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这种传统话语与现代术语杂交的结果就是每个人都拼命搜刮两边的资源妄图使自己利益最大化,就好像我们的国家在收费上总想跟国际接轨,在服务上却老有自己的国情一样。有什么样的男女就有什么样的国家,这句话倒过来说也一样。”
错位的女权之争
文/陈纯(中山大学)
前阵有个女性朋友的QQ签名是韩寒的一句话:“如果有一天我跟我女朋友说,走,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她告诉我,不行,我要陪老板去见个客户。这是我不能忍受的。我也不能去把她老板揍一顿,因为这也不是他的错,是雇佣关系决定的。所以,我哪怕卖血也不会让我的女人去给别人打工。”她在引用后面加了个响当当的评语:牛逼韩。我看到之后把韩寒的另一篇访谈发给他,然后很小心地告诉她:男人对女人的态度后面总有一个理由,很多时候,这个理由不是“爱”。
当年本人因学术目的在一个以女性为主的豆瓣小组里潜伏过一阵。有一天组里出现了一张内涵贴,讨论的题目是“男人对女人的物化”,正文是一大段一大段的控诉,控诉男人用物质来诱惑女人,并将女人当做商品来购买的心态,这个帖子一发出就博得了一片喝彩,一直潜水的我也忍不住热眼盈眶地补充道:是啊,男人物化女人,女人又反过来物化男人,大家抱着一起死。楼主也禁不住感叹:为什么男人要去追求权力金钱地位呢?物化自己又物化女人。于是帖子在众组员的小宇宙热推下被长期置顶。
两天后又出现了一个帖子,发帖的还是同一个人,这次说的是择偶的问题,楼主感慨说,嫁男人还是要嫁个有钱的啊,找个没钱的,人家觉得你跟着她就是要吃苦的,不会对你太好;找个有钱的,不在乎那点钱,才舍得给你花,才会对你好。这次又赢得了组员的一片共鸣,而我又不识时务地浮出水面说:楼主,你这个帖子和两天前的帖子有点冲突吧?你要男人别去追求金钱,但你又想嫁个有钱给你花的男人,男人不追求金钱哪来的钱给你花呢?富二代也不会等着坐吃山空的。严格来说,这当然不是一种逻辑冲突,因为她可以说,她要的是她的男人以“不执著”的心态,甚至是以为了让她幸福的心态去追求金钱,并有能力追求到很多。
于是这就牵扯到一个很熟悉的话题,这个话题伴随着那篇流传甚广的《中国式女权是伪女权,本质是要求不劳而获》而被多番讨论,那就是男女的权利义务分配问题。很多男人搞不懂的一点就是,为什么女人在谈到权利时要求男女平等,谈到义务时却总希望男人来承担大部分呢?其实这种想法很好理解,因为两种“应然”所奠基于其上的“实然”是不一样的:男女权利应该平等,是因為男人和女人同样具有各种人之为人的可行能力,正是这种人之为人的可行能力保证了在一些基本层面上,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同等的待遇;男人应该承担更多的义务,是因为男人一般来说在体力上比女人强壮,而且女人独自挑起了男人无法分担的生育责任,更重要的是,在现有的社会里,男人占有更多也更容易占有更多的社会资源。但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前一种实然是绝对的,每个人都具有人之为人的可行能力,所以由其奠基的应然也是绝对的,不因一个人的性别、种族、出身、收入而有所不同;后一种实然确是可变的,因为我们完全可以设想一对在各方面阴盛阳衰(包括体力)的丁克夫妻,这时如果提出上述的说法作为理由要求男人承担更多的义务,似乎于理不合。用康德和密尔的术语来说,前一种应然所产生的义务,叫做“完满义务”,后一种产生的义务,叫做“不完满义务”,前者是权利义务互相对应的,后者则不产生与义务对应的权利,比如我有不伤害你的义务,你也就有不被我伤害的权利,但当说我有帮助你的义务时,你不能因而说你有要我帮助的权利。可以说,由于不完满义务的存在,义务的范围要比权利大得多。因此在权利平等的基础上有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也就十分自然了。
这里面可以衍生多重的吊诡,殊难被人察觉。本来在当下的中国语境,男女权利应该平等,男人应该承担更多的义务,这没什么问题。问题在于很多女人忘了(或根本没知道过)男人之所以应该承担更多义务的原因,比如上面我们说到的那对在各方面都阴盛阳衰的丁克夫妻,很多女人对处于这种婚姻中的女人是抱着优越感的,在她们看来,理想的婚姻应该是男人在大多数方面都比女人强,但却对女人有求必应,如果一个女人条件已经很好了,那她就该找个条件更好的男人(这也是剩女不断增多的原因,因为资源在两性间的公平分配是趋势,优秀的女人会越来越多,优秀的男人却不见得增多)。女人在为自己的诉求辩护的时候用的是一种很奇怪的双重修辞,在谈到权利的时候,所有的女人俨然高高在上的公共知识分子,“自由”、“独立”、“平等”等现代伦理学术语用得一个比一个溜;在谈到义务的时候,又摇身一变成为低端言情小说家,说来说去只有两句话:“你们是男人”和“这才是爱”。男人一听就火了:要我买房的时候怎么不说男女平等?要我分担家务的时候怎么不想想我是男人?本来因为拥有比女人更多的资源、机会和条件,所以男人才在两性关系中承担起更多的义务,但在商品叙事的演变中,这种义务在房地产广告、女人的虚荣心、亲戚邻里之间的攀比、丈母娘的严词拷问中变得越来越理所当然,最后大家都说:女人本来就应该享有那样的权利。
同样,男人也不见得比女人清醒。我经常听到一些男人说,她既然图的是我的钱,就应该给我一个完璧之身,就应该允许我在外面找女人。这种话让忍受不了女性伦理逻辑的男人听起来十分解气。但实际上,这种把权利义务之间的关系完全理解为买卖关系的逻辑也高明不了多少:我付了钱,你就应该满足我的要求,只要事先价码谈拢,后面的事也没什么好说的了。于是男女见面互报条件,互诉愿望,互探性格,全都变成了交易前的讨价还价。交易达成,步入婚姻,男人就买断了女人的一切。你不是要房子要车子要LV吗?老子都给你!乖乖给老子传宗接代,相夫教子,老子在外面风流快活你管不着!殊不知,有些东西是买不断的,生不生孩子是女人的权利,允不允许你出轨也是她的权利。男人可以承担比理论上更多的不完满义务,但这不代表他可以此来豁免自己的完满义务,女人有一些不可让步的诉求,那是她们作为与男性平等的自由人的基本诉求,尊重这些诉求始终是男人的完满义务。把义务当做换取自己优越地位的筹码,事先就打错算盘了。
当然,这些都是废话,我们可以不讲“应然”,纯粹按“实然”的“传统”和“强力意志”来理解男女间的关系,只要不犯法不出人命,两口子爱怎么玩怎么玩。我熟悉的某个地区依然保留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习俗,在那里为了维持生计,男人女人都要出去干活,但女人干活回来,还得煮饭做菜洗衣拖地照顾老人孩子,有些男人赚得还没女人多,回到家里依然作威作福,有时还有赌博和家暴的习惯,我跟比我年长一辈的阿姨婶婶聊过,都说:这是女人的命。我知道这肯定不是女人的命,因为在我知道的另外一些地方,女主外男主内,女强男弱也是一种很常见的家庭模式。不说宏观的,在我们身边,某男人和某女人结婚,我们常常会说,男的亏了,又买房又出家具,或女的亏了,那么漂亮还倒贴一个铺位,但转念一想,管他呢,这是人家的家事。我们心里一直有杆秤在那,只是我们平时过度入世,甚少反思,不知道秤的尺度在哪而已。
我说这些自然不是为了扰乱习俗,倘若有男人看了我的文章不愿意掏钱买房并在房产证写上两个人的名字,或有女人看了从此断了传宗接代相夫教子之念,那一定不是我的错;我很惊讶这片经历过亡天下的土地还有人孜孜不倦地用洋文述说着“礼法习俗”,在我看来,这种传统话语与现代术语杂交的结果就是每个人都拼命搜刮两边的资源妄图使自己利益最大化,就好像我们的国家在收费上总想跟国际接轨,在服务上却老有自己的国情一样。有什么样的男女就有什么样的国家,这句话倒过来说也一样。
(编辑:陈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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