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上回书说到我刚到美国时去听“感恩而死”表演,当时没什么特别的印象,印象最深的就是那天的阳光特别灿烂。现在想来得亏我那时一咬牙买了张票,没想到几年过后加西亚他老人家去天国享福了,我再想听也听不着了。
我真正接触职业死头是在第二年我搬家之后,搬去的是一幢独门独院的House,共五个卧室,最多时住了五个人。在我的记忆里,那个房子里总有股很浓的动物园的味道,因为在鼎盛时期室友们所养的宠物计有:
狗:2只
狼:2只
蜥蜴:1只
猫:2只
蟒蛇:1条
热带鱼:1缸
二房东名叫亚当,将近四十岁,一头金发披肩,人极瘦,不常洗澡,开一辆极旧的尼桑三踹,车身涂满了鲜艳的颜色,上面点缀以小黄花的图案,开出去路上谁都得瞄上三眼。此人是典型的死头,卧室里有半面墙全是死乐队的磁带,都是通过死头地下关系网翻录的乐队演出实况录音,每盘上面都记录着演出时间和地点,亚当似乎对这些磁带了如指掌,讲起这些磁带来就象我跟别人讲崔健一样,特熟。他把自己的两个大音箱装在客厅里,一个角上一个,一点也不发烧。可音箱都是那种15寸口径的,点着了以后震天响。他最喜欢的姿势就是半躺在沙发上,把感恩而死放得山响,同时把那条两米多长的蟒蛇缠在手臂上,就象别人抚摸宠物猫一样不断地摸蛇的皮肤。他用刚生下来的小老鼠喂蛇,那些小东西浑身红通通的,特别好玩,真不忍心就这么喂给蛇吃。
亚当人特别好,待人和气,他的一些死头朋友也都是这样的。亚当没有正式的工作,我刚搬去时他在当厨子,后来给开除了,原因不详。几个星期之后他突然穿了件皱巴巴的西装,把头发梳成一个马尾巴,一大早开车去上班!一问,他才不好意思地回答说,他刚刚找到一个小学教师的工作,我当时就想,让亚当这号人去当小学老师,那学生还怎么健康成长啊?
因为他是二房东,所以客厅里的东西都是他的。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是为了high而放置的(除了电视)。比如,他在客厅里养了一缸热带鱼,装饰得千奇百怪,还在后面放了盏灯,点着后花花绿绿的,特别迷幻。另外还有一个闪电发生器,点着后会发出紫色的闪电。屋顶上还有一个舞厅用的反光球,会转。灯光打上去,反射下来一个个圆点,转起来颇有迷幻的味道。
他有过一个还挺磁的女朋友,可有一天突然吹了,原来他和另一个女孩睡觉,被那个固定的女朋友当场抓奸,场面那个难看啊!后来直到我一年后离开为止,他就一直单着身。
除亚当之外,其余的人都是二十出头,可只有我算是有个正经活干的人,其余的人都在打工。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个人,也就是那两条狼的主人。一个叫埃利克,他养的是一头公狼。狼真和狗不一样,特别凶,也特别认生,除了主人谁也碰不得。那两只小眼睛总是闪着红红的贼光,挺吓人。
这个埃利克早年风光过头了,欠了信用卡公司十万块钱,只好申请破产。美国的破产法很邪门,欠了多少钱都没关系,一声“我破产了”就全不用还了。不过,破产后七年之内没有信用,不能借钱。中国人看起来这没什么,可一个老美要是不能借钱,那跟被判无期也差不多。这个埃利克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因为没钱交学费,只好在餐馆里当厨子。说是厨子,其实就是烤汉堡包里面的那块牛肉饼,只需记得到时候翻一下就行了,不需要什么技术。其实美国人和中国人也一样,走投无路又没什么本事的都去餐馆或者酒吧这些给胃服务的部门工作。这种工作钱挣得少,埃利克是我们这些人里最穷的(比我还穷!),他唯一自豪的就是这条狼,经常带着它去散步,并借此机会结识那些溜狗的姑娘。他这招还真成功了好几次,每次回来他都对大家大讲特讲他的艳遇,而且特别爱在细节上进行适当的夸张。不过我们都知道,他是属于那种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主,所以我们都挺理解他的,知道他本质上还是一个好同志,不是一个真的口淫犯。
另一个人叫尼尔,我特别喜欢他。此人的祖先肯定是北欧的,一头浅色的金发,人长得特别高大健壮。他有一张娃娃脸,人其实也象小孩一样特别纯朴,显然是出生于一个简单的家庭。他为人诚实乐观,喜欢帮助人,而且健谈,有他在场面绝对冷不下来。插一句:大多数我接触的美国人都比较简单朴实,老中则大都特有城府,为人十分小心谨慎,这大概和成长的环境有很大的关系吧。
这个尼尔在一个酒吧工作,但他的志向是去好莱坞学电影制作。他刚搬来的时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女朋友,一个怎么看怎么象仙女的漂亮姑娘。可尼尔却告诉我们说他一直想把她甩了,可却一直没能成功。从此以后,我们就经常看见他和那姑娘玩捉迷藏,明明在家却硬是让我们去向门外的姑娘撒谎。害得我们经常得忍受她砸门的噪音。也许她特别想讨好尼尔,叫床的声音特响,每次两人进了屋子,我们就知道又有免费900电话可听了。每次这样的情况发生后,尼尔总是很害羞地向我们道歉。我当时对此很是不解,后来他开过一次party,邀请了所有在酒吧工作的同事,我这才知道那是个很高档的酒吧,里面的服务员不论男女都漂亮得惊人,而且大概是跟人打交道久了吧,人人都特能说,为人处事处处显出一副特别自信的样子。我以为他又看上了哪个女招待,所以想把仙女甩了,可是我猜错了,尼尔跟我说他早就打算离开这里去洛杉矶了,不想让那个女孩跟着他走。
一次我过生日,请了许多中国同学来家里玩,尼尔那天晚上快12点了才下班回家,一见客厅里挤那么多人,一转身就出去了,过了没几分钟他居然从邻居那里偷来了一捆劈柴,乐呵呵地招呼大家去后院里点篝火玩。他一来,马上就成了谈话的中心。他大概也特别喜欢这种一呼百应的感觉,开始狂侃。侃着侃着,尼尔居然拿出一些大麻叶,当场卷了根烟,点着后就要分发给大家轮抽。要知道,那时候出国的人成分比较单一,我那些同学在国内不是党员的也都起码是个团委书记,再加上中国人都有鸦片战争情结,以为毒品一闻上就上瘾,然后人就废了。几个胆小的女生还开始偷偷往上风口转移。尼尔见状立刻就开始给大家上课,从毒品分类到大麻历史,再到禁毒的起因,他居然什么都知道。他那天有两个新的观点给我印象很深:
一,大麻早年是下等人抽的,尤其是墨西哥人和黑人,禁大麻其实是一种变相的种族歧视。
二,大麻要是该禁,那么酒则更该禁,酒喝多了会醉,人不但会胡说八道,而且还容易产生暴力倾向,而吸大麻高了之后人会有高兴而平和的感觉,绝对不会去杀人放火,所以大麻比酒好。而当年之所以大麻被禁,酒商起了很大的作用,要是大麻合法,谁还去买酒喝呀?肯定都去买便宜的大麻了。所以是那些酒商游说政府制定了那么严格的禁毒法律,归根到底还是钱的问题。
可尼尔显然低估了多年共产党教育的威力,那天无论他怎么说,大家就是没人敢试上一口。后来,尼尔突然跑进客厅,放上一盘“感恩而死”的磁带,然后跑出来对大家说,这就是抽了一辈子大麻的人做的音乐,你们说,能做出这样好的音乐的人会是坏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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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一首“感恩而死”乐队早年录制的一首乡村民谣《Friend of the Devil》:
I lit out from Reno, I was trailed by twenty hounds
Didn’t get to sleep last night ’till the morning came around.
Set out runnin’ but I take my time
A friend of the devil is a friend of mine
If I get home before daylight, I just might get some sleep tonight.
Ran into the devil, babe, he loaned me twenty bills
I spent the night in Utah in a cave up in the hills.
Set out runnin’ but I take my time, a friend of the devil is a friend of mine,
If I get home before daylight, I just might get some sleep tonight.
I ran down to the levee but the devil caught me there
He took my twenty dollar bill and vanished in the air.
Set out runnin’ but I take my time
A friend of the devil is a friend of mine
If I get home before daylight, I just might get some sleep tonight.
Got two reasons why I cry away each lonely night,
The first one’s named Sweet Anne Marie, and she’s my hearts delight.
The second one is prison, babe, the sheriff’s on my trail,
And if he catches up with me, I’ll spend my life in jail.
Got a wife in Chino, babe, and one in Cherokee
The first one says she’s got my child, but it don’t look like me.
Set out runnin’ but I take my time,
A friend of the devil is a friend of mine,
If I get home before daylight, I just might get some sleep tonight.
(仅以此文抗议一个很操蛋的制度,听说一位摇滚乐手刚刚因为这个制度而被关进了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