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长期研究中国劳工问题的美国学者5月9号指出,近年来发生在中国的许多劳工抗争都和非政府组织(NGO)的努力有关。更多学者认为,中国要构建和谐社会,政府就需要给NGO留出更多的活动空间。

长期研究中国劳工阶层的密西根大学中国研究所所长高敏(Mary Gallagher)表示,最近一两年中国的农民工由于遭受厂商不公正的对待,掀起了一次又一次的抗议示威甚至罢工,这和那些活跃于背后的劳工NGO有很大关系。她说,“在一系列的行动中,我们看到了越来越多的工人愿意采取集体行动的方式。而多数时候,集体行动或者集体动员是通过主要代表劳工利益的NGO系统来进行的。目前中国大约有75个这样的组织。”

高敏5月9号在美国智库布鲁金斯学会在首都华盛顿举行关于中国政治发展进程的研讨会上说,她在多次前往中国的研究中发现了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她说,“很有意思的是,一些劳工NGO是农民工自己创办的,他们建立起一个很小型的草根组织,接受了一些法律方面的培训,拿到了一点点资金,然后就开始行动起来。这和以前那种通过大学或者外国基金会而建立起来的NGO非常不一样。”

中国的NGO主要指的是那些不被视为政府部门的协会、社团、基金会、慈善信托、非营利公司或其他法人。

中国国家行政学院的时和兴教授指出,在中国的政治发展进程中,NGO数目的大量增加以及有能力提供更多的社会服务,都展示出他们在发展进程中起到的积极影响。比如2008年四川汶川发生的大地震和北京举行的奥运会,都前所未有地激发出中国普通公民的社会参与意识。时和兴教授表示,中国要构建和谐社会,政府就需要给NGO留出更多的空间,让他们能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时和兴教授还指出,中国NGO目前还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如何取得公众的信任。而对于目前管理中国NGO的法律还很不完善的问题,时教授说:“统一的法律正在起草中,不过民间组织自己也制定了一些条例,类似于行业自律规定。最近有60多家NGO自己制定了一个行业规定,这不是政府制定的,但也属于法律。NGO整个规范体系正在建设之中,这也是制度化的一个表现。”

清华大学政治学系教授景跃进则表示,中国的法制建设很多特性和西方社会差别很大,因为中国的整个政治改革过程是先做,做好了再去改法律,这是中国特色的法制建设。他说,“从长远的趋势来看,随着法制的完善,随着中国公民社会的成长,(NGO)法律也会完善,这个过程(现在看来)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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