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联合国安理会的15个理事国举行紧急会议,经过一整天的密集磋商之后,一致通过了制裁利比亚卡扎菲政府的第1970号决议。
制裁内容包括4个方面:1、对利比亚实行武器禁运,2、禁止卡扎菲和家人以及16名亲信出国旅行,3、冻结相关人员的海外资产,4、以涉嫌“反人类罪”将利比亚当局镇压平民的行动提交海牙国际刑事法庭进行处理。可以说,这一制裁案几乎动用了除开军事介入之外的所有制裁手段。
在会上辩论议案时,利比亚驻联合国代表发言,声泪俱下,恳求各国代表投票支持制裁,特别要求把卡扎菲政府送上国际刑事法庭。他的发言止住了中国代表所谓“不干涉内政”的论点,成为辩论的转折。
一个主权国家政府的代表,请求外国政府联合起来制裁惩处自己国家的政府,并且一见到各国同意制裁,立即流下感激的热泪。这在联合国历史上是没有先例的。
第1970号决议的伟大意义在于,正如美国驻联合国代表所说:“它史无前例地迅速和一致决定,将一个国家的人权问题提交到国际刑事法庭进行处理。”
不消说,这一点正是中国政府最害怕的一点。本来在这次会议上,其他国家早就表示同意了,唯有中国代表迟迟不表态,因为中南海就半天拿不定主意。众所周知,现在利比亚政府的所作所为,就是1989年中国政府的所作所为。这一点,卡扎菲自己就一再强调。卡扎菲两次电视讲话,都以中国政府在1989年出动军队坦克镇压天安门民主运动为例,为自己镇压利比亚平民的行为作辩护。
这就使中国政府陷入极大的困境:如果它不投赞成票,那等于把自己和卡扎菲捆在一起推上被告席,成为国际社会的众矢之的;如果投赞成票,那等于从理论上承认了1989年天安门屠杀是反人类罪,应该被追究责任。
中国政府是最后一个投票的。出于无奈,它不得不投下赞成票。在表决之后,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李保东作解释性发言,说:“考虑到利比亚当前极为特殊的情况和阿拉伯及非洲国家的关切和主张,中国代表团对安理会刚刚通过的第1970号决议投了赞成票。”
2月28日的英国《泰晤士报》发表署名文章(注)指出,阿拉伯人的觉醒可能会深刻地影响中国的政策。中国政府在它所参与的最重要的国际机构--联合国--和大家一道,立下了一条明确的规矩,那就是,使用致命杀伤性武器镇压民众是犯罪行为,政府的领导人可能也应该被追究责任。
不错,中国政府投票同意联合国第1970号决议,并不等于它已经承认了六四屠杀的罪行,也不等于今后它就不再会使用致命杀伤性武器镇压平民。我注意到,国内官方媒体在提到第1970号决议时,只说了3项制裁,即,武器禁运,旅行禁令和资产冻结,有意隐瞒了以涉嫌“反人类罪”将利比亚当局提交国际刑事法庭这一项。可见,中国政府还在欺骗中国人民。这表明它还无意改恶从善。但是那毕竟也说明了,中国政府自己也知道,在道义上,在法理上,它无法否认,它不得不承认,使用致命杀伤性武器镇压本国平民是反人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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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Libyan tremors will be felt as far away as China;The Arab awakening could profoundly affect policy in Beijing and London, and herald a new dawn for the EU. by Bill Emmott, Times (London); Pg. 23; Feb,28,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