,中国智库“喉舌化”(外二篇) 稳中向好阿凡提|很多人都没有纳税人意识,是因为感受不到“痛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