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律师给重庆警察的回信_斯伟江的博客_睿学堂_博客_财新网 05/07/2011 原文 公安和律师犹如两头蛇,通过互相竞技,来保障犯罪嫌疑人获得最大的公平,虽然,公安有 公权力 ,然后,法律把举证责任让它承担,而律师几乎没有什么特权,但是只负责挑刺。拿周星驰《功夫》的台词说,能力越大,责任也越大。这个游戏,看似公平。 … 重庆打黑 时利用的,也往往是群众的 仇富 、 仇官 心理,只不过,善用群众心理的人,不能让群众知道自己的家庭、财产,否则,以后人家一旦运用这个,他也会被群众咬死的。这就是孔夫子说的,始作俑者,其无后乎。没有法律这个挡箭牌,人人都可以是牺牲品。 …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律师,官民矛盾,重庆,斯伟江,警察 Related Posts 【404文库】让悲观者前行|我眼里的张庆方律师 【网络民议】女子“造谣”下雪被抓,网友:天气预报不准可不可以刑拘 【404文库】现实的模样|一个敢于向“寻衅滋事罪”说“不”的法律人,却因涉嫌“寻衅滋事”被抓了 【404文库】大河报|唐山烧烤店打人案被判刑民警:领导当时让我照稿念…… 【404文库】just law|红星新闻刊发监督报道后,疑有警方“马甲号”对记者“网暴”泼脏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