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汤嘉琛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正式施行两年多,这期间,各级政府部门在推行政府公开方面所做的努力人所共见。但是,也有一些地方政府为规避监督,跟公众玩起了低级“猫腻”,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其自身的公信力。

我们不妨先看看这两天发生在深圳的一条新闻: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在争议中进入公示阶段,蹊跷的是,这份隐去了十分关键的财产和收入信息的公示通知,悄无生息地在元旦期间挂出,很多公众在假期结束之后才注意到,这让人大代表都高呼“不地道”。(1月4日《南方都市报》)

重要事项选在节假日公示,不知这样的行为算不算“加班”,但在这些工作人员眼中,挑选一个如此巧妙的时间点进行公示,肯定觉得能给自己“加分”不少。一则,节假日公示降低了媒体曝光率,不会招致大量新闻报道;二则,这样神不知鬼不觉地消耗了三四天的公示时间,减少了公众提出异议的有效时间和可能,便于给有问题的保障房申请者“放行”。

之所以说这样的伎俩“低级”,一方面是因为我们对这种在时间选择方面玩“猫腻”的情况已经见得太多。现在,但凡涉及负面或敏感事件的新闻发布会,一般都选在深夜,比如去年7月“紫金矿业污染事件”和温州乐清公安局前不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意欲给那些有时效限制的媒体设置报道屏障。同样,但凡那些可能引起争议的活动、会议也大都选在周末举行,不会有太多媒体跟进报道,就连新闻评论也大都偃旗息鼓,质疑的声音自然会少很多。这样的风气日盛,显然将“善用媒体”的好经念歪了。

另一方面,这些小伎俩还因为微博、论坛等网络技术的兴盛而倍显拙劣。在微博时代,一旦这些政府部门的“猫腻”被识破,有人将事情捅到网上,很可能会让网友更加愤怒地转发、评论,进而在短时间内招致更多网友“给力”围观。如此一来,越是想“低调”行事,反而越容易被“高调”曝光,而且还会遭到更多的口水和板砖,可谓“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实质上,按照问责条例规定,这些经过公示、开过新闻发布会的公共事务,如果在后期发现有问题,相关责任人依然难逃责罚。但他们之所以对“节假日公示”“深夜发布会”之类的“猫腻”乐此不疲,主要还是因为存在一种侥幸心理,奢望能够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在百姓的眼皮子底下蒙混过关。

在去年的全国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曾明确要求:“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同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现在来看,高层和公众希望见到的是一个公开、透明的“玻璃房子”,而有一些惧怕监督的人则时刻想让这个“玻璃房子”水雾弥漫,变成一个透不进阳光的“暗箱”。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要循规守矩,何惧监督?

2011年1月5日《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