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媒体说,药家鑫上诉了。

    
这很正常,也很正当。换了我,也上诉。蝼蚁尚且惜命,何况是人?只不过,你不想死,人家也不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张妙向你哀求的时候,你怎么不住手呢?你下手那么狠,那么毒,那么不管不顾,可曾想过人家,想过人家的儿子、父母和丈夫呢?你知道这叫什么吗?这叫“是可忍孰不可忍”!

    
最高院会如何处理?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药家鑫所在之某校,铁定的已经进入了“后药家鑫时代”。4月2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刚刚对药家鑫案做出公开宣判,他所在的某校,啊,应该是“母校”,就在其官方网站刊登了“坚决拥护”的声明。我不知道这个声明是什么时候发表的,但肯定就是当天。这可比日本政府对核泄漏的反应快多了,完全可以给世界各国领导人上一堂“危机公关”课。

    
不过恕我愚钝,实在闹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还那么急不可待。什么“坚决拥护和尊重人民法院的公正判决”,真是屁话!你又不是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亲属、律师。法院的判决,用得着你表态吗?你瞎拥护什么呀?大义灭亲?还是忍不住要叫一声好?

       或许有人会说,药家鑫毕竟是他们学校的学生。他的母校,是不是也能视为“当事人亲属”?可以。那他们该做的,首先就是道歉。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他们教出这样的学生,这样的孩子,难道不该向社会、向公众、向被害人及其亲属深刻检讨,沉痛忏悔?其次是求情。药家鑫再该死,那也是一条生命。张妙的生命是宝贵的,药家鑫的难道就一钱不值?以母校的名义,向张妙家人低头认罪,恳求宽恕,不可以吗?至于拥护尊重什么的,我看就免了吧!人家法院并不稀罕这个,我们公众也不稀罕。

    
实际上,药家鑫的“母校”拥不拥护、尊不尊重法院的判决,跟本案的进展一点关系都没有。这一点,校方当局再愚蠢,想必也心知肚明。那他们为什么还要迫不及待地表态?无非是要撇清关系,划清界限,堵住舆论的嘴巴,以免这个“杀人犯”,“玷污”了他们的“美誉”和“盛名”。难怪他们的动作,比民进党跟陈水扁
“拜拜”还快。至于这个凶手是否曾经是他们的学生和孩子,那就顾不上了。

     
其实,作为“母校”,在尊重事实和法律的前提下,为药家鑫争取宽大处理,并没有什么不对。如能求得张家宽恕,更是“胜造十级浮屠”。但他们都做了什么呢?先是骂人家受害者“不要脸”。看看势头不对,又翻脸不认人,说药家鑫“就该死”。如果说,李颖的“我要是他我也捅”是毫无人性,那么,某校的这个声明,同样也是毫无人性!如此“墙倒众人推”,哪里还有人性呢?没有人性,还要做“义正词严”状,才真他妈的是“不要脸”!

     
不难想象,如果药家鑫曾经是爱他学校的,当他看到这一纸无情无义之声明时,将会是怎样的一种欲哭无泪!

      
然而这并不妨碍该校“把坏事变成好事”。转变的办法,当然首先是“坚决拥护”。这样给人感觉,就不是学校里出了杀人犯,而是刚刚开过中央工作会议了。接下来,则照例是“加强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这也是可以“寓教于乐”的。比方说,让全体同学集合,把手举过头顶,齐声高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只有药家鑫,灰头土脸的,只身一人去接本•拉登的班。

    
这也没什么。反正他的“母校”,已经跟他一刀两断,自然该人家走人家的阳关道,他过他的奈何桥。只不过,他的被判死刑,固然是咎由自取。他的被“切割”,难道也是“罪有应得”吗?http://blog.qq.com/qzone/622008502/13046541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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